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是经中国政府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公司注册资本金100亿元人民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全额拨入。1999年10月18日在北京正式挂牌成立。
公司通过收购、管理和处置国有商业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对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和增强国有商业银行的国际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公司将利用其特殊的法律地位和专业化优势,综合运用债务追偿,资产置换、租赁、转让与销售,债务重组及企业重组,债权转股权,资产证券化等手段,实现不良资产的价值回收的最大化,最大限度地保全国有资产。同时,公司的专业化运作,将有力地促进中国资本市场的发育和现代化金融工具的创新,有利于确立正常的社会信用关系,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秩序的建立。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是我国目前拥有金融债权资产资源最多的资产管理公司。自2005年以来,共成功收购了中国银行资产包7个、中国工商银行资产包17个,以及华夏银行资产包1个,收购债权本金2,634.5亿元。
这些金融债权资产主要分布在辽宁(671.53亿元)、黑龙江(308.81亿元)、山东(368.01亿元)、河南(243.51亿元)、陕西(185.91亿元)、四川(161.65亿元)、重庆(46.31亿元)、内蒙古(46.70亿元)、湖南(156.05亿元)、广西(105.32亿元)、江西(106.04亿元)、福建(46.47亿元)、贵州(38.07亿元)、甘肃(49.44亿元)、宁夏(33.52亿元)、新疆(53.96亿元)等地区,而且有七成集中于地市级以上的经济发达区域。在这些资产当中,抵押类、保证类和质押类资产占全部金融债权资产的87.96%,信用类占12.04%,投资风险低,回报价值高。
这些金融债权资产的产业分布主要集中在制造业、批发与零售业、房地产业和农林牧业,具有良好的投资前景。
单户在1000万元以上的债权本金合计占收购资产总量的80%,规模有大有小,具有可选择的余地。
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将根据投资者的需求,通过债权转让、资产重组、合作开发等多种方式,对这些金融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并提供包括推荐上市、金融租赁、财务顾问等在内的各种金融服务。有意向的投资者,可直接通过本网站与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联系(http://www.gwamcc.com提供的留言板功能)或直接前来洽谈合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