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关于对肥城市碧霞工贸有限公司等7户债权处置公告

发布日期:2019-09-11

 

债务企业名称:肥城市碧霞工贸有限公司等7户

所在地:青岛、泰安、德州、滨州

债权总额:人民币249,669,552.34元

 

债权整体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持有的肥城市碧霞工贸有限公司等7户债权进行处置,截止至2019年9月6日,债权总额249,669,552.34元,其中本金162,113,895.30元,利息87,555,657.04元(2019年9月6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债权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借款人

贷款方式

本金

利息

所在地

1

肥城市碧霞工贸有限公司

抵押、保证

48,112,006.41

40,322,582.36

泰安

2

泰安广大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保证

10,000,000.00

2,641,980.35

泰安

3

青岛利得华实业有限公司

抵押、保证

39,823,889.16

20,785,857.21

青岛

4

青岛海泰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

抵押、保证

24,000,000.00

12,640,656.10

青岛

5

山东蜀乐春酿酒有限公司

抵押、保证

8,997,999.73

1,682,681.05

德州

6

邹平县金桥纸业有限公司

抵押、保证

9,500,000.00

7,405,442.39

滨州

7

山东珍贝瓷业有限公司

抵押、保证

21,680,000.00

2,076,457.58

滨州

合计

162,113,895.30

87,555,657.04



分户债权情况:

第一户   肥城市碧霞工贸有限公司

一、 债权情况

截止至2019年9月6日,肥城市碧霞工贸有限公司尚欠本金48,112,006.41元,利息40,322,582.36元,抵押、保证贷款,抵押物为借款人名下位于肥城市石横镇驻地的房地产(抵押最高额1300万),由张霞、张镇宇、泰安国铭钢材有限公司、泰安市辉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该户债权业经诉讼确权。

二、 债务人情况

肥城市碧霞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31日,位于肥城市石横镇,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霞。股东张霞,持股比例99%,认缴出资额990万元,股东张福坤,持股比例1%,认缴出资额10万元。经营范围为卫生巾、湿巾、洗化用品、日用百货销售,废旧物资加工、回收(危险品除外),纸浆、纸制品、包装材料制品、钢材、五金交电、金属材料(有色金属除外)、农副产品(粮食除外)、办公用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计算机耗材、家用电器、工艺礼品(古董、文物除外)、仪表、汽车(小轿车除外)配件、建筑及矿山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纺织品、服装、鞋帽销售及进出口业务,2013年4月营业执照被吊销。

三、 保证人情况

1、泰安国铭钢材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09年4月,原名山东泰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位于山东泰山钢材大市场,注册资本1000万元,程元亮出资700万元、张霞出资300万元。未发现出资不到位情形,法定代表人张霞。该公司经营范围为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等,未发现营业执照被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存在。企业已停产。

2、泰安市辉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原名肥城市辉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山东泰山钢材大市场,注册资本600万元,出资人和法定代表人均为张镇宇,未发现出资不到位情形。该公司经营范围为钢材拉直、销售等,未发现营业执照被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存在,已停产。

3、张霞、张镇宇为自然人保证人主体资格存续。

四、 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借款人名下位于肥城市石横镇驻地的房地产(最高抵押金额1300万元):1、土地,证号:肥城国用(2008)第060002号,工业出让地,面积45814.09平方米,他项权证号为肥城他项(2008)第009号。2、房权证号:肥房权证石横字第D000495-01至03号,肥房石横镇他字第7044号至7046号,车间及办公楼,面积11400.76平方米。

五、 诉讼执行情况

该户债权业经诉讼确权,2012年2月29日泰安市中院分别为作出(2012)泰商初字第5、6、7、8号民事调解书,确认主从债务人还本付息,债权人对抵押物在最高余额1300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权。目前案件正在执行工程中。


第二户  泰安广大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一、 债权情况

截止至2019年9月6日,泰安广大化工机械有限公司尚欠本金10,000,000.00元,利息2,641,980.35元,保证贷款,由泰安市山口锻压有限公司、王玉庆、王焕珍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户债权业经诉讼确权。

