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烟台欧王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等30户不良资产包项目处置公告

发布日期:2015-07-02

关于对烟台欧王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等30户不良资产包项目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拟对从中国工商银行收购的烟台欧王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等30户企业不良贷款债权进行处置,详情如下:

第一部分  拟处置债权资产包的整体情况

本次拟处置的资产包共计30户不良贷款债权,债权总额为61,157.87万元,其中债权本金57,803.51万元、利息3,354.36万元(截至2015年4月30日,其后新产生的利息等权益亦在处置范围内)。详细清单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地区 支行 借款人名称 本金 利息 贷款方式
      
1 烟台 芝罘区 烟台欧王葡萄酒业有限公司 2,999.36 135.00 抵押
2 烟台 营业部 烟台凯瑞装饰有限公司 2,000.00 111.57 抵押
3 烟台 营业部 烟台怡文商贸有限公司 894.47 33.03 抵押
4 烟台 牟平 烟台双宁经贸有限公司 977.00 40.42 抵押
5 烟台 栖霞 烟台金源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2,800.00 67.54 抵押
6 烟台 栖霞 栖霞市金丰工贸有限公司 1,950.00 50.62 保证、抵押
7 烟台 栖霞 栖霞市恒霖果蔬有限公司 1,276.40 83.81 保证
8 烟台 福山 烟台津祥软木制品有限公司 450.00 11.40 保证
9 烟台 芝罘 烟台中欧进出口有限公司 1,784.00 61.56 保证
10 泰安 新泰 海擎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13,990.52 1,094.93 保证、抵押
11 泰安 新泰 山东盛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748.80 521.05 抵押
12 泰安 新泰 泰安新业益林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2,488.71 168.47 保证、抵押
13 泰安 东平 山东海盛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1,599.80 2.85 抵押
14 泰安 泰山 泰安市金港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1,196.83 56.12 抵押
15 泰安 岱岳 泰安东方外贸有限公司 515.40 34.01 保证
16 泰安 东平 山东郑佳食品有限公司 799.85 8.64 抵押
17 泰安 新汶 新泰市银海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299.91 38.10 抵押
18 泰安 肥城 泰安鸿基三农工贸有限公司 650.00 37.66 抵押
19 泰安 新汶 新泰市华兴手套编织有限公司 300.00 8.96 保证
20 泰安 泰山 山东润东建材有限公司 360.00 0.92 抵押
21 泰安 泰山 泰安市骏杰物资有限公司 439.83 27.15 保证、质押
22 泰安 新泰 新泰市星华贸易有限公司 900.00 63.60 保证
23 泰安 肥城 肥城市益顺商贸有限公司 440.00 25.39 保证、抵押
24 枣庄 滕州 中商风轮轮胎有限公司 9,900.00 253.77 保证、抵押
25 枣庄 薛城 山东亿诺工程轮胎有限公司  2,025.00 248.96 抵押
26 枣庄 薛城 枣庄康耐新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699.32 25.05 保证
27 枣庄 台儿庄 枣庄市久源商贸有限公司 474.03 69.04 保证
28 枣庄 台儿庄 山东恒发管道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359.99 40.70 保证
29 枣庄 台儿庄 山东嘉琪管业有限公司 287.27 22.08 保证
30 枣庄 台儿庄 枣庄市润源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197.03 11.97 保证
合计 57,803.51 3,354.36  

第二部分  资产包中每户企业具体情况

第1户:烟台欧王葡萄酒业有限公司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烟台欧王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简称:欧王公司)位于烟台栖霞桃村工业园东区欧王工业园,注册资本1080万元,公司法人代表厉周琴,出资490万元,占比49%,王通海出资510万元,占比51%。主要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葡萄酒、白兰地、威士忌、俄得克。公司即期信用等级为B级。该公司由于股东失联及葡萄酒市场产销下滑的影响,无法继续维持,自2014年10月处于半停产状态。
二、贷款情况
(一)工行贷款情况
欧王公司于2006年3月与工行建立信贷关系,2013年11月向工行申请贷款3000万元,经省行授信审批部批复,2013年11月26日,工行向欧王公司发放贷款3000万元,贷款期限、金额分别为2013年11月26日至2014年10月27日金额1000万元、2013年11月26日至2014年11月24日金额1000万元、2013年11月29日至2014年11月27日金额1000万元。担保方式为借款人所拥有的房地产抵押,抵押物座落于烟台栖霞桃村工业园,其中房屋建筑面积23435.37平方米,土地面积47082.6平方米。截至2015年4月末,欧王公司在工行融资余额3000万元,欠息135万元。该贷款于2015年2月转为不良贷款。
(二)他行贷款情况
截至2015年4月末,欧王公司在交行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担保方式为其他企业担保;招行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担保方式为其他公司担保;烟台银行流动资金贷款430万元,担保方式为联保。为烟台中欧进出口有限公司在工行提供1800万元的贷款担保。
三、借款人资产负债情况
根据企业提供的2014年9月的财务报表,企业总资产2144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151万元,其中:货币资金1152万元,已支付职工工资、集资款及部分货款,现余额为零。应收帐款4575万元,主要是北大荒公司、福建盐业公司等货款约3510万元,已收回,企业已用;剩余应收账款账龄均在一年以上,难以收回。其他应收款566万元,主要是业务员借款,人员已遣散,无法收回。预付帐款977万元,为预付的货款,该企业法人代表及股东已失联,企业无人管理,货款无法追回。存货5961万元,主要为进口葡萄酒汁,经了解,存货已抵账;固定资产6732万元,主要是厂房及土地使用权,房产证和土地证齐全,已全部抵押给工行。装葡萄酒汁用的橡木桶1000个,工行已查封。负债总额6016万元,其中短期借款5430万元,分别是工行3000万元、交行1000万元、招行1000万元、烟台银行430万元,除工行贷款外,其它行贷款方式为保证;应收帐款91万元,为企业往来货款,应交税金75万元,为欠缴税款。所有者权益15433万元,其中实收资本1080万元,未分配利润14353万元。由于企业不配合,企业财务的详细情况无法了解。
四、担保状况分析
借款人在工行借款由企业厂区全部土地厂房抵押担保,位于烟台栖霞桃村工业园,其中房屋建筑面积23435.37平方米,土地面积47082.6平方米。房产及土地证信息如下:
证书   面积(平米) 用途 办理时间

 

 


房产证号 栖房权证栖城房字第00039432 2188.89 车间 20090916
 栖房权证栖城房字第00039431号 2188.89 车间 20090916
 栖房权证栖城房字第00032425号 7606.95 办公 20070720
 栖房权证栖城房字第00034956号 6360.44 车间 20080312
 栖房权证栖城房字第00039427号 496.63 办公 20090916
 栖房权证栖城房字第00039272号 496.63 办公 20090831
 栖房权证栖城房字第00034955号 4096.94 车间 20080312
总计  23435.37  
  面积(平米) 用途 使用类型

 

土地证号 栖国用(2008)第280196号 11033 工业用地 出让
 栖国用(2008)第280197号 8425.2 工业用地 出让
 栖国用(2008)第280198号 12628 工业用地 出让
 栖国用(2009)第281010号 5904.1 工业用地 出让
 栖国用(2009)第281011号 4292.8 工业用地 出让
 栖国用(2009)第281009号 2404 工业用地 出让
 栖国用(2009)第281008号 2395.5 工业用地 出让
总计  47082.6  
贷款时烟台海元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该资产进行了评估,评估价值5424.98万元,工行认定价值5000万元。抵押物已经在栖霞市房管及土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五、法律现状分析
工行已于2014年11月对该企业贷款本息诉至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11月4日,法院对欧王公司财产进行了查封,第一顺序查封了抵押给工行的房地产及橡木桶1000个,查封标的5000万元。2014年12月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开庭审理,5月8日法院下达(2014)烟商初字第218号《民事判决书》,判工行胜诉。

