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殷梅
联系方式:037165510267
-
债权资产主要内容
本次拟推介债权为河南省分公司拥有的对郑州澳龙房地产有限公司债权,截至2018年6月20日,本金余额人民币20000万元,利息4529.89万元,罚息及违约金42257.39万元,以上债权合计66787.28万元。债权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单位:万元):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担保人名称
|
本金余额
|
利息
|
罚息及违约金
|
拟推介债权本息合计
|
1
|
郑州澳龙房地产有限公司
|
郑州澳龙房地产有限公司、巩义市成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袁治中、路艾景
|
8500.00
|
1859.84
|
16102.55
|
26462.39
|
2
|
巩义市成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巩义市成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郑州澳龙房地产有限公司、袁治中、路艾景
|
11500.00
|
2670.05
|
26154.84
|
40324.89
|
合计
|
20000.00
|
4529.89
|
42257.39
|
66787.28
|
二、债权基本情况
(一)澳龙房地产8500万元本金债权
分公司与委贷行农行郑州商都支行、借款人成龙房地产及担保人于2014年2月17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债务重组协议》、《抵押合同》、《股权质押合同》、《连带保证合同》等相关协议,河南省黄河公证处出具了强制执行公证书。分公司于2月19日支付转让价款8500万元,受让了农行郑州商都支行持有的澳龙房地产委托贷款本金8500万元,同时进行了债务重组,重组期限24个月。
由关联企业成龙房地产及债务人实际控制人袁治中、路艾景夫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14年3月11日,办理了澳龙房地产100%股权质押登记。同日,办理了64207.83平方米“澳龙港湾”项目在建工程抵押登记。
(二)成龙房地产11500万元本金债权
分公司与委贷行农行郑州商都支行、借款人成龙房地产及担保人于2014年2月17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债务重组协议》、《抵押合同》、《股权质押合同》、《连带保证合同》等相关协议,河南省黄河公证处出具了强制执行公证书。分公司于2014年3月18日支付转让价款11500万元,受让了农行郑州商都支行持有的成龙房地产委托贷款本金11500万元,同时进行了债务重组,重组期限24个月。
该笔债权对应的成龙房地产100%股权质押登记已办理完毕。关联企业澳龙房地产及债务人实际控制人袁治中、路艾景夫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但因房管局不当行政干预以及债务人不配合等多种因素影响,11500万元债权所需办理的“颐豪园”项目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未能顺利办理完毕,协议约定应抵押84455.22平方米,仅办理完毕23084.79平方米。
三、债务人基本情况
(一)债务人郑州澳龙房地产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郑州澳龙房地产有限公司,住所地巩义市人民路112号,属自然人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园林绿化、水电安装,法定代表人李刚,注册资本金人民币800万元,成立于2009年11月13日,房地产开发资质四级。公司股东有两人,分别为李刚和路艾景,出资额分别为40万元、760万元,出资比例分别占5%、95%。通过工商登记查验,各股东已缴足出资,不存在抽逃注册资金的情形。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袁治中,路艾景为袁治中妻子。
(二)债务人巩义市成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巩义市成龙房地产有限公司,公司地址巩义市人民路112号,属自然人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园林绿化、水电安装,法定代表人袁治中,注册资本金人民币9800万元,房地产开发资质二级。成立于2003年6月16日。公司股东有两个人,分别为袁治中和袁创举,出资额分别为9210万元、590万元,出资比例分别占94%、6%。通过工商登记查验,各股东已缴足出资,不存在抽逃注册资金的情形。袁治中为袁创举的父亲。成龙房地产与澳龙房地产实为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四、担保情况
(一)抵押
1.郑州澳龙房地产有限公司8500万元本金债权
本债权项下的抵押物为“澳龙港湾”项目2#、3#、5#、6#楼共计64,207.83平方米在建工程(其中:住宅用途建筑面积43,522.11平方米,商业用途建筑面积20,685.72平方米)及相应的分摊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为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并办理了在建工程他项权利证明(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明号:1406000077)。
2.巩义市成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1500万元本金债权
本债权项下的抵押物为“颐豪园”项目1#、2#、3#、4#、5#、6#楼以及地下车库在建工程面积共计84,455.22平方米及相应的分摊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该部分抵押物具体分两部分:
(1)已办理抵押登记房产总面积23084.8平方米(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明号:1406000120号、1406000123号、1406000126号)。
