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赵彦凇
联系方式:18686017579
一、债权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拥有债权总额93,786.16万元,贷款本金42,364万元,利息9,797.70万元,罚息19,653.38万元,违约金21,971.08万元(截止2018年6月21日)。该户资产由三笔债权构成:
1、第一笔债权分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从交通银行润宇支行将内蒙古名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债权本金30,000万元进行收购重组。2017年7月31日内蒙古名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归还本金636万元,剩余本金余额29,364万元。截止2018年6月21日,本金29,364万元,利息5,388.60万元,罚息13,213.38万元,违约金13,971.45万元,合计61,937.43万元;
2、第二笔债权分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从交通银行润宇支行将内蒙古名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债权本金30,000万元进行收购重组。收购重组期间新产生3,679.66万元利息,遗留在北京长惠城镇化建设投资基金名下,截止2018年6月21日,本金0万元,利息3,679.66万元,罚息6,440.00万元,违约金7,349.63万元,合计17,469.29万元;
3、第三笔债权于2017年11月收购乌审旗包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3户不良资产包,截止2018年6月21日,内蒙古名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不良债权本金13,000万元,利息729.44万元,违约金650.00万元。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内蒙古名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注册地址呼和浩特市展览馆东路9号名都商务中心11号,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田雨林。债务人是一家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
三、担保情况
(一)抵押
上述第一笔债权的抵押物范围主要包括“名都中央广场”项目未售公寓和商业,“名都枫景”项目商业。
(1)“名都-中央广场”项目公寓19,588.68平方米、商业28,216.69平方米,具体抵押物见下表:
“名都-中央广场”项目抵押物明细表 单位:平方米
位置
|
现状
|
用途
|
建筑面积
|
名都?中央广场
|
现房
|
公寓
|
19588.68
|
商业
|
28216.69
|
合计
|
47805.37
|
“名都-中央广场”项目已经取得竣工验收检验报告为现房,商业部分1-3层中17,647平方米已经出租。
(2)“名都-枫景”项目商业7,844.53平方米,具体抵押物见下表:
“名都-枫景”项目抵押物明细表 单位:平方米
位置
|
现状
|
用途
|
未售建筑面积
|
名都?枫景
|
准现房及现房
|
商业
|
7844.53
|
“名都-枫景”项目23#、24#、33#楼为准现房,11#楼现房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二)质押
序号
|
质押权属
|
质押种类
|
质押权证号码
|
数量
|
1
|
李晓冰
|
股权
|
(蒙呼)股质登记设【2016】第1600092692号、(呼专)股质登记设字【2012】第1200082183号
|
9,000
|
2
|
曹振镭
|
股权
|
(呼专)股质登记设字【2012】第1200082003号
|
1,000
|
合计
|
10,000
|
(二)保证
上述债权的保证情况:内蒙古名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晓冰夫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四、清收进展
(一)诉讼执行情况
目前分公司已向北方公证处申请出具了强制执行证书,并选聘北京策略(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对内蒙古名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启动了诉讼程序。
(二)查封情况
通过诉前保全的方式对 “名都-和景”项目进行查封。
五、清收亮点
抵押物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以南、呼伦贝尔南路以东“名都-中央广场” 项目公寓19,588.68平方米、商业28,216.69平方米,“名都-中央广场”项目已经取得竣工验收检验报告为现房。另一处抵押物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爱民街北侧“名都-枫景”项目商业7,844.53平方米,“名都-枫景”项目23#、24#、33#楼为现房,11#楼现房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抵押物均为商业现房,具有一定投资价值。另外,内蒙古名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正在建设的“名都-和景”项目是该笔债权最为主要的还款来源,“名都-和景”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二环路以东、腾飞路以西、成吉思汗大街以南。项目包括高层住宅、低密度多层住宅、公寓、精品商业、写字楼。该项目精品商业已交付使用,五证齐全;高层住宅已具备交房条件,正在办理预售许可证;目前,售楼部正在对1号公寓楼进行热销,并已办理了预售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