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重点推介资产之濮阳濮范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营销公告

发布日期:2018-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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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权资产主要内容

“濮范高速项目”是河南省分公司201212月实施的远期不良资产收购项目,该项目初始出资金额5亿元,收购来源方为建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在收购该项债权资产后,分别与债务人、担保人、质押人签订了《债务重组协议》。按照重组协议,濮范高速已按期足额偿还分公司前四期借款本金5000万元,利息5805万元,同时2011年至2013年共向分公司支付财务顾问费7550万元。

该项目于2015年纳入到天弘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弘创新)发行的“天弘创新-长城17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项下实施专项资产管理,20171130日,分公司对该项目债权进行了收购,收购债权本金45000万元,表外应收利息12375万元。截至2018731日,剩余债权本金为45000万元,应付逾期利息38835万元,应付财务顾问费9000万元。

二、债权基本情况

该项债权是由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建信信托”)对濮范高速发放1年期5亿元信托贷款,长城公司对信托贷款本金提供远期收购承诺服务,并分期收取财物顾问费用;如濮范高速到期无法偿付信托贷款本金,则长城公司履行收购义务,并实施债权债务重组;安投控股对长城公司所收购债权的本息偿还提供反担保,濮范高速的全部实际股东,包括安投控股、北京中经远通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中经远通”)和太原市自来水厂(以下称“自来水厂”),分别以其持有濮范高速的全部股权,以不同形式对长城公司所收购债权的本息偿还提供反担保。

上述信托贷款于2012119日到期,濮范高速由于运营刚起步,资金周转紧张,无法按时归还建信信托5亿元贷款,为此,濮范高速分别向建信信托公司和分公司致函,请求启动信托贷款收购程序。分公司按照协议约定的义务,对建信信托-濮范高速5亿元信托贷款履行收购承诺义务,实施收购,并分别与债务人、担保人、质押人签订了《债务重组协议》。按照重组协议,濮范高速已按期足额偿还分公司前四期借款本金5000万元,利息5805万元,同时2011年至2013年共向分公司支付财务顾问费7550万元。截至2018731日,剩余债权本金为45000万元,应付逾期利息38835万元,应付财务顾问费9000万元。

三、债务人基本情况

(一)濮范高速公路基本情况。

濮阳市至范县高速公路位于河南省北部偏东,是河南省高速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西接“濮鹤高速”、“大广高速”(国家干线高速公路),东联“德商高速”(为国家干线高速公路G35中的一段)。起点位于濮阳市高新区王什乡,经清丰县马庄桥镇、濮阳县马寨村、范县王楼乡,终点位于河南范县与德商高速连接点,全长56公里。濮范高速全线占地5863.6亩,发改委原批复概算总金额21.379亿元,但前期由于拆迁协调等原因,项目工期推后,工程建设材料、人工等上涨幅度较大,2012年调整后概算总金额为26.4222亿元。截止到20145月底,工程总投入已超过项目调概,达到39亿元以上。现高速公路已建成通车49公里,4个收费站已全部开通,与德商高速相连的最后7公里也已经修路完毕;并20151116日与德商高速同时通车,濮范高速已全线贯通。

(二)项目公司—濮范高速基本情况及历史沿革

1、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本项目公司是由安投控股、中经远通、自来水厂以委托持股和直接出资两种方式,到目前共计出资7.47亿元设立的濮阳濮范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注册资金4.05亿元,资本公积金3.42亿元。其中,3.88亿元资金是委托北国投以信托计划代持的方式出资,1733万元是中经远通单独出资。北国投持有项目公司95.72%股权,中经远通持有4.28%股权。

其中,北国投的资金来源于其所设立的濮范高速公路项目股权投资资金信托计划,总规模为38800万份,系由安投控股、中经远通和太原自来水公司三家委托人购买。其中,中经远通持有17800万份,安投控股持有15000万份,太原自来水持有6000万份。