第2户:烟台凯瑞装饰有限公司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烟台凯瑞装饰有限公司(简称:凯瑞装饰)位于烟台市芝罘区解放路89号,公司法人代表蒋昊,出资350万元,占比70%,蒋艳出资150万元,占比30%。租赁经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须凭资质经营)建筑材料 装饰材料的批发零售。公司即期信用等级为B级。该公司因所承接的工程项目垫款多,工程款无法收回影响,出现资金链断裂,自2014年7月份开始,已处于停止经营状态。
二、贷款情况
(一)工行贷款情况。2013年12月2日向工行申请网贷通贷款2000万元,2013年12月11日,省行授信审批部以工银鲁信贷审批[2013]49456号进行了批复,同意工行为烟台凯瑞装饰有限公司发放网贷通贷款2000万元。2014年1月16日至2014年7月7日,凯瑞装饰累计提取网贷通贷款2000万元(共9笔借据),其中2014年6月19日至2014年7月7日提取的1210万元(共5笔借据)贷款期限6个月,剩余790万元贷款期限1年,到期日全部为2014年12月7日。担保方式为第三方(熊凯、熊希)房地产抵押,抵押物座落于芝罘区楚毓路2号付1号1001号、1007号的商用房,建筑面积合计2413.8平方米;同时追加法定代表人蒋昊个人资产担保。截至2015年4月30日,凯瑞装饰在工行融资余额2000万元,欠息111.57万元。该贷款于2015年1月转为不良贷款。
  贷款累收累放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贷款年份 当年发放 当年收回 贷款余额 正常 关注 次级 可疑 损失 备注(含收回再贷、借新还旧等转贷情况)
1 2014 2000  2000   2000   新增2000万元
2 2015   2000   2000   
   (二)他行贷款情况
截至2015年4月末,凯瑞装饰在他行融资合计1998万元,其中交通银行流贷1500万元,农业银行流贷498万元。无对外担保。
三、借款人资产负债情况
根据企业提供的2014年5月的财务报表,企业总资产922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760万元,其中:货币资金923万元,已支付职工工资、集资款及部分货款,现余额为零。应收票据827万元,为企业销售产品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已全部转让支付,现无余额。应收帐款1200万元,主要是泰安瑞奥不夜城酒店、海阳海福莱大酒店项目应收款,已收回,企业已用;剩余应收账款账龄均在一年以上,难以收回。其他应收款472万元,主要是材料采购员借款,人员已遣散,无法收回。预付帐款1184万元,为预付的货款,该企业已倒闭无法追回。存货1154万元,工行同法院在企业经营场所没有找到存货,经了解,存货已抵账;固定资产3469万元,主要是办公用房,商业网点,运输工具等,企业办公用房为租赁的房产,商业网点、运输工具已转至个人名下。经了解,目前该公司已无可变现的有效资产。
四、担保状况分析  
(一)抵押资产情况
凯瑞装饰贷款采用第三方(熊凯、熊希)房地产抵押,抵押物座落于芝罘区楚毓路2号付1号1001号、1007号,房产证号:(烟房权证芝字第320078号、烟房权证芝字第306101号);土地证号:(烟国用(2013)第10891号、烟国用(2013)第10270号),一楼网点房面积600平方米.二楼面积1800平方米。贷款时评估值3098.75万元,工行内部认定价值3000万元。经咨询相关评估公司,结合周围房产土地价格,预计该抵押物市场变现价值2520万元。
(二)保证担保情况
保证人蒋昊,蒋昊为借款人法人代表,一直在借款人出从事管理、设计工作,自工行融资出现欠息、逾期后便无法联系,经调查,该保证人名下无有效资产,预计工行受偿为零。
五、法律现状分析
工行已于2014年10月对该企业贷款本息诉至芝罘区人民法院,2015年1月29日,芝罘区法院以(2014)芝执字第1877-1   号裁定书裁定对抵押人财产进行了查封,第三顺序查封了抵押给工行的房地产(熊凯、蒋艳、熊希名下),查封标的2067万元。2014年11月芝罘区法院以(2014)芝商特字第7号判决书判决凯瑞装饰、熊凯、蒋艳、熊希偿还工行贷款本息,对抵押物在2067万元(利息计算至2014年10月21日)及2014年10月22日起至申请人债权实现之日止仍按原借款合同约定利率计算之利息、逾期利息的范围内在变价中优先受偿。工行已于2014年11月申请强制执行,现正执行中。

第3户:烟台怡文商贸有限公司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烟台怡文商贸有限公司(简称:怡文商贸)位于烟台市芝罘区化工路196号,公司法人代表王朋,出资210万元,占比70%,姚永红出资90万元,占比30%。租赁经营建筑材料、服装、皮革制品、皮草制品、装饰材料、食品饮料等的批发零售。公司即期信用等级为B级。因整体经济环境不好,该企业下游客户经营困难,货款无法及时收回,致使该企业出现资金链断裂,自2014年12月份开始,已处于停止经营状态。
二、贷款情况
(一)工行贷款情况。2013年12月19日向工行申请网贷通贷款1000万元,2013年12月24日,省行授信审批部以工银鲁信贷审批[2013]51260号进行了批复,同意工行为烟台怡文有限公司发放网贷通贷款1000万元。2014年1月17日,怡文商贸提取网贷通贷款1000万元(共3笔借据),贷款期限1年,到期日全部为2014年12月17日,现借据余额4749981.11元(截至2015年4月。2014年12月15日至16日,怡文商贸累计提取网贷统贷款4194696.00元(共26笔借据),担保方式为第三方(蓬莱市谐和商贸有限公司)房地产抵押,抵押物座落于蓬莱市登州街道乐河社区富民路108号房产,建筑面积合计2985.51平方米;同时追加法定代表人王朋及其妻子姚永红个人资产担保。截至2015年4月末,怡文商贸在工行融资余额8944677.11万元,欠息33.03万元。该贷款于2015年3月转为不良贷款。
  贷款累收累放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贷款年份 当年发放 当年收回 贷款余额 正常 关注 次级 可疑 损失 备注(含收回再贷、借新还旧等转贷情况)
1 2014 1000  919.47   919.47   新增1000万元
2 2015   904.47   904.47   
   (二)他行贷款情况。截至2015年4月末,怡文商贸在他行无融资,无对外担保。
    三、借款人资产负债情况
    根据企业提供的2014年11月的财务报表,企业总资产35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68万元,其中:货币资金251万元,已支付职工工资、集资款及部分货款,现余额为零。应收票据656万元,为企业销售产品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已全部转让支付,现无余额。应收帐款565万元,主要是烟台新天地家居有限公司305万元、烟台美达装饰有限公司211万元,已收回,企业已用;剩余应收账款账龄均在一年以上,难以收回。其他应收款175万元,主要是材料采购员借款,人员已遣散,无法收回。预付帐款483万元,为预付的货款,该企业已倒闭无法追回。存货938万元,工行在企业经营场所没有找到存货,经了解,存货已抵账;固定资产501万元,主要是办公用房,交通工具等,企业办公用房为租赁的房产,交通工具已转至个人名下。经了解,目前该公司已无可变现的有效资产。
    四、担保状况分析  
    (一)抵押资产情况
凯瑞装饰贷款采用第三方(蓬莱市谐和商贸有限公司)房地产抵押,抵押物座落于蓬莱市登州街道乐河社区富民路108号,房产证号:(蓬房权证公字第20110076号);土地证号:(蓬国用(2011)第0036号),贷款时评估值1709.8万元,工行内部认定价值1650万元。经市场询价,预计该抵押物市场变现价值1492.75万元。
    (二)保证担保情况
保证人王朋、姚永红,王朋为借款人法人代表、股东,姚永红为借款人股东,二人为夫妻关系,自工行融资出现欠息、逾期后便无法联系,经调查,这两个保证人名下无有效资产,预计工行受偿为零。
五、法律现状分析
借款人贷款出现逾期后,工行多次以电话沟通、面谈方式进行催收,自贷款逾期后借款人先后于2015年1月归还逾期本金7万元,2月归还逾期本金8万元,4月归还逾期本金5万元,就目前情况来看,借款人及抵押人的还款态度积极,还款意愿较好。另外,借款人手中另有部分无产权、债权纠纷的商业网点正在办理房产证,这部分房产价值约为500万元,预计2015年6月份可拿到房产证,借款人承诺在拿到房产证后以出售这部分房产的房款归还工行逾期融资,工行目前未对该户进行诉讼。