二、债务人情况

泰安广大化工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2日,位于泰安市岱岳区山口西村,法定代表人王峰。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由山东山一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000万元,王峰出资522.73万元,张义军、张圣水、张圣军、尚玉山、冯振刚、张军分别出资79.545万元,未发现出资不到位情形。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第一类压力容器,第二类低、中压容器制造、销售(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膨胀节、化工机械配件加工、销售;根据近期查询的工商登记企业信息,显示企业处于在营状态,主体资格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1、泰安市山口锻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19日,现更名为山东泰山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位于泰安市岱岳区山口镇北村,法定代表人王浩。该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由王浩出资1864.4896元,赵兴伟、赵兴峰、吴秀忠、王玉胜各出资1033.8766万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民用核安全设备锻件、法兰、管道制造;环形锻件、自由锻锻件、化工机械配件、船用铸锻件;封头、钢锭(坯)、膨胀节生产、销售;压力容器设计、制造;金属材料理化检测(以上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容器、锻件技术开发;资产管理服务。根据近期查询的工商登记企业信息,显示企业处于在营状态,主体资格存续。

2、王玉庆、王焕珍为自然人保证人,主体资格存续。

四、 诉讼情况

该户债权业经诉讼确权,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8月29日作出(2017)鲁0902民初1557号判决书,确认债权合法有效。目前该户债权正在执行过程中。


第三户  青岛利得华实业有限公司

一、 债权情况

截止至2019年9月6日,青岛利得华实业有限公司尚欠本金39,823,889.16元,利息20,785,857.21元,抵押、保证贷款,抵押物为青岛昌隆伟业工贸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139-3号、139-4号的商业房产(抵押最高额4400万元),由邱永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户债权业经诉讼确权。

二、 债务人情况

青岛利得华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8月10日,位于青岛市市北区辽宁路228号2011户,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邱永久。股东邱永久,持股比例70%,认缴出资额700万元,股东刘晶,持股比例30%,认缴出资额300万元,主要从事批发:钢材、塑钢型材、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及配件、环保设备及材料、办公自动化设备及耗材、金属材料(不含贵稀金属)、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燃气具、燃料油(仅限重油及渣油);室内装饰装潢,土石方工程,房屋及场地租赁,房地产开发,计算机软件开发及销售,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金属制品、器皿、模具、低压电器的生产加工,企业已停产,根据近期查询的工商登记企业信息,显示企业处于在营状态,主体资格存续。

三、 保证人情况

    邱永久,自然人保证人,系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主体资格存续。

四、 抵押物情况

抵押人青岛昌隆伟业工贸有限公司以位于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139-3号、139-4号的商业房产提供最高额抵押(限额4400万元),抵押物面积共计1300.13平方米,为同一栋建筑物分割出来的两处独立的房产。具体情况分别如下:

1、位于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139-3号抵押房产,证号为青房地权市字第201355086号,建筑面积为738.24平方米,用途为商业,房屋为钢混和混合结构,他项权利证书号:青房地权市他字第201360598号。

2、位于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139-4号抵押房产,证号为青房地权市字第201355056号,建筑面积为561.89平方米,用途为商业,房屋为钢混和混合结构,他项权利证书号:青房地权市他字第201360598号。

我公司对抵押物实施了首轮查封。现场看,抵押物处于闲置状态。

五、 诉讼执行情况

该户债权业经诉讼确权,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6月9日作出(2015)青金商初字第36号民事调解书,确认由债务人还本付息,债权人对抵押物在最高余额4400万元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该户债权正在执行过程中,我公司查封了主从债务人名下的的部分资产:

序号

权利人

资产名称

查封顺位

位置

面积(平方米)

是否是抵押物

1

青岛昌隆伟业工贸有限公司

房产

首封

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139-3号

738.24

2

青岛昌隆伟业工贸有限公司

房产

首封

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139-4号

561.89

3

青岛利得华实业有限公司

土地

首封

胶州市洋河镇冷家村

16800


       第四户  青岛海泰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

一、 债权情况

截止至2019年9月6日,青岛海泰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尚欠本金24,000,000.00元,利息12,640,656.10元,抵押、保证贷款,抵押物为青岛华外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崂山区崂山路7号两栋相邻的独栋别墅楼(抵押最高额2880万),由青岛荣盛达工贸有限公司、陈芸芳、王岳、王积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户债权业经诉讼确权。

二、 债务人情况

青岛海泰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4月29日,地址位于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90号,注册资本2683.06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2683.06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窦昌花,由青岛华外实业有限公司持股100%。公司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计数器、计时器和自动化仪表、汽车检测仪器和设备、汽车仪表和空调、汽车零部件的生产和服务(仅限销售本公司产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类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类项目待取得许可后经营),房屋租赁,企业已停产,根据近期查询的工商登记企业信息,显示企业处于在营状态,主体资格存续。

