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珠海国利工贸有限公司等6户债权资产包项目处置公示

发布日期:2016-07-25

 

债务企业名称:珠海国利工贸有限公司等6户债权

所在地:海南省海口市、万宁市、广东省珠海市等

债权总额:人民币163,032.88万元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以下简称“我办”)拟对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含下属分、支行)收购的珠海国利工贸有限公司等6户债权进行处置,共计本金人民币41,788.16万元,利息人民币121,244.72万元(截止2015年12月20日,下同,2015年12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逐户资产情况如下:


第1户:珠海国利工贸有限公司(本金39407.50万元)

所在地:珠海市吉大海滨南路9号金海大厦五楼

债权总额:本息金额154527.36万元,其中本金39407.50万元、利息115119.86万元。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拥有债权总额154527.36万元,贷款本金39407.50万元、利息115119.86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贷款,保证人为中国凯利实业有限公司及广东省珠海市拱北宾馆。


企业概况

珠海国利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1990年3月27日,公司注册地址为珠海市吉大海滨南路9号金海大厦五楼,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注册号为:440400000437448。经营范围为产品、设备进出口。企业已于2008年关停,2015年12月年检。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中国凯利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中国凯利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84年6月30日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新建胡同12号,注册号为:100000000002245,注册资金为壹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进出口业务、投资与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

保证人广东省珠海市拱北宾馆,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香州区水湾路21号,为外商独资企业,原出资人澳门新华都发展有限公司,1983年10月1日在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该宾馆已多年连续亏损,负债严重,正在进行破产清算。

凯利公司单独担保本金4850万元, 凯利公司与拱北宾馆共同担保本金34557.50万元。2003年已就本债权一笔3000万元贷款进行起诉并胜诉,并对担保人拱北宾馆进行诉讼保全,查封该宾馆所属的土地、房产及相关设备,现正在执行中。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拱北宾馆原为珠海市最早的四星级酒店之一,占地面积38643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地,房产建筑面积20179平方米,拥有客房210间,别墅52栋。2003年1月,已就本债权提起诉讼,并对担保人拱北宾馆进行诉讼保全,查封该宾馆所属的土地、房产及相关设备,现正在执行中。在法院执行期间,拱北宾馆的另一债权人珠海市横琴兴利贸易有限公司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拱北宾馆进行破产清算,2004年7月12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并依法成立拱北宾馆破产清算组(法院指定由珠海德赛律师事务所牵头组成破产清算组),启动破产清算工作。由于受拱北宾馆诉讼案件及破产清算事项的影响,2006年4月珠海市国土局做出珠国土字[2006]317号文《关于收回拱北宾馆用地的决定》,决定收回拱北宾馆所属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2006年7月28日,破产清算组向珠海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撤销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决定,恢复拱北宾馆的整体性,但珠海市人民政府维持珠海市国土局的决定。对此,经各债权人一致同意,破产清算组又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珠海市人民政府撤销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决定。但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均已败诉。目前拱北宾馆的土地使用权已经被政府收回,但地上建筑物仍为拱北宾馆所有。目前清算工作尚未结束,为保全该资产,该宾馆目前由破产清算组暂时向外租赁经营。




第2户:海南嘉泰摩托车有限公司 (本金1500万元)

所在地:海南省万宁市东兴工业开发区

债权总额:本息金额3758.85万元,其中本金1500万元、利息2258.85万元。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拥有债权总额3758.85万元,贷款本金1500万元、利息2258.85万元。贷款方式为抵押担保贷款,抵押物为位于万宁市东星工业大道北侧186.43亩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30204平方米房产(办公楼和厂房)。


企业概况

海南嘉泰摩托车公司成立于1992年4月22日,注册资本298万美元,企业注册号为企业琼万总副字第000030号,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郑代伟,注册地位海南省万宁市东兴工业开发区,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摩托车及售后维修业务。公司已经关停。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海南嘉泰摩托车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万宁市东星工业大道北侧186.43亩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30204平方米房产(办公楼和厂房)作为抵押担保,土地使用权证号为万国用[1992]字第905号,贷款时办理登记手续。2007年经海南嘉泰摩托车有限公司和农行万宁支行双方协商同意,由债务人委托海南天悦拍卖有限公司以公开拍卖的方式,处置上述抵押资产,拍卖公司以2300万元成交,扣除150万元处理债务人历史遗留问题后,清收贷款本金1500万元及贷款利息650万元。