第4户:烟台双宁经贸有限公司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烟台双宁经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赵衍波,投资人:赵衍波投资400万元,占比80%;薛志平投资100万元,占比20%。公司经营地址位于牟平区师范路9号,该公司经营场所为租赁经营,由于无力支付房屋租金,目前经营场所已被出租人收回。该公司于2011年4月在工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当年与工行建立信贷关系。该公司客户分类为小型企业,目前在工行信用等级为B级。
经营范围:建材、钢材、水暖管件、铝合金、防盗门、太阳能销售。因受内外部各种不利因素影响,该企业自2014年5月份开始,已处于停产状态。
二、贷款情况
(一)工行贷款情况
      烟台双宁经贸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21日与工行建立信贷关系,2013年11月4日向工行申请小企业贷款1000万元,2013年12月13日,省行授信审批部以工银鲁信贷审批[2013]49704号进行了批复, 同意工行为烟台双宁经贸有限公司发放小企业贷款1000万元。2013年12月16日,工行分两笔借据向烟台双宁经贸发放小企业贷款1000万元,贷款期限一年,金额分别为500万元,到期日分别为2014年11月7日、2014年12月8日。担保方式为第三方(弘盛地产有限公司海阳分公司)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物座落于海阳市盛竹路东,土地面积15102.04平方米(约22.65亩);同时追加弘盛地产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法定代表人赵衍波及配偶王慧个人连带责任担保。2014年10月13日烟台双宁经贸归还贷款本金23万元,2014年12月21日通过其存款账户扣收贷款本金0.89元,截至2015年4月末,烟台双宁经贸在工行融资余额977万元,欠息40.42万元。该贷款于2015年2月转为不良贷款。
  贷款累收累放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贷款年份 当年发放 当年收回 贷款余额 正常 关注 次级 可疑 损失 备注(含收回再贷、借新还旧等转贷情况)
1 2011 700  700 700     新增700万元
2 2011 700 700 700 700     收回700万元,新增700万元
3 2012 1900 700 1900 1900     收700万元,新增1900万元
4 2013 1000 1900 1000  977    收1900万元,新增1000万元
5 2014  23 977  977    收回23万元
6 2015      977   
   (二)他行贷款情况
    截至2015年4月末,烟台双宁经贸在其他金融机构无融资,无对外担保。
    三、借款人资产负债情况
    根据企业提供的2014年4月的财务报表,企业总资产605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929万元,其中:货币资金211万元,全部支付欠付职工的工资及其他款项,现余额为零。应收账款1807万元,主要为弘盛地产有限公司欠付的货款,现无法收回,形成呆账。预付帐款1928万元,经核实为企业虚列的预付货款,该企业无该笔款项。存货1982万元,工行同法院在企业经营场所没有找到存货,经了解,存货中为已发货尚未转应收帐,全部为弘盛地产有限公司欠付的货款,现已无法收回。固定资产122万元,主要是办公器材、车辆。 2014年5月份在对企业进行贷后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经营出现了问题,工行针对企业支付利息、归还贷款出现困难,曾多次派员到借款人处催收贷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对可处置清收的流动资产、可变卖的固定资产(主要为交通工具)处置收入50余万元,支付2014年6月至10月工行贷款利息27.5万元,2014年10月13日已归还工行贷款本金23万元。经了解,目前该公司已无可变现的有效资产。
    四、担保状况分析  
    (一)抵押资产情况
烟台双宁经贸有限公司贷款采用第三方(弘盛地产有限公司海阳分公司)土地使用权抵押,土地使用权权证号:海国用(2011)字第1627号,座落于海阳市盛竹路东,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商住开发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15102.04平方米;该抵押物2013年10月31日经山东正诚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评估价值为1851万元。由于该宗地建设的住宅已基本出售,因此,该抵押物变现的可能性极少。
(二)保证人情况
1、该笔贷款追加了弘盛地产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该公司目前已停止经营,但保证人代偿意愿较强。
2014年9月2日轮候查封了保证人弘盛地产有限公司(泰安市青年路90号办公楼)房产2039平方米及土地1974平方米。
保证人拥有所有权的神州大厦(泰安市东岳大街78号)房产5050平方米及土地556平方米。工行查封第3层楼部分产权,该查封资产可偿还工行部分债权,由于查封的房产处置时间无法确定,因此,导致工行不良贷款收回时间及金额无法确定。
同时轮候查封了弘盛地产有限公司出资成立的两个子公司的股权(齐河幸福城地产有限公司股权4800万股、齐河弘盛地产有限公司股权4800万股),经了解上述两公司拥有所有权的资产(开发土地使用权),于2014年10月被法院判决给抵押权人中国鼎信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述两公司已无其他有效资产。
    2、该贷款同时还追加法定代表人赵衍波及配偶王慧个人担保,并于 2013年12月13日出具了连带责任保证函。
赵衍波,男,1984年2月28日出生,住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粥店街道办事处堰北社区,身份证号:370983198402282830,现任烟台双宁经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为烟台双宁经贸有限公司股东,因该公司已停止经营,现无固定收入。王慧,女,1983年1月11日出生,住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粥店街道办事处堰北社区,身份证号:370983198301112824,为赵衍波之妻,无职业,现无固定收入。
经工行、法院调查,赵衍波、王慧目前租房居住,无房产、存款可查封,因此,无保证能力。   
五、法律现状分析
工行已于2014年7月对该企业贷款本息诉至烟台市人民法院。 2014年8月1日查封了抵押物海国用(2011)第1628号土地使用权;同时轮候查封了海国用(2011)第1628号土地使用权;及上述两处宗地地上住宅楼六套。
 2014年9月2日轮候查封了弘盛地产有限公司拥有所有权泰安市东岳大街78号神州大厦三层,房产证号:泰房权证泰字第204932号,建筑面积1381.4平方米;土地证号:泰土国用(2011)第T-0593号,土地使用权150.43平方米。同日轮候查封了弘盛地产有限公司拥有所有权泰安市青年路90号院内2号楼,房产证号:泰房权证泰字第180154号,建筑面积725.36平方米;土地证号:泰土国用(2010)第T-0047号,土地使用权559.92平方米。同日轮候查封了弘盛地产有限公司拥有所有权泰安市青年路90号院内6号2-4层,房产证号:泰房权证泰字第175459号,建筑面积532.89平方米;土地证号:泰土国用(2010)第T-0046号,土地使用权167.43平方米。同日轮候查封了弘盛地产有限公司拥有所有权泰安市青年路90号3#1层06号等16套房,房产证号:泰房权证泰字第175406号,建筑面积1782.16平方米;土地证号:泰土国用(2010)第T-0215号。同时轮候查封了弘盛地产有限公司出资成立的两个子公司的股权(齐河幸福城地产有限公司股权4800万股、齐河弘盛地产有限公司股权4800万股),股值预计为9600万元。经了解上述两公司拥有所有权的资产(开发土地使用权),于2014年10月被法院判决给抵押权人中国鼎信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述两公司已无其他有效资产,无资产可执行,工行无受偿。
    2014年9月17日,烟台市法院以(2014)烟商初字第158号民事调解书,裁定抵押物变卖后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弘盛地产有限公司、赵衍波、王慧对该笔贷款承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4年10月11日,烟台市法院以(2014)烟商初字第158-1号民事裁定书,冻结法院查封的资产。工行已于2015年1月申请强制执行,现正执行中。
                            
