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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权资产主要内容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通过收购及增信方式持有对广西宾阳县力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沃公司)的债权,截至2017年6月23日,尚欠债权本金16,800万元、利息3,410万元、逾期罚息702.07万元、违约金1,194.87万元,债权合计22,106.95万元(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二、债权基本情况
分公司于2014年6月30日收购广西铁投吉大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力沃公司不良债权本金10000万元并进行债务重组,同年11月通过增信方式收购北京天地方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又发放给力沃公司的贷款8000万元并进行债务重组,力沃公司用总建筑面积 121173.8平方米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力沃公司全部股东以其持有力沃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并办理全部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实际控制人陈孝先、潘凤钗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截至目前,剩余债权本金16800万元,剩余抵押物为“宾阳商贸中心”和“力沃广场”项目的99012.31平方米在建工程(其中商业房产42476.45平方米、公寓住宅150套共计8474.6平方米、车位48061.26平方米)及其对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
力沃公司因无法解决困难,经其申请,宾阳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6月23日受理了力沃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分公司已按期申报了债权并于2017年8月22日参加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分公司入选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力沃公司管理人于2018年3月20日对力沃公司破产清算案的债权审查情况进行了公示,分公司债权待法院判决生效后再确认。
三、债务人基本情况
1. 企业基本信息:
注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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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126200006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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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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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宾阳县力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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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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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县商贸城东七路南排37、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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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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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孝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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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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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仟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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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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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9经营期限2010年12月09至2030年12月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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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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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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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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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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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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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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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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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定贰级 证号:4501L1824有效期限:201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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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卡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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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号:4501260000019654 状态: 银行信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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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宾阳力沃公司股东结构:
股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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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注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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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缴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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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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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福晟商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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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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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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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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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孝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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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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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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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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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福晟商贸有限公司股东结构:
股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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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注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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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缴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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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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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琴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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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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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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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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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孝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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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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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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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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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沃公司具有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是一家具有一定的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公司下设工程部、财务部、设计部、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物业部等职能部门。公司具有专业管理人员26人,其中中级以上职称16人(高级职称5人),持有岗位资格证书18人,初级管理人员8人。公司仅投资开发项目为位于宾阳县城东新区府前路与金城路交汇处的“宾阳商贸中心”和“力沃广场”项目。力沃公司因无法解决困难,经其申请,宾阳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6月23日受理了力沃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目前企业已停止经营,职工已离岗离职。
四、担保情况
(一)抵押
债权约定以位于宾阳县商贸城城东新区“宾阳商贸中心”和“力沃广场”项目合计面积99,012.31平方米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并已办妥相应在建工程(或房产)的抵押登记手续。该户债权分两笔:
1、债权本金9,000万元对应抵押物为项目5#楼一至三层商业房地产合计面积4,677.18平方米及负一层商业房地产合计面积13,823平方米和负一层停车场合计面积48,061.26平方米;上述抵押物目前均已在经营中。
2、债权本金7,800万元对应抵押物为项目7#楼一至四层商业房地产合计面积23,976.27平方米及六至十七层公寓150套合计面积8,474.60平方米;项目7#楼一至四层商业房产部分已在营业中,六至十七层公寓尚未使用,7#楼为项目核心商业部分,位置优越(项目现状图片附后)。
(二)质押
债权约定以力沃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并办妥全部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三)保证
约定由陈孝先、潘凤钗、陈琴弟、李秋花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五、清收进展
(一)诉讼执行情况
分公司已对力沃公司及担保人提起诉讼并于2017年3月29日获法院受理,案号:(2017)桂01民初161号、(2017)桂01民初162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8年5月24日开庭审理,目前案件尚在审理中。
(二)查封情况
未查封。
六、清收亮点
(一)项目区位
项目位于宾阳县金城路与俯前路交汇处,东北面临金城路,东南面临纬二路,西北面接府前路,西南面为经一路,西面临航生路;与城镇中心区相隔仅1.5公里,有商贸城大道、纬一路和金城路等道路通往老城区。项目区域内有宾阳高中、马村完小学、宾阳中山医院、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及凤凰湖规划的宾阳县行政审批中心。
项目位置示意图
(二)项目进度
“宾阳商贸中心”和“力沃广场”项目为整体规划设计,规划用地面积78,58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2,139平方米,共分为二期建设。目前项目建设已基本完毕,仅剩少量收尾工程,大部分房产已交付使用。
(三)投资亮点
1、项目位置优越,规划设计优秀,市场前景良好。对应抵押物完工率高,保存完好,抵押率低,债权权益有保障。
2、债务企业已申请破产清算,企业债权债务比较明晰,有利于投资者控制风险;同时可通过收购本债权介入破产清算工作实现其他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