依据国家指导意见和监管要求,为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提供市场化债转股业务服务,以认股还债或者以股抵债方式受让标的公司股权,并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大股东回购或者股权转让等方式退出的业务模式。
包括不良资产追加投资以及重组问题机构和问题资产中涉及的追加投资。其中不良资产追加投资指为提升所收购的不良资产处置价值或使所收购的不良资产对应的企业脱离困境,在满足相关条件下追加的必要投资。重组问题机构和问题资产中涉及的追加投资是指对问题机构和问题资产开展实质性重组,在满足相关条件下追加的必要投资。
指为确保资产价值或有利于对资产的处置,债务人以自有资产或者第三方资产对等置换债权的处置方式。
指债权到期后,债务人无法用货币资金偿还债务,或债权虽未到期,债务人已出现严重经营问题或其他足以严重影响债务人按时足额以货币资金偿还债务的情况,且担保人也无力以货币资金代为偿还债务,经与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协商,或经人民法院、仲裁机构依法裁决,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以实物资产或财产权利作价抵偿债权的行为。
指单独或者联合其他机构运用多种方式对问题机构的资金、资产、人才、技术、管理等要素进行重新配置,构建新的生产经营模式,帮助企业摆脱经营与财务困境,恢复生产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实现企业价值再造和提升的业务模式。
指在企业重整程序或者预重整程序中向管理人或债务人借款,用于维持企业继续生产经营、续建项目等,并以债务人生产经营所得款项,通过共益债务或者其他优先清偿方式获得本息偿还的投资方式。
指为问题机构提供短期过渡性(通常期限在1年以内)资金,缓解其暂时性经营困难,确保问题企业经营和融资活动顺利推进,或帮助其达到与长期资金对接条件的业务。
指通过股票协议转让过户、股票代持及减持、转质押等手段,盘活存量股票,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违约风险,或为非金收购提供风险保障等综合业务的统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