第5户:烟台金源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烟台金源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金源纺织)成立于1998年2月10日,位于栖霞市松山工业园,由山东德棉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18.60万元,占比13.20%,德州惠达经贸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比60.40%,栖霞市国有资产有限公司出资436.99万元,占比26.40%共同组建而成,公司法人代表李会江。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棉纱、线、混纺纱线、棉坯布、混纺坯布等。公司即期信用等级为B级。受市场等原因影响,公司原材料(棉花)持续降价,纺织行业整体出现了产销价格倒挂现象,致使该公司成本无法控制,无利润空间,生产经营出现亏损,企业于2015年1月停止生产经营。
二、贷款情况
(一)工行贷款情况
烟台金源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2日与工行建立信贷关系,2014年4月13日、2014年4月23日分别向工行申请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1800万元,2014年4月18日,省行授信审批部分别以工银鲁信贷审批[2014]12422号、工银鲁信贷审批[2014]12967号进行了批复,同意工行为烟台金源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发放小企业贷款1000万元、1800万元。工行分别于2014年4月21日、2014年4月24日、2014年4月24日向烟台金源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发放小企业贷款1000万元、800万元、1000万元,贷款期限一年,到期日分别为2015年4月15日、2015年4月23日、2015年3月23日。担保方式为该公司自有房地产作抵押,抵押物座落于栖霞市松山工业园,房产面积21280平方米,土地面积65654平方米。截至2015年4月末,金源纺织在工行融资余额2800万元,欠息62.08万元。该贷款于2015年4月转为不良贷款。
  贷款累收累放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贷款年份 当年发放 当年收回 贷款余额 正常 关注 次级 可疑 损失 备注(含收回再贷、借新还旧等转贷情况)
1 2011 2700  2700 2700     新增2700万元
2 2012 2800 2700 2800 2800     收回2700万元,新增2800万元
3 2013 2800 2800 2800 2800     收回2800万元,新增2800万元
4 2014 2800 2800 2800  2800    收回2800万元,新增2800万元
5 2015 0 0 2800   2800   
   (二)他行贷款情况
    截至2015年4月末,金源纺织在烟台交行贷款2000万元(已逾期),公司对外担保950万元,为该公司对栖霞市金丰工贸有限公司在工行贷款950万元提供的担保。
    三、借款人资产负债情况
根据企业提供的2014年12月的财务报表及工行掌握的实际情况,企业总资产1248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90万元,主要是其他应收款990万元,主要为该公司搬迁后付工程款862万元(待建安公司出具发票后,将转入“在建工程”科目),其余为业务员借款,人员已解散,无法收回。固定资产11490万元,主要是公司的厂房、办公用房、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其中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已被其他债权人先行查封。
根据企业提供的2014年12月的财务报表,企业总负债701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4800万元,(工行抵押贷款2800万元,烟台交通银行抵押贷款2000万元),或有负债950万元,应付工资及养老保险460万元,预提费用394万元,应付帐款237万元,主要是应付青岛海关进口棉花核查及货运费,其他应付款178万元,主要是应付职工因工差旅费报销。
    四、担保状况分析  
金源纺织贷款采用公司自有的房地产抵押,土地证号为:栖国用(2011)第280832号,地类为工业,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面积为65654平方米。房产证号为:栖房权证栖城房字第00051838号,建筑面积为21280平方米,设计用途为:营业,座落于栖霞市松山工业园。贷款时房产外评估值3902.75万元,土地外评估值1378.73万元,合计5281.48万元。经现场调查并咨询专业评估公司,该房产为钢构厂房,按市场现值700元/平方米计算,预计房产市场变现价值=700*21280=1490万元,土地按市场同地段同类基准地价225元/平方米,市场变现价值为225*65654=1476万元,合计2966万元。
五、法律现状分析
目前,尚未对借款人实施诉讼。

第6户:栖霞市金丰工贸有限公司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栖霞市金丰工贸有限公司(简称:金丰工贸)成立于2009年2月20日,位于栖霞市松山工业园,公司法人代表周大勇。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由周大勇出资600万元,占比60%,林学平出资400万元,占比40%,全部以货币形式出资。主要经营加工、销售:棉纱、坯布、服装、被套、包装物、纸管;纺织原料、纺织配件、纺织设备等。公司即期信用等级为B级。该公司因国家对棉花的购销补贴迟迟不能到位,加大了企业的经营费用;其次是受国家纺织行业影响,整体纺织行业出现了产销价格倒挂现象,已于2015年1月停止经营。
二、贷款情况
(一)工行贷款情况
栖霞市金丰工贸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2日与工行建立信贷关系,2014年3月25日该公司向工行申请小企业贷款1000万元。2014年3月27日,省行授信审批部以工银鲁信贷审批[2014]09899号进行了批复,同意工行为栖霞市金丰工贸有限公司发放小企业贷款1000万元;2014年3月28日,工行向金丰工贸发放贷款500万元、500万元,贷款期限一年,到期日分别为2015年1月27日、2015年3月25日.担保方式为第三方(烟台金源纺织科技公司)房地产抵押,抵押物座落于栖霞松山工业园,其中房产面积5214.93平方米,土地面积37828平方米。2014年4月3日向工行申请小企业贷款950万元,2014年4月9日省行授信审批部以工银鲁信贷审批[2014]09899号进行了批复,同意工行为栖霞市金丰工贸有限公司发放小企业贷款950万元。2014年4月10日,工行向金丰工贸发放贷款950万元,贷款期限一年,到期日为2015年4月3日。担保方式为由烟台金源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全额连带保证。截至2015年4月末,金丰工贸在工行融资余额19499992.04元,欠息464562.48元。该贷款于2015年4月转为不良贷款。贷款累收累放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贷款年份 当年发放 当年收回 贷款余额 正常 关注 次级 可疑 损失 备注(含收回再贷、借新还旧等转贷情况)
1 2012 2400  2400 2400     新增400万元
2 2013 2000 2400 2000 2000     收回2400万元,新增2000万元
3 2014 1950  1950 1950     收回2000万元,新增1950万元
4 2015   1950   1950   收回0.000796万元
   (二)他行贷款情况
    截至2015年4月末,金丰工贸在其他金融机构无融资,无对外担保。
    三、借款人资产负债情况
根据企业提供的最新财务报表及工行掌握的实际情况,企业总资产493万元,全部为流动资产,其中:待摊费用367万元,其他应收款126万元,主要是业务员借款,人员已解散及顶替部分所欠工资,无法收回,经了解,目前该公司已无可变现的有效资产。公司负债总额1976万元,其中工行借款1950万元,其他应付款26万元,主要是职工差旅费。
借款人法人及配偶拥有位于栖霞市锦绣路38号8号楼2单元5号的房产一套,因借款人仅有一套住房,无法对其进行查封、拍卖。
四、担保状况分析
栖霞市金丰工贸本次贷款的担保方式为第三方(烟台金源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房地产抵押,并由烟台金源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保证。
    (一)抵押资产情况
金丰工贸贷款采用第三方(烟台金源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房地产抵押,土地证号:“栖国用(2014)第280159号,地类为工业,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面积为37828.0平方米。房产证号:栖房权证栖城房字第00059987号、00059988号,建筑面积分别为2732.18平方米、2482.75平方米 ,抵押物座落于栖霞市松山工业园,房产设计用途为:工业用房。贷款时房产外评值1595.85万元,土地外评值1437.46万元,合计3033.31万元。经现场调查并咨询专业评估公司,该房产为框架结构办公用房,按市场房产单价1000元/平方米计算,预计房产市场变现价值=1000*5214.93=521万元,土地按市场同地段同类基准地价225元/平方米,市场变现价值为225*37828=850万元,合计1371万元。
担保人情况
担保人烟台金源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已停止经营。其房地产已抵押工行,评估价值5281.48万元,作为在工行2800万元贷款受偿。经现场调查并咨询专业评估公司,该房产为钢构厂房,按市场现值700元/平方米计算,预计房产市场变现价值=700*21280=1490万元,土地按市场同地段同类基准地价225元/平方米,市场变现价值为225*65654=1476万元,合计2966万元。其剩余价值2966-2868(本息)=98万元,将作为栖霞市金丰工贸有限公司在工行1950万元贷款予以受偿。其机器设备及存货均被他人查封,现值已不足抵顶他行贷款,实属无效资产。
五、法律现状分析
目前,尚未对该企业实施诉讼。

