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对烟台市胶木电器厂、烟台勃兴实业总公司冷藏厂2户债权处置公告

发布日期:2016-01-26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对烟台市胶木电器厂、烟台勃兴实业总公司冷藏厂2户债权处置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烟台市胶木电器厂、烟台勃兴实业总公司冷藏厂
所在地:烟台市
债权总额:7,824,028.92元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以下简称“我办”)拥有烟台市胶木电器厂、烟台勃兴实业总公司冷藏厂债权总额7,824,028.92元,其中烟台市胶木电器厂贷款本金2,980,000.00元,利息3,122,551.35元(利息计算至2016年1月7日),保证人为烟台沸昌钟表眼镜有限责任公司;烟台勃兴实业总公司冷藏厂贷款本金920,000.00元,利息801,477.57元(利息计算至2016年1月7日),保证人为烟台外贸第二冷藏厂。。
一. 烟台市胶木电器厂
(一)债务人情况
烟台市胶木电器厂于1982年12月1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张国梁。注册资金124万元。该企业位于烟台市芝罘区楚风三街2号,集体企业。经营范围:电器附件 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07年被吊销营业执照。
(二)保证人情况
烟台沸昌钟表眼镜有限责任公司于1981年3月30日成立,成立时名称为烟台钟表修配厂。1985年9月26日,该厂更名为烟台钟表眼镜厂。1995年9月10日,该厂更名为烟台钟表眼镜公司。2001年12月20日,该厂更名为烟台沸昌钟表眼镜有限责任公司。该企业现法定代表人李耀武,注册资金50万元,位于芝罘区桃花街022号。经营范围为仅限分公司经营:金属制品、模具、机械加工,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一氯二氟甲烷,仪表配件制造,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刻字。(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验光配镜;验光设备、钟表眼镜及配件、隐形眼镜及护理产品(分支机构经营)、日用百货、日用杂品、五金交电化工、文化办公用机械、文化用品、电子计算机软硬件、空调冷藏有机化学试剂、建筑材料、仪器仪表、印章及印章材料、铜牌批发、零售及修理;以下项目限分公司经营:打字、复印;空调安装、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诉讼情况
2004年4月12日,中国工商银行烟台市芝罘区支行与烟台沸昌钟表眼镜有限责任公司、烟台市胶木电器厂签订还款协议,约定烟台沸昌钟表眼镜有限责任公司于2004年5月11日前归还芝罘区支行455万元贷款及利息92万元。如两单位不能履行上述协议,则芝罘区支行可根据烟台市芝罘区公证处出具的强制执行公证书,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04年4月19日,芝罘区公证处出具(2004)烟芝证经字第292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2004年6月19日,芝罘区公证处出具(2004)烟芝证执字第35号执行证书。2004年10月18日,工行芝罘区支行向烟台市中级法院对上述公证文书申请强制执行。2004年11月10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4)烟执字第437-1号民事裁定,查明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裁定本案终结执行。
二. 烟台勃兴实业总公司冷藏厂
(一)债务人情况
烟台勃兴实业总公司冷藏厂,于1994年7月27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朱伟。注册资金280万元,位于烟台市芝罘区大庆西路中段,集体企业。经营范围:干鲜果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10年被吊销营业执照。
(二)保证人情况
烟台外贸第二冷藏厂成立于1988年6月14日,法定代表人李文川,注册资金2935.26万元,国有企业。该企业位于芝罘区幸福南路。经营范围:货物(不含危险品)的保税仓储及装卸、搬运(不含运输)。
(三)诉讼情况
2004年12月3日,中国工商银行烟台市西大街支行起诉至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年12月15日,烟台市中级法院作出(2004)烟民二初字第432号民事判决,判决烟台勃兴实业总公司冷藏厂偿还借款92万元、利息1.5万元。烟台外贸第二冷藏厂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05年1月4日,工行西大街支行向烟台市中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04年4月11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烟执字第49-1号民事裁定,查明烟台勃兴实业总公司冷藏厂、烟台外贸第二冷藏厂均无财产可供执行,裁定终结执行。
处置方式 债务减免、拍卖、要约邀请竞价、交易所挂牌或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1月26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有效。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企业资产情况仅供参考,以实际情况为准,我办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结束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王宏磊 联系电话:0535-6228956
传真:0535-6228956
通讯地址:济南市经七路168号
邮政编码:250001
办事处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张凤霞
联系电话:0531-82079821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
                              201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