三、 保证人情况

1、青岛荣盛达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30日,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中路22号1号楼1单元101户。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3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芸芳。股东陈芸芳,持股比例51%,认缴出资额153万元,股东王岳,持股比例49%,认缴出资额147万元。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加工:管道配件、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各类线带、仪表仪器(不得在此住所加工);批发: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塑料制品、皮革制品、花卉、橡胶制品、包装材料、建筑材料、中央空调设备、制冷设备、压缩机及配件、测量仪器、工程机械配件。根据近期查询的工商登记企业信息,显示企业处于在营状态,主体资格存续。

2、陈芸芳、王岳、王积武为自然人保证人,主体资格均存续。

四、 抵押物情况

青岛华外实业有限公司以位于崂山区崂山路7号两栋相邻的独栋别墅楼1132.28平方米抵押(最高抵押金额2880万,证号市他字第201378567),其中13号楼房产证号青房地权市字第201131961号,面积570.05平方米;14号楼,证号青房地权市字第20126052号,房产面积562.23平方米。土地性质均为出让取得,房屋规划用途为综合。

五、 诉讼执行情况

该户债权业经诉讼确权,2015年4月20日,青岛中院下发(2015)青民四商初字第54号民事调解书,确认债务人偿还本金2400万元及相应利息,债权人对抵押物在2880万元范围内优先受偿。

该户债权正在执行过程中,我公司查封了主从债务人名下的的部分资产:

序号

权利人

资产名称

查封顺位

位置

面积(平方米)

是否是抵押物

1

青岛华外实业有限公司

房产

轮候

崂山区崂山路7号13、14号楼

1132.28

2

王岳

房产

首封

青岛市香港东路295号7号楼1单元202室

3

王岳

房产

首封

青岛市香港中路169号天虹大厦15号楼1801、1803户

4

王积武

土地

首封

崂山区崂山路7号汇海山庄36号楼


第五户  山东蜀乐春酿酒有限公司

一、 债权情况

截止至2019年9月6日,山东蜀乐春酿酒有限公司尚欠本金8,997,999.73元,利息1,682,681.05元,抵押、保证贷款,抵押物为借款人名下位于乐陵市汇源大街西侧的土地使用权(最高抵押金额700万元)以及机器设备(最高抵押金额405万元),由李延青、马玉平、乐陵市东起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本金300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户债权业经诉讼确权。

二、债务人情况

山东蜀乐春酿酒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2月5日,位于山东省乐陵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四号路西侧,法定代表人李延青。该公司注册资本1040万元,由李延青个人独自出资1040万元,已货币出资,未发现出资不到位的情形。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白酒生产、销售,目前已停产,根据近期查询的工商登记企业信息,显示企业处于在营状态,主体资格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1、乐陵市东起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17日,位于东省乐陵市黄夹镇东首邵家村南,法定代表人王书杰。该公司注册资本600万元,由王书杰出资204万元,由杨春枝出资198万元,由张静出资198万元,均已货币出资,未发现出资不到位的情形。该公司经营范围为:不锈钢、碳钢精密制造、五金制品、餐具、建筑设备、建筑模板、建筑可调式钢支撑组合结构及自行车配件制造销售。根据近期查询的工商登记企业信息,显示企业处于在营状态,主体资格存续。

2、李延青、马玉平为自然人保证人,主体资格存续。

四、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一(最高额700万元):借款人山东蜀乐春酿酒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位于乐陵市汇源大街西侧,土地证号乐国用(2013)第2013-46、47号,工业出让用地,土地面积23853.40平方米(35亩),我公司轮候查封了该抵押物;

抵押物二(最高额405万元):借款人山东蜀乐春酿酒有限公司所有灌装生产线2条、水处理过滤设备1套、酿酒设备2套、锅炉1台、不锈钢酒罐17个等。

五、 诉讼情况

该户债权业经诉讼确权,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13日作出(2018)鲁1481民初123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从债务人还本付息,债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目前该户债权正在执行过程中。