第7户:栖霞市恒霖果蔬有限公司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栖霞市恒霖果蔬有限公司(简称:恒霖果蔬)成立于2012年3月15日,位于山东烟台市栖霞市蛇窝泊镇榆林子村南,公司法人代表王培杰,出资100万元,占比100%。主要经营范围:果品、蔬菜初级加工、销售、冷藏;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公司即期信用等级为B级。该公司因受内外部各种不利因素影响,商品销售不畅,该企业已于2014年9月停止营业。
二、贷款情况
(一)工行贷款情况
恒霖果蔬于2013年10月09日与工行建立信贷关系,2013年10月30日向工行申请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1300万元,分两笔发放,其中第一笔是2013年11月18日,省行授信审批部以工银鲁信贷审批[2013]46673号进行了批复,同意工行为栖霞市恒霖果蔬有限公司发放小型企业贷款700万元。2013年11月20日,工行向恒霖果蔬发放小企业贷款700万元,贷款期限12个月,到期日为2014年8月10日,担保方式为由栖霞市山源果蔬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第二笔2013年12月13日省行授信审批部以工银鲁信贷审批[2013]49781号进行了批复,同意工行为栖霞市恒霖果蔬有限公司发放小型企业贷款600万元,2013年12月17日,工行向恒霖果蔬发放小企业600万元,期限9个月,到期日为2014年8月13日,担保方式为由栖霞市山源果蔬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2014年8月10日通过其存款账户扣收贷款本金899.01元,2014年08月21日收回贷款本金3.5万元,2014年9月1日通过其存款账户扣收贷款本金10万元,2014年9月2日收回贷款本金10万元,截至2015年4月末,恒霖果蔬在工行融资余额1276.4万元,欠息838,106.08元。该贷款于2014年12月转为不良贷款。
  贷款累收累放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贷款年份 当年发放 当年收回 贷款余额 正常 关注 次级 可疑 损失 备注(含收回再贷、借新还旧等转贷情况)
1 2013 1300  1300 1300     新增1300万元
2 2014  24.4 1276.4    1276.4    收回24.4万元
3  2015     1276.4    1276.4   
   (二)他行贷款情况
    截至2015年4月末,恒霖果蔬在其他金融机构融资余额600万元,无对外担保。
    三、借款人资产负债情况
    根据企业提供的2014年7月的财务报表,企业总资产58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36万元,其中:货币资金839万元,已支付职工工资、社会集资款及部分货款。应收帐款1261万元,主要是与上海兴盛果蔬贸易有限公司苹果款520万元,厦门市全发贸易有限公司401万元,杭州市长兴宏阳果品批发市场340万元签订的苹果购销合同,货款已收回,企业已用;剩余应收账款账龄均在一年以上,难以收回。其他应收款324万元,主要是业务员借款,无法收回。预付帐款97万元,为预付的货款,该企业已倒闭无法追回。存货987万元,工行同法院在企业经营场所没有找到存货;固定资产2097万元,主要是仓储用房, 经了解,目前该公司已无可变现的有效资产,因此预计工行受偿为零。
    四、担保状况分析  
    (一)抵押资产情况
栖霞市恒霖果蔬有限公司两笔贷款由栖霞市山源果蔬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其房产、土地及全部的铁箱、铁桶均抵押在栖霞市农村信用社,贷款435万元,通过估算上述资产仅能覆盖信用社的贷款本息。
(二)担保人情况
保证人栖霞市山源果蔬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位于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蛇窝泊镇,法定代表人牟进本,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由牟进本出资51万元,贾玉珍出资49万元共同注册成立,经营范围:果蔬初级加工、冷藏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公司占地面积46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426平方米。
企业资产主要为仓储用房,无存货,位于栖霞市蛇窝泊镇埠梅头村,抵押物因地处偏僻,年限较长,多年未修缮,冷藏设备老旧,制冷效果差,经现场调查并咨询专业评估公司,测算该抵押物价值约560万元,该抵押物在栖霞市农村信用社已办理了抵押登记,具有优先受偿权。目前该企业已停止经营,抵押资产已被栖霞市农村信用社和烟台银行依法查封,栖霞市农村信用社享有该公司的债权额为600万元,查封资产尚不能覆盖该公司债权,工行难以从中受偿。但工行查封了保证人部分动产及设备,查封号:(2014)栖立保字第89号,查封栖霞市山源果蔬有限公司制冷设备2套,变压器(125kw)1台,柴油叉车1台,电叉车1台,铁架200个,铁筐600个,木桶12000个,手拉车4台。被查封资产具有一定的变现能力,工行为第一查封顺序,预计变现额140万元,预计工行受偿额为140万元,工行受偿为零。
五、法律现状分析
工行已于2014年12月27日对该企业贷款本息报案至栖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2015年01月26日,山东省栖霞市公安局以栖公(经)字[2015]2号立案,目前已立案侦查。同时,工行对保证人栖霞市山源果蔬有限公司财产进行了查封,工行查封了保证人部分动产及设备,查封号:(2014)栖立保字第89号,查封栖霞市山源果蔬有限公司制冷设备2套,变压器(125kw)1台,柴油叉车1台,电叉车1台,铁架200个,铁筐600个,木桶12000个,手拉车4台。被查封资产具有一定的变现能力,预计变现额140万元,预计工行受偿额为140万元。由于借款人目前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及刑事案件,按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预计工行受偿额的140万元何时收回遥遥无期。
经工行调查,保证人栖霞市山源果蔬有限公司已停业,法人及其配偶也无其他可执行的财产资产;工行查封了保证人部分动产及设备,预计变现额140万元,预计工行受偿额为140万元。

第8户:烟台津祥软木制品有限公司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烟台津祥软木制品有限公司(简称:津祥软木制品)位于烟台市福山区迎福路32号,公司法定代表人胡佰祥,注册资本300万元,全部由个人出资,其中:胡佰祥出资150万元,持股比例为50%,胡增翊出资105万元,持股比例为35%,荆晓君出资45万元,持股比例为15%。津祥软木制品主要生产销售各种天然软木塞、合成软木塞、高技术瓶塞、香槟塞、葡萄酒用木制品、锡帽及铁丝扣等,并为葡萄酒生产企业提供包装技术服务。2014年工行信用等级为AA2级,2015年4月工行即期信用等级为B级。该公司因烟台津祥软木制品有限公司为烟台鲁东华夏庄园葡萄酒有限公司民间借贷提供担保,因借款人无力偿还,被债权人于2014年12月17日起诉、查封,已于2014年12月停止经营。
二、贷款情况
(一)工行贷款情况
津祥软木制品于2012年10月24日与工行建立信贷关系,2014年2月14日向工行申请小企业贷款450万元,2014年4月14日,省行授信审批部以工银鲁信贷审批[2014]12005号进行了批复, 同意工行为烟台津祥软木制品有限公司发放小型企业贷款450万元。2014年4月17日,工行向津祥软木制品发放小型企业贷款450万元,贷款期限一年,到期日为2015年4月14日。担保方式为烟台鲁东华夏庄园葡萄酒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同时追加烟台津祥软木制品有限公司、烟台鲁东华夏庄园葡萄酒有限公司法人及全部股东及配偶个人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2015年4月末,津祥软木制品在工行融资余额450万元,欠息114025.67万元。该贷款本月转为不良贷款。
  贷款累收累放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贷款年份 当年发放 当年收回 贷款余额 正常 关注 次级 可疑 损失 备注(含收回再贷、借新还旧等转贷情况)
1 2014 450 0 450  450    
2 2015 0 0 450   450   
   (二)他行贷款情况
截至4月末,烟台津祥软木制品有限公司在各金融机构融资余额为短期流动资金998万元,承兑汇票600万元;对外担保748万元。600万元承兑汇票在兴业银行办理,保证金缴存比例30%,风险敞口部分提供保证担保。其他融资具体情况如下:
             流动资金贷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贷款行 贷款额 到期日 担保方式
烟台银行 298 20151114 保证
烟台银行 150 20151114 保证
中国银行 350 20150423 保证
兴业银行 200 20150530 保证

               对外担保情况表             单位:万元
被担保人 担保金额 被担保贷款形态
烟台鲁东华夏庄园葡萄酒有限公司 450 正常
烟台名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98 正常
 
