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对福建省闽清雄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8户债权资产及1户抵债资产处置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福建省闽清雄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8户债权资产及1户抵债资产
所在地:福建省福州市
债权总额:14,347,3994.07元
债权情况
截至2016年3月20日,该资产包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43,424,281.00元,截至交易基准日的利息总额为人民币100,028,103.07元,其他债权人民币21,610.00元,本息合计为人民币143,473,994.07元。
具体贷款情况如下表:
序号
|
贷款行
|
债务人名称
|
债权情况
|
担保人
|
本金
|
利息
|
合计
|
其他债权
|
1
|
闽清支行
|
福建省闽清雄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1,989,648.09
|
3,209,158.92
|
5,198,807.01
|
21,610.00
|
保证人福建省闽清旭日陶瓷有限公司(100万元)、陈庆雄、陈菊珍担保(198.964809万元);抵押人张维真、陈瑶、黄道建和黄秀钦、刘乃位提供各自房产抵押担保(本金98.964809万元)
|
2
|
福新支行
|
福州南电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218,192.00
|
12,618,583.71
|
12,836,775.71
|
|
福建德亚集团公司(抵押)
|
3
|
晋安支行
|
福建芳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5,846,440.91
|
9,658,786.83
|
15,505,227.74
|
|
保证人福建新全嘉福鱼翅海鲜大酒楼有限公司(190万)、陈凯和林力(抵押担保,400万元)
|
4
|
闽侯支行
|
闽侯县梅溪第二猪场
|
600,000.00
|
1,388,543.26
|
1,988,543.26
|
|
保证人林国清;抵押人林国清、林国新、林国祥、林国俊、林国水、罗贰贰、郑兆雄等7人各自房产抵押担保
|
5
|
闽侯支行
|
福建省闽侯延青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530,000.00
|
1,073,120.87
|
1,603,120.87
|
|
保证人叶用惠;抵押人叶用惠、叶哲勇等2人各自的房产抵押担保
|
6
|
闽侯支行
|
闽侯县梅溪养猪联合场
|
300,000.00
|
721,950.92
|
1,021,950.92
|
|
保证人林国光;林国光、张木全、郑清霖等3人各自的房产抵押
|
7
|
闽侯支行
|
闽侯县青口宏二第三养猪场
|
270,000.00
|
647,288.86
|
917,288.86
|
|
保证人吴振良;抵押人吴振良、林国金、罗建国、罗建中、张国松等5人各自的房产抵押担保
|
8
|
福清支行
|
福建德胜药业有限公司
|
31,320,000.00
|
70,710,669.70
|
102,030,669.70
|
|
福建德胜药业有限公司(抵押);保证人福建延年药业有限公司(430万元)、保证人福州信和大酒店(400万元)、保证人福州德胜印刷有限公司和福建信和集团有限公司(770万元)
|
抵债资产
|
贷款行
|
资产名称
|
收购账面金额
|
资产数量
|
备注
|
9
|
长乐支行
|
福州文峰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厂房及土地)抵债资产
|
2,350,000.00
|
房产总建筑面积2013.58平方米;土地面积5840.8平方米,约8.76亩,用途为工业,使用年限为1993年6月至2043年6月。
|
法院已判抵债农行,但未过户。
|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处置方式:债权打包公开转让。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郑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623707、0591- 87623702
传真:0591-87612933
通讯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3号
邮政编码:350003
办事处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吴先生、卢小姐
联系电话:0591-87623662 87623652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