楼号
|
用途
|
套数
|
面积(平方米)
|
1#
|
仓储(实际用途为商业)
|
1
|
5028.62
|
3#
|
车库(实际用途为商业)
|
1
|
1110.42
|
4#
|
车库和仓储(实际用途为商业)
|
2
|
2405.46
|
南北院地下车库
|
车库
|
389
|
14540.3
|
已抵押合计
|
|
393
|
23084.8
|
说明:上表中1#、3#、4#号楼中规划用途为仓储和车库,实际用途均为商业,原评估报告也按商业房产进行估值。1#楼仓储位于负1和负2层,两层共计5028.62平方米;3#楼车库位于负2层;4#楼仓储位于负1层1175.25平方米,车库位于负2层1230.21平方米。
(2)已签订抵押合同,但未能顺利办理抵押登记房产。
由于巩义市房管中心的推诿阻挠,原抵押物中,还有309套61370.42平方米住宅、商业在建工程未能顺利办理抵押登记。明细如下:
单位:平方米
用途
|
2#
|
3#
|
4#
|
5#
|
6#
|
合计
|
套数
|
面积
|
套数
|
面积
|
套数
|
面积
|
套数
|
面积
|
套数
|
面积
|
套数
|
面积
|
仓储
|
1
|
5232.09
|
1
|
814.41
|
\
|
\
|
\
|
\
|
\
|
\
|
2
|
6046.5
|
车库
|
\
|
\
|
\
|
\
|
\
|
\
|
1
|
3502.6
|
1
|
4033.96
|
2
|
7536.56
|
商业
|
\
|
\
|
\
|
\
|
\
|
\
|
6
|
3712.65
|
8
|
3842.55
|
14
|
7555.2
|
住宅
|
\
|
\
|
83
|
11020.5
|
75
|
9967.08
|
68
|
9857.32
|
65
|
9387.26
|
291
|
40232.16
|
合计
|
1
|
5232.09
|
84
|
11834.91
|
75
|
9967.08
|
75
|
17072.6
|
74
|
17263.8
|
309
|
61370.42
|
说明:上表中仓储、车库实际用途均为商业,原评估报告也按商业房产进行估值。2#楼仓储位于负1和负2层,两层共计5232.09平方米;3#楼仓储位于负1层;5#楼车库位于负1层,商业位于1层;6#楼车库位于负1层,商业位于1层。
(二)保证
1.郑州澳龙房地产有限公司8500万元本金债权
由巩义市成龙房地产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袁治中、路艾景夫妇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2.巩义市成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1500万元本金债权
由郑州澳龙房地产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袁治中、路艾景夫妇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三)质押
1.澳龙房地产股东以所持有的100%公司股权质押担保。
2.成龙房地产股东以所持有的100%公司股权质押担保。
五、清收进展
(一)诉讼执行情况
2014年7月分公司委托代理律师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债务人进行起诉,并查封了债务企业所抵押的“颐豪园”项目521套约8.26万平方米未售房产进行了查封。其中,查封住宅515套7.15万平方米,仓储、车库6套1.11万平方米。保全资产范围远多于“颐豪园”项目应抵押未抵押给分公司的309套61374.42平方米。2015年11月,郑州中院一审判决分公司胜诉,随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袁治中在法定期间内提起了上诉,案件移交至河南省高院。二审诉讼期间巩义市政府工作组多次要求将案件移交巩义市公安局,均被高院拒绝。随后又组织“澳龙港湾”小区 220户购房人到法院施加压力,要求以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2017年9月省高院迫于巩义市政府工作组和购房人聚集上访的压力,为维护社会稳定,撤销了郑州市中院一审判决,发回中院重审。
(二)查封情况
2014年7月分公司委托代理律师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债务人进行起诉,并查封了债务企业所抵押的“颐豪园”项目521套约8.26万平方米未售房产进行了查封。其中,查封住宅515套7.15万平方米,仓储、车库6套1.11万平方米。保全资产范围远多于“颐豪园”项目应抵押未抵押给分公司的309套61374.42平方米。
六、清收亮点
(一)“澳龙港湾”项目2#、3#、5#、6#楼共计64,207.83平方米在建工程(其中:住宅用途建筑面积43,522.11平方米,商业用途建筑面积20,685.72平方米),抵押物足值且抵押率较低。分公司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时候,住宅部分评估价值约为3500元/㎡。经后期走访调查,该小区周边楼盘目前售价约为7000元/平方米。
(二)“颐豪园”项目抵押物中仓储和车库,实际用途均为低层商业,抵押价值较高,升值空间大。分公司申请法院查封“颐豪园”项目住宅515套7.15万平方米,仓储、车库6套1.11万平方米。保全资产范围远多于“颐豪园”项目应抵押未抵押给分公司的309套61374.42平方米。
(三)工信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所属赛迪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18年中国县域经济百强研究》及“县域经济100强(2018年)榜单”,巩义市再次上榜位列第59位。河南省社科院主办的《河南蓝皮书:河南经济发展报告(2018)》中对全省105个县(市)经济发展质量总体进行评价,巩义市位于第五位,发展潜力巨大。
(四)郑州至巩义将建市域铁路,巩义实现与郑州互联互通,接受郑州辐射带动,实现与郑州的同城发展,快速吸引人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进入巩义。这都有利于带动巩义市房地产投资增长,拉高房价。
(五)澳龙公司名下登记土地信息,有一块商业用地位于巩义市市中心,该地块位置优良,周边配套设施齐全,有较大的开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