    三、借款人资产负债情况
根据企业提供的2014年9月的财务报表(2014年末已停产,相关人员已放假,无法联系,未提供年末报表)企业总资产45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08万元,其中:货币资金305万元,工行查封171282.14元,其余已支付职工工资、集资款及部分货款,现余额为零。应收帐款2443万元,分散较多企业,帐龄较长难以收回;存货960万元,已被其他债权人抵账;固定资产847万元,主要是机器设备,已被其他债权人查封。2014年9月的财务报表负债3226万元,其中短期借款450万元,为工行贷款;未缴税金32万元,应付票据2200万元,为其他各金融机构融资余额998万元、承兑汇票600万元及其他担保款项;应付帐款为32万元,为应付的货款;其他应付款512万元为应付工人工资、劳动保险等款项。由于企业已停产多日,已联系不到相关人员,因此4月末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无法得到准确资料,从查询人行系统了解,借款人对外担保及贷款1746万元,预计目前该公司已除工行查封的帐户及两套担保人个人的财产外已无其他有效资产可执行。
四、担保状况分析
津祥软木制品贷款采用第三方(烟台鲁东华夏庄园葡萄酒有限公司)担保,同时追加烟台鲁东华夏庄园葡萄酒有限公司法人及全部股东及配偶个人连带责任保证。烟台鲁东华夏庄园葡萄酒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27日,法人代表:胡佰韬,注册资金300万元,由自然人出资成立。其中:胡佰韬270万元,持股比例为90%,胡珂源30万元,持股比例为10%。烟台鲁东华夏庄园葡萄酒有限公司经营范围:葡萄酒及果酒的加工灌装。2014年工行信用等级为AA3级,2015年4月工行即期信用等级为B级。烟台鲁东华夏庄园葡萄酒有限公司因民间借贷,借款人无力偿还,被债权人于2014年12月17日起诉、查封,已于2014年12月停止经营。
烟台津祥软木制品有限公司、烟台鲁东华夏庄园葡萄酒有限公司法人及全部股东及配偶个人连带责任保证。并于 2014年4月16日签署《连带责任保证函》。
胡佰祥,男,汉族,1960年8月28日出生,住烟台市芝罘区瑞成街9号内3号,身份证号码370602196008282951。
荆晓君(系胡佰祥妻子),女,汉族,1974年1月16日出生,住址同上,身份证号码370602197401165828。
胡伯韬,男,汉族,1964年8月25日出生,住址牟平区政府大街669号,身份证号码370631196408250037。
王晓朦(系胡伯韬妻子),女,汉族,1973年11月12日出生,住址同上,身份证号码372321197311128526。
胡增翊,男,汉族,1986年8月1日出生,住烟台市莱山区绿色家园小区,身份证号码370602198608012911.电话15589598777。
刘程程(系胡增翊妻子),女,汉族,1986年7月9日出生,住址同上,身份证号码37061198607092645,电话15726566555。
胡珂源,男,汉族,1988年8月9日出生,住牟平区政府大街669号,身份证号码37061219880809001X。
上述保证人均为津祥软木制品、烟台鲁东华夏庄园葡萄酒有限公司股东及配偶,因津祥软木制品、烟台鲁东华夏庄园葡萄酒有限公司已停止经营,现无固定收入。
五、法律现状分析
2014年12月22日工行向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递交了对借款人烟台津祥软木制品有限公司及担保人烟台鲁东华夏庄园葡萄酒有限公司、胡佰祥、荆晓君(系胡佰祥妻子)、胡伯韬、王晓朦(系胡伯韬妻子)、胡增翊、刘程程(系胡增翊妻子)、胡珂源的起诉状和诉讼保全申请,申请对借款人及担保人的银行账户及资产进行查封。当日福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工行的诉讼请求,福山区法院以(2015)福商初字第 9 号裁定书裁定对津祥软木制品及担保人财产进行了查封,当日下午查封了借款人烟台津祥软木制品有限公司在工行开立的人民币及外币帐户;2014年12月24日又对保证人的银行帐户、银行卡、个人房产进行了查询和查封。仅查有保证人胡佰祥,位于芝罘区瑞成杰9单元内3 房产,建筑面积51.5平方米,权利证号:私正E字第11978号;保证人胡珂源,位于芝罘区毓璜顶西路120号,建筑面积882.97平方米,权利证号第298283号;上述两处房产工行均为轮后查封。其他保证人均无房产或房产早已卖出过户,其保证人各行银行卡也无存款。目前工行正积极协调福山区人民法院将相关法律文书尽快送达被告,争取早日进入法律程序。
截至2015年4月30日,企业在工行贷款本金450万元,欠息114025.67元(该企业在工行帐户有存款171282.14元,但帐户被工行查封,无法收取利息)。目前该案尚未进行判决。

第9户:烟台中欧进出口有限公司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烟台中欧进出口有限公司(简称:中欧公司)位于烟台市芝罘区荆山路10号1-126。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其中陈磊淼出资180万元,占比60%,王蒙出资120万元,占比40%。公司法定代表人陈磊淼。主要经营范围:葡萄酒、白兰地、威士忌、冰酒、气泡酒、啤酒,葡萄种植及酿酒技术咨询;货物、技术进口。公司即期信用等级为B级。该公司因受国内葡萄酒市场疲弱的影响,商品销售不畅,已于2014年9月停止经营,公司法人代表及股东失联。
二、贷款情况
(一)工行贷款情况
中欧公司于2012年6月与工行建立信贷关系,2013年5月向工行申请小企业贷款1800万元。2013年6月4日,省行授信审批部进行了批复,同日,工行向中欧公司发放贷款1800万元,在工行贷款期限、金额分别为2014年6月4日至2015年3月16日金额600万元、2014年6月4日至2015年4月24日金额600万元、2014年6月4日至2015年5月28日金额6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保证人烟台欧王葡萄酒业有限公司。企业无他行贷款,工行融资占比100%。担保方式为保证,保证人为烟台欧王葡萄酒业有限公司。2014年12月23日通过其存款账户扣收贷款本金16万元,截至2015年4月末,中欧公司在工行融资余额1784万元,欠息61.56万元。该贷款于2015年2月转为不良贷款。该笔贷款无个人担保情况。
     (二)他行贷款情况
    截至2015年3月末,中欧公司在其他金融机构无融资,无对外担保。
    三、借款人资产负债情况
    根据企业提供的2014年9月的财务报表,企业总资产575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628万元,其中:货币资金652万元,已支付职工工资、集资款及部分货款,现余额为零。应收帐款1205万元,主要是与欧王公司的货款815万元,已收回,企业已用;剩余应收账款账龄均在一年以上,难以收回。存货2682万元,工行同法院在企业经营场所没有找到存货,经了解,存货已抵账;固定资产130万元,主要是办公用品及交通工具。经了解,目前该公司已无可变现的有效资产。由于企业财务报表未经过审计,且企业主要人员无法联系,财务报表的数据的可信度较低。
    四、担保状况分析  
 保证人烟台欧王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在工行开立结算账户,2006年与工行建立信贷关系,工行贷款余额3000万元。近期公司由于受到国内葡萄酒行业不景气及主要客户的影响,产品销售困难,资金链条断裂。截止到2015年4月末,已有3000万元贷款未按时偿还,贷款已逾期。工行已于2014年11月对其进行了诉讼,并查封了其全部厂房及1000个橡木酒桶,工行查封为第一顺序。经市场询价,预计房产市场变现价值3046万元,土地市场变现价值1059万元,合计4105万元,橡木酒桶预计变现200万元,合计4305万元。在扣除工行优先受偿欧王公司在工行贷款(抵押债权)本息及已支付费用3288万元后,余1017万元。工行以第一查封顺序优先受偿本息1017万元。
五、法律现状分析
工行已于2014年11月对该企业贷款本息诉至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11月4日,法院对保证人欧王公司财产进行了查封,第一顺序查封了抵押给工行的房地产及橡木桶1000个,查封标的5000万元。由于借款人中欧公司关门停业,法人代表无法联系,相关法律文件正在公告中。