第六户  邹平县金桥纸业有限公司

一、 债权情况

截止至2019年9月6日,邹平县金桥纸业有限公司尚欠本金9,500,000.00元,利息7,405,442.39元,抵押、保证贷款,由山东天地缘实业有限公司及张士学、张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由邹平县金桥纸业有限公司以机器设备抵押担保600万元。

二、债务人情况

邹平县金桥纸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11日,住所地: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位桥镇驻地。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6267517973809,法定代表人:张士学,注册资本:15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造纸;加工、销售:纸管、纸箱、包装制品、塑料包装袋、纺织配件;钢结构安装工程施工、土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公司状态:在册,经核查,该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三、保证人情况

1、保证人山东天地缘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月7日,住所地位于邹平县魏桥工业园;组织机构代码为:91371626738167819T,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发电(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农业废弃物机械法清洁制浆;生产、销售:包装用纸、文化用纸、纸制品;废纸回收;备案范围内的货物进出口业务。公司登记状态:在册,经核查,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2、保证人:张士学,男, 2003年7月成立邹平县金桥纸业有限公司以来一直担任公司经理、法定代表人。

3、保证人:张丽,女,为债务人股东。

四、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机器设备,由邹平县金桥纸业有限公司以厂区内的纸管流水线17套,3200纸机1套,污水处理设备1套,制浆设备1套,纸管流水线2套,为其600万元贷款提供抵押担保;2014年1月9日在邹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动产抵押登记书编号:邹工商抵登字(2014)第0011号。

五、诉讼情况

该户债权业经诉讼确权,邹平县法院于2017年2月27日作出(2017)鲁1626民初17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债权人胜诉,对抵押机器设备享有优先受偿权。对剩余350万元债权,2017年3月31日,邹平县法院作出(2017)鲁1626民初65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胜诉确权。我公司已变更执行人。


第七户  山东珍贝瓷业有限公司

一、 债权情况

截止至2019年9月6日,山东珍贝瓷业有限公司尚欠本金21,680,000.00元,利息2,076,457.58元,抵押、保证贷款,该债权由山东德克曼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1068万元,由郭春森提供连带保证2168万元,由山东珍贝瓷业有限公司以其工业出让地30亩及地上车间11145.03平米设定最高额抵押1200万元。

二、债务人情况

山东珍贝瓷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1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162374781298XD,注册地址:山东省无棣县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郭云蛟,实际控制人为郭春森,注册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该公司股本构成:郭云蛟出资2460万元、占比41%,高清江出资1340万元、占比22.33%,王丽霞出资1200万元、占比20%,尹劲松、宋长贵分别出资500万元、分别占比8.33%。经营范围:生产陶瓷制品,销售本公司产品。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三、保证人情况

1、保证人山东德克曼装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位于无棣县工业园区11号,民营企业,注册资本6000万元,自然人蔡卫东、杨传德分别出资5700万元、300万元,持股比例分别为95%、5%,法定代表人杨传德。该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生产强化复合地板,产品所用锁扣扣型为国际专利,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2、保证人:郭春森,男,民族:汉族,1964年出生,54岁,住址:山东省无棣县中心大街1-26号二号楼1单一401室,为山东珍贝瓷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四、抵押物情况

1、借款人抵押土地使用权位于无棣县工业园区内(城区),土地证为棣国用(2004)字第 04301 号,工业出让土地,面积 20013 平方米,他项权证号棣他项(2014)第 14205 号。2、抵押房产位于抵押土地上,房产证为棣房权证公(2004)字第 0773 号,建筑面积 11145.03 平方米,为公司自建,他项权证号:棣房他证棣丰字第 2014120101 号。以上土地及房产均已被他方查封,查封机关: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查封文号:2015 北执字第 2719-2 号,查封时间:2018 年09 月 12 日,查封标的额 750 万元。

五、诉讼情况

滨州仲裁委员会于2019年1月25日作出(2018)滨仲调字第272号生效《调解书》,对债权进行确权调解,原债权行对抵押机器设备享有优先受偿权。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该七户资产均已诉讼确权,存在较多优质房地产抵押项目,资产回现前景较好。

处置方式:债务减免、拍卖、要约邀请竞价、交易所挂牌或其他处置方式;组包或单户处置均可。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9月11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有效。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需提供我公司认可的担保措施)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裁定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企业资产情况仅供参考,以实际情况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结束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郑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0531-82079766、82079782

传真:0531-82079799          邮政编码:250001

通讯地址:济南市经七路168号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531-82079768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