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对持有的乌鲁木齐市果茗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债权处置公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乌鲁木齐市果茗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债权系我公司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营业部收购,截止2016年6月20日,债权总额合计5,944,676.77元,其中本金合计63,579.61元,利息合计5,881,097.16。
该笔不良债权资产由乌鲁木齐果茗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用其位于沙区奇台路214号,建筑面积为332.4平方米的商用房产提供抵押担保,目前该抵押物已被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
二、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除外)。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或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长城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长城公司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和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三、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周波、潘磊、程淑婷
联系电话:0991-2841209
传真:0991-2841209 邮政编码:830002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人民路280号长城公司
长城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张扬
联系电话:0991-2846959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