第10户:海擎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海擎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擎重工”)成立于2007年7月,公司位于辽宁省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北港工业园区,占地面积1615.72亩,法定代表人徐西国。注册资本33000万元,由山东海擎化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及26个自然人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大重型化工、石化、炼油、煤化工、核电压力容器专用设备的设计、生产、制造、销售。该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在葫芦岛建行双龙分理处,工行为一般存款账户。海擎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与山东盛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海外上市公司)、山东盛大科技有限股份公司(保证人)为关联企业,以上企业为同一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
海擎重工机械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山东盛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曾经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2011年5月因不符合交易规则被退市,并在美国内华达州申请进入破产程序。受海外关联公司退市及经济大环境持续不景气影响,海擎重工机械有限公司经营受到严重影响,无法维持正常的生产循环,导致资金链断裂,于2014年3月全面停产。导致无力偿还工行到期贷款本息,贷款形成不良,信用等级降至B级,贷款五级分类为次级。
    二、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财务状况。该企业向工行提供的财务报表最后一期是2014年3月,截至2014年3月末,账面情况:借款人资产总额505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882万元,应收账款1122万元,固定资产39208万元,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5506万元。账面负债1450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511,长期负债13991万元。到目前已一年之久,变化较大。借款人货币资金40万元,早已支付;应收票据406万元,企业已支付货款;应收帐款1122万元,企业提供的报表不实,原1年之内的已回收完毕,1-2年的应收帐款48万元为呆坏账;预付帐款2794万元,企业已结清;存货1472万元为库存的商品,目前企业已停产已无库存商品;固定资产账面39208万元,主要是生产车间无权证,机器设备闲置时间长,锈蚀严重,且被泰安市基金投资担保经营有限公司等三个债权人查封(标的额合计3101.2万元);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账面5506万元,也已被上述三个债权人查封。
 2、有效资产情况。借款人主要的有效资产是工行贷款所用抵押物,该公司位于辽宁省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北港工业园区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分别为国用(2009)第200005号,面积376832.2平方米;国用(2009)第200017号,面积700303.8平方米。上述两块土地总面积1077136平方米,抵押期限7年。
目前,以上抵押物他人查封情况如下:
(1)2012年7月21日被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债权人泰安市基金投资担保经营有限公司,标的额2700万元。主要是因山东盛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贷款由泰安市基金投资担保经营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海擎重工提供反担保,山东盛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贷款逾期后由泰安市基金投资担保经营有限公司代偿。
(2)2013年5月16日被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依法查封,债权人山东胜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标的额148.2万元,是山东胜基化工公司购买海擎重工产品支付的预付款,但合同尚未履行完毕。
(3)2014年3月19日被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债权人杭州华顺炉业有限公司,标的额253万元,是海擎重工购买设备未支付的设备款。
上述前三轮查封涉及债权合计3101.2万元。
三、贷款情况
1、工行贷款情况。
截至2015年3月末,借款人在他行无融资,工行贷款融资余额13990.52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贷款种类 发放额 发放日 到期日 贷款余额 担保方式
1 项目贷款 10000 2009.12.21 2016.12.19 6661.19 保证+土地抵押
2 项目贷款 710 2010.02.01 2016.12.19 473.33 土地抵押+保证
3 项目贷款 1473.15 2010.02.01 2016.12.19 982.10 土地抵押+保证
4 项目贷款 973.5 2010.02.01 2016.12.19 649.00 土地抵押+保证
5 项目贷款 538.8 2010.02.01 2016.12.19 359.20 土地抵押+保证
6 项目贷款 816 2010.02.01 2016.12.19 544.00 土地抵押+保证
7 项目贷款 520 2010.02.08 2016.12.19 346.67 土地抵押+保证
8 项目贷款 625.6 2010.03.01 2016.12.19 417.07 土地抵押+保证
9 项目贷款 663.75 2010.03.01 2016.12.19 442.50 土地抵押+保证
10 项目贷款 1736.46 2010.03.01 2016.12.19 1157.64 土地抵押+保证
11 项目贷款 554.285 2010.03.22 2016.12.19 369.52 土地抵押+保证
12 项目贷款 1191.0295 2010.03.22 2016.12.19 790.02 土地抵押+保证
13 项目贷款 865.573 2010.04.08 2016.12.19 577.05 土地抵押+保证
14 项目贷款 331.8525 2010.04.09 2016.12.19 221.23 土地抵押+保证
合计  21000   13990.52 
工行于2009年6月建立信贷关系,2009年12月首次发放10000万元(余额中6661.19万元),由山东盛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签订了22000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其余11000万元贷款(余额7329万元)在发放时又签订了22000万元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和最高额抵押合同都同时能含盖该公司所有贷款。以上所有贷款又追加了实际控制人陈祥芝及配偶孔范英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抵押物情况。两块土地总面积1077136平方米(拆1615.72亩),全部是工业用地。
保证人山东盛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情况。该保证人生产经营处于停产状态,在工行融资余额4749万元也于2014年7月末已形成不良。其资产也已被多家债权人查封,自身在工行贷款也仅能依靠处置抵押物部分清偿。从目前情况分析,无法代偿。
经查询保证人陈祥芝及配偶孔范英,名下无可供追索的资产。
     四、法律现状分析
    保证人山东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祥芝及配偶孔范英已丧失代偿能力。工行仅能对贷款抵押物进行受偿。

第11户:山东盛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1、山东盛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山东省人民政府以鲁政股字[1996]269号文采用发起设立方式组建,是由新泰市宏博建设实业公司和新泰市西周企业总公司以及新泰市宏博建设实业公司内部职工发起设立的。山东盛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是新泰市宏博建设实业公司,1994年经体改委批准改制为山东宏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山东宏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山东盛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1月更名为山东盛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张少海。
2、该公司是一家综合性民营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700001804685。主营业务为纳米新材料、新技术研究开发,纳米碳酸钙的生产、销售;资质许可的建筑施工及工业设备安装;装饰装修。
    3、股权状况:该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00万元,经过多次增资,增至9258.95万元。目前公司的股权结构详见下表: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股本占比(%)
张少海 3162.41 34.15
陈清义 2247.79 24.28
企业内部职工 61 0.66
陈真 125 1.35
董慧 93.75 1
杨帆 160.74 1.74
王富涛 612.03 6.61
李晓明 513.81 5.55
孔凡亮 859.19 9.28
陈加杰 552.17 5.97
刘富明 700.26 7.56
徐玲 37.5 0.41
邹存德 133.30 1.44
合计 9258.95 100
    目前在工行信用等级为B。因受内外部各种不利因素影响,该企业自2014年3月份停产,贷款五级分类为次级。
    二、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该企业向工行提供的财务报表最后一期是2014年4月,账面情况:资产总额119095万元,流动资产39048万元,负债总额12228万元。主要资产:应收帐款8675万元,其他应收款10510万元,存货12588万元,固定资产7658万元,无形资产33330万元。报表距今时间较长,变化较大。
经过尽职调查,货币资金632万元已支付完毕。应收票据1738万元企业已支付货款。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账龄期限较长,已形成呆坏账无法收回。预付账款4905万元已结清。存货12588万元,企业已停产无库存商品。长期股权投资39060万元,投资到济南盛源化肥有限公司,被投资源公司已停产经营,收回投资无望。固定资产7657万元,专用设备2462万元,因长期闲置锈蚀,目前估算800万元,不足以支付新泰农信社989万元贷款。交通工具400万元,已用于抵偿债务。房产4795万元,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33330万元,已在他行和工行设定抵押,且涉及多个债权人多轮抵押(详见报告最后估值情况)。因替他人保证,已被济南招商银行查封3000万元,泰安市基金担保经营有限公司查封2700万元。
    该企业负债12228万元,主要是各家银行融资。
    三、贷款情况
    (一)工行贷款情况。
1998年5月工行与山东盛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信贷关系。经多年累放累收,目前融资余额4748.8万元,分别为:银行承兑汇票垫款金额1298.8万元,贷款3450万元。融资担保方式全部为企业自有房地产抵押,明细如下:
贷款品种 余额(万元) 放款日 到期日 抵押合同号 抵押物证号及面积
承兑垫 399.7 20140320 20140320 2012年抵字014号、2012年抵字024号 历城国用(2010)0500082号(及地上71个房产证)
 承兑垫款 899.1 20140709 20140709 2012年抵字014号、2012年抵字024号 历城国用(2010)0500082号(及地上71个房产证)
流动资金贷款 1450 20130607 20140603 2012年抵字010号、2012年抵字014号、2012年抵字024号 1、历城国用(2010)0500082号(及地上71个房产证)2、新泰市经济开发区新国用(2003)第0242、0243号两块土地合计面积20419平方米。
流动资金贷款 1300 20131213 20141212 2012年抵字014号、2012年抵字024号 历城国用(2010)0500082号(及地上71个房产证)
流动资金贷款 700 20140103 20150103 2012年抵字004号 历城国用(2010)第0500086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311.1平方米;历城国用(2010)第0500089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9659.4平方米
合计: 4748.8    
    (二)抵押物情况。企业在工行借款全部为自有房地产抵押工行抵押物明细及查封情况
证号 对应融资 工行抵押顺序 其他债权人查封情况
新国用(2003)第0242、0243号 700万元 第一抵押人 两宗土地被泰安基金担保公司查封,金额合计2700万
历城国用(2010)0500082号(及地上71个房产证) 3348.8万元 工行为第四位抵押 
历城国用(2010)第0500086号、第089号 700万元 第一抵押人 招商银行查封金额3000万元
      (三)他行融资情况。企业他行贷款明细如下:
银行 融资品种 借款日期 借款金额(万元) 到期日 备注 
新泰农信 流贷 2013.07.17 49 2014.07.15 次级 设备抵押
 流贷 2013.12.31 150 2014.12.27 次级 
 流贷 2014.01.25 490 2015.01.21 次级 
 流贷 2013.06.18 300 2014.05.20 次级 
小计    989    
浦发银行 流贷 2012.03.13 2000 2013.01.26 次级 第三方房地产抵押
 承兑汇票 2012.02.28  1500 2012.08.28 承兑垫款 
小计    3500    
      