北京中经远通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是交通部批准的从事高速公路科技事业的资质企业,自诞生之日起,中经远通就一直致力于高速公路的专业投资和管理咨询业务。其盈利模式就是不断投资建设高速公路,一旦建成通车,经过一定的包装后就进行转让退出,然后寻找时机再建设下一条高速公路,建设通车后再退出。迄今为止,中经远通的实际控制人李乃华参与已经投资建成了合肥至蚌埠高速公路、洛阳至周口高速公路和许毫高速等三条高速公路,目前的濮范高速公路已经是其投资建设的第四条高速公路。

2项目公司历史沿革

濮阳濮范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是由金花投资有限公司于2004610日出资人民币500万元设立的。20061110日,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其275万元的出资全部转让给了北国投;金花投资有限公司将其225万元出资中的175万元转让给了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将50万元出资款转让给了中经远通。转让完成后,北国投占股90%,中经远通占股10%

20061218,濮范高速公司以现金增加注册资本6166.6667万元,其中北国投认缴5550万元,中经远通认缴616.6667万元,双方持股比例不变,注册资本变更为6666.6667万元。

后经多次变更,截止到2011312日,濮范高速公路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40533.3333万元,其中,北国投出资额38800万元,占95.72%股权,中经远通出资额1733.3333万元,占4.28%

四、担保情况

(一)股权质押

1、安投控股将其所持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设立的15000万份濮阳濮范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股权投资资金信托受益权以1元的价格转让给长城公司,如整个交易过程出现违约,我方有权出售该受益权偿债或以该受益权抵债;

2、中经远通将其所持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设立的20700万份濮阳濮范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股权投资资金信托受益权以1元的价格转让给长城公司,如整个交易过程出现违约,我方有权出售该受益权偿债或以该受益权抵债;

3、太原自来水将其持有的北京国际信托公司发行的6000万元信托受益权质押给长城公司;

4、中经远通将其持有的濮范高速公路公司全部股权质押给长城公司。

综上,濮范高速公路所有股权均已质押在我公司。

(二)保证

该项债权由安徽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中经远通实际控制人李乃华、李莹夫妇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其中,保证人安徽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安投集团发起设立并主导运作的国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安徽省投资集团公司在安徽省之外的投资运作平台。注册地为安徽合肥,目前注册资本72179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云。

五、清收进展

(一)诉讼执行情况

分公司于2015116日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起诉立案。

关于分公司与濮阳濮范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下称“濮范公司”)、安徽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安控公司”)、李乃华、李莹、北京中经远通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中经远通公司”)、太原市自来水公司金融不良追偿纠纷一案,20141229日至201515日,河南高级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在河南省交通厅查封了濮范公司名下濮范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权,冻结了安控公司对外投资股权,冻结了中经远通公司对外投资股权等财产。

2015116日,分公司依法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濮范公司、安控公司、李乃华、李莹、中经远通公司、太原市自来水公司、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安投集团”),诉请:1、濮范公司偿还重组债务本金45000万元及利息;2、保证人安控公司、李乃华、李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对中经远通公司、太原市自来水公司质押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4、安投集团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等。后又追加北国投为被告,要求其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该案一审已经四次开庭,尚未作出一审判决。公司目前仍在积极查找财产线索,督促代理律师推进案件诉讼进展。

(二)查封情况

在诉讼中,分公司提请法院在河南省交通厅查封了濮范公司名下濮范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权,冻结了安控公司对外投资股权,冻结了中经远通公司对外投资股权等财产。

六、清收亮点

该项目目前已于201511月全部建成通车,全长56公里,与德商高速相连,目前通行费收入约1000万元/月,道路运行正常,收入平稳。将来该高速与山东境内的范台梁高速接通后,通行流量会有明显增加,通行费收入预期会显著提高。目前,整个高速公路建设成本上升,如重置同等级高速公路,建造成本会大大增加,因此,已经投入运营的濮范高速是较为理想的长期投资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