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山东亚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08

债务企业名称:山东亚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所在地:高密市

债权总额:2778.73万元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持有山东亚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涉及债权总额2778.73万元,其中:本金1942.89万元、利息835.84万元(利息计算至2024年2月29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一、债权基本情况

2019年10月30日,原工行与山东亚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00407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1950万元,贷款期限从2019年10月31日至2020年10月25日,贷款方式为保证,保证人为山东高密高锻机械有限公司、山东新永辉化工有限公司、周凯和夏建红。我公司管理期间执行回款7.11万元。

二、主债务人及抵押物基本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山东亚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梁志昌,位于高密市夷安大道4399号,注册资本12500万元人民币,周凯认缴出资9500万元,夏建红认缴出资1750万元,周政认缴出资1250万元。经营范围:重型数控机床、模具、机械、管材、管件的生产(不含铸造、电镀工艺,涉及环保审批的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营)、加工、销售、安装(特种设备除外);销售:燃料油、矿产品、沥青、木材、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生产销售坯布、毛巾、床上用品;销售纺织原料;研发、销售、安装、维修自动化设备、提供技术服务;制造、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本企业产品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担保情况

1、山东高密高锻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4月27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毛琳,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醴泉街道泽安大道1587号,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开式和闭式机械压力机、橡胶机械、建筑机械及上述产品的配件、汽车冲压件产品、小麦及水稻联合收割机配套件、环保产品;铸件(仅限分公司经营),销售钢材。(以上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禁止、限制经营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山东新永辉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4月20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高密市昌安大道北首东侧(金马管业南侧),法定代表人万明,注经营范围: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项目进行生产(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的项目进行销售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零售碳五、混合芳烃、硫酸镁肥、亚硫酸钠;与企业产品相关的货物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周凯,男,住山东省潍坊市。

4、夏建红,男,住山东省潍坊市。

三、前期诉讼执行情况

该案已经胜诉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院潍坊高密市人民法院,诉讼案号(2020)鲁0785民初2176号,执行案号(2023)鲁0785执恢230号。执行过程中首轮查封山东亚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与案外人门志才在高密法院的赔偿纠纷案件的执行收益权。


处置方式:债务减免、拍卖、要约邀请竞价、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转让、其他处置方式等,单户处置、部分债权组包或与其他债权打包处置。


交易对象: 

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主体不得购买:

(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2)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3)债权资产项下的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4)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5)债权资产所涉及的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其关联方及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委托的主体;(6)列入反洗钱、反恐怖黑名单的人员;(7)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3月8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


合作意向: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 系 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0531-82079757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郑经理

联系电话:0531-82079632

联系地址:济南市经七路168号银河大厦

邮政编码:2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