第3户:广东长城建设海南公司(本金820万元)

所在地:海口市海秀大道华侨新村金牛岭大楼

债权总额:本息金额2797.23万元,其中本金820万元、利息1977.23万元。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拥有债权总额2797.23万元,贷款本金820万元,利息1977.23万元。贷款方式为抵押担保贷款,抵押物为海口市龙昆南路东侧6837.5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海口市海秀路华侨新村66号1栋9层综合楼、2#住宅楼(8层、2929.18平方米)。


企业概况

广东长城建设海南公司成立于1988年5月7日,注册资本2170万元,注册号4600001005769,隶属广东省国资委下属企业广东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全民所有制,法定代表人邓绍贵,注册地址为海口市海秀大道华侨新村金牛岭大楼,经营范围:承包、销售二十四层以下房屋建筑、装饰工程、房地产开发经营(贰级)钢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等。公司已经关停。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抵押土地已被海口市国土局收回。综合楼6025.33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房证字第30154号)及2#住宅楼(8层、2929.18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房证字第30152号)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4户:海南益州摩托车配件有限公司(本金0万元)

所在地:海口市金贸区国贸大道港澳大厦18层

债权总额:本息金额1389.57万元,其中本金0万元、利息1389.57万元。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拥有债权总额(日元)25982.89万元(合人民币1389.57万元),其中贷款本金余额0万元,累计欠息(日元)25982.89万元(合人民币1389.57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担保贷款,保证人为海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和中国轻骑集团公司。


企业概况

海南益州摩托车配件有限公司于1996年12月26日成立,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380万元,注册地址为海口市金贸区国贸大道港澳大厦18层,经营范围为:生产、加工、销售摩托车配件、零售塑胶原料、化工原料及产品。公司营业执照登记状态为“吊销、未注销”。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2014年7月已通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收回本金(日元)11367.55万元,收回利息(日元)5231.66万元,同时终结案件执行程序。


第5户:洋浦新鸿运实业有限公司(本金39.42万元)

所在地:洋浦利浦宾馆1号3层302房

债权总额:本息金额479.78万元,其中本金39.42万元,利息440.36万元。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拥有债权总额(日元)8713.63万元(合人民币479.78万元),其中本金(日元)736.75万元(合人民币39.42万元),利息(日元)7976.87万元(合人民币440.36万元),保证人为中国轻骑集团公司。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2014年9月已通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回款114万元,同时终结案件执行程序。



第6户:海口嘉美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本金21.24万元)

所在地:海口市龙昆北路龙珠大厦6楼D座

债权总额:本息总额80.09万元,其中本金21.24万元,利息58.85万元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拥有债权总额(美元)12.26万元(合人民币80.09万元),其中本金(美元)3.28万元(合人民币21.24万元),利息(美元)8.98万元(合人民币58.85万元),保证人为海南证大资产管理公司。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处置方式:公开处置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免责声明:

1、我办在上述债权处置过程中出具的任何文件及做出的任何说明均不构成对标的资产现状在法律上和商业价值上的任何保证和承诺。

2、参与方系出于自愿参与我办对上述债权的处置,其对标的资产的任何判断均应独立做出,参与方不应依赖我办做出的任何说明,我办对参与方判断失误不承担法律责任。

3、我办将根据参与方需要提供上述债权资产形成及变革的原始资料以供查阅,参与方应独立做出判断和评估,我办(包括上述债权有关的评估师、律师)均不对资料和资产所载明的内容可能存在的瑕疵、失误、承诺不当、资料不全或漏失等承担任何责任。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      丁颖              张锐             

联系电话:0898-36681851     0898-36687631   

传真:0898-36686281

通讯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海南大厦9015室

邮政编码:570203

办事处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陈孔

联系电话:0898-36686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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