     四、法律现状分析
该企业贷款到期前后,工行多次向企业进行催讨,但企业因资金周转困难,无力归还工行贷款,因此造成贷款形成不良。工行拟对该企业提起诉讼进行追索,目前暂未起诉。
 经调查分析,工行仅能对抵押物优先受偿。

第12户:泰安新业益林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泰安新业益林矿山机械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25日经新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地址:新泰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光明路68号,企业经营性质为民营,法定代表人徐勤礼。经营范围:带式输送机、托辊、滚筒、支架。
借款人资本构成:该公司初始注册资本100万元,后增资到注册资本1000万元,2013年11月12日新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变更查询信息,该公司由徐勤礼、吕风菊二位自然人投资,其中股东徐勤礼投资950万元占比95%,吕风菊投资50万元占比5%。
目前,借款人生产经营停产状态,信用等级降至B级,贷款五级分类为次级。
二、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工行掌握的最后一期报表是2014年6月末。该公司帐面资产总额18579万元,提供的报表不实,且距今时间较长,企业已停产,变化较大。报表中货币资金31450万元,已支付完毕。应收票据870万元,企业已支付货款。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3905万元,企业已收回支付材料及费用,其中705万元已形成呆坏账。预付账款857万元已结清。存货3147万元,企业报表不实,且已停产经营目前无库存商品。长期股权投资600万元,投资新泰信用社股权已转让他人。固定资产合计5501万元,其中:房产35000万元,市值估算919.59万元,根据临近房产交易价格确定本房产处置变现价格;专用机器设备2001万元,企业提供报表不实,实际设备已用于抵偿债务。土地使用权554万元,根据临近土地交易价格确定本土地处置变现价格,约259.88万元。经调查,主要有效资产是土地、厂房,即工行贷款抵押物,目前工行为第一查封顺序人。
    负债情况:截止2014年6月末,负债总额8703万元,其中短期借款5800万元,工行流动资金贷款2500万元,他行流动资金贷款3300万元;应付票据550万元,工行承兑汇票350万元,100%保证金质押,他行承兑汇票200万元,100%保证金质押;长期借款2100万元,全部为新泰信用社流贷。
三、贷款情况
工行贷款情况
    借款人2009年8月10日与工行建立信贷关系。目前工行流动资金贷款余额2489万元,其中土地房产抵押担保方式贷款2089万元,保证贷款400万元。抵押贷款分别为:489万元到期日2014年8月1日;600万元到期日2014年8月22日;500万元到期日2014年8月11日,500万元到期日2014年9月11日。保证贷款400万元到期日2014年9月17日,由新泰市韩庄经贸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贷款追加法定代表人徐勤礼及配偶吕风菊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工行贷款抵押物情况。借款人在工行借款流动资金贷款2089万元,贷款抵押物位于新泰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其中:(1)《国有土地使用证》新国用(2012)第0154号、面积11071.46平方米;(2)新国用(2012)第0155号登记的面积3092.44平方米;(3)新国用(2012)第0157号登记的面积3161.83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新房权证新泰市字第GF201200011-1号、面积1969.58平方米,新房权证新泰市字GF201200011-3号、面积1975.48平方米,新房权证新泰市字第GF201200011-4号、面积2504.93平方米;新房权证新泰市字第GF201300171号,房屋建筑面积7715.52平方米。以上抵押土地面积共计17325.73平方米(折合26亩),房产面积14165.91平方米。
    保证人新泰市韩庄经贸有限公司,位于新泰市西张庄镇,经营场地为租赁,主要资产为机器设备,该公司经营困难。经测算,预计可代偿其保证的400万元贷款本金。
保证人徐勤礼及配偶吕风菊夫妻名下无资产,无代偿能力。
     3、他行贷款情况
    经调查,目前该公司银行融资总额为2489万元,全部为工行流动资金贷款,他行贷款已由其他企业承接,他行贷款余额零。
    四、法律现状分析
2014年8月22日工行对借款人泰安新业益林矿山机械有限公司、保证人新泰市韩庄经贸有限公司、保证人徐勤礼、吕风菊依法提起诉讼。2014年9月9日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4)泰商初字第178号受理案件通知书立案审理。2014年8月7日(2014)泰立保字第82号民事裁定书,冻结借款人、保证人银行存款账户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财产。2014年11月26日(2014)泰商初字第178号《民事调解书》,借款人泰安新业益林矿山机械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20日之前偿还工行贷款。否则将贷款抵押物折价或拍卖该财产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工行贷款本息。

第13户:山东海盛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山东海盛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经营销售建材为主的民营企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规模为小型企业,成立时间2012年6月14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股东江苏鼎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货币出资5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5%,鼎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货币出资4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因受内外部各种不利因素影响,该企业自2014年9月份开始停业。该公司客户分类为小型企业,目前在工行信用等级为B。
    二、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工行掌握的最后一次财务报表2014年9月末,当时资产总额14226万元,流动资产10417万元,负债总额2411万元,其中,银行借款1600万元(全部为工行贷款)。
目前货币资金已不存在,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基本无法回收、存货变现能力差。固定资产账面净值107万元,主要是企业简易的办公楼,处置变现价值不高。
实际有效资主要是抵押给工行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工行办理最高额抵押合同,目前工行为第一查封人。
  三、贷款情况
  1、工行贷款情况:
该企业在工行原贷款1600万元,其中:(1)400万元起止日为2013年11月1日至2014年9月29日(后展期至2015年3月19日);(2)600万元起止日为2013年11月1日至2014年10月17日(后展期至2015年4月16日);(3)600万元起止日为2014年1月29日至2015年1月22日。400万元贷款到期后,工行系统于2014年9月29日自动收取该公司0.2万元。因逾期和欠息,于2015年3月转入不良。展期后明细如下:
发放日 到期日 具体担保方式 贷款金额
20131101 20150319 土地抵押 399.8
20131101 20150416 土地抵押 600
20140129 20150122 土地抵押 600
公司贷款全部采用土地抵押的贷款担保方式,抵押物位于东平县物流园,办理最高额抵押合同2013年东平(抵)字0017号,金额2300万元,到期日为2016年9月24日。同时追加了保证人江苏鼎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鼎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人代表李洪良及妻子吴祝琴个人保证,分别签订了2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抵押物情况。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东国用(2013)字第077号;地类(用途):商业;使用权类型:出让 ;土地使用权面积:68442平方米(折合102.6亩)。
     保证人江苏鼎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经工行调查,无可查封有效资产。鼎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可查封有效资产。另外追加公司法人代表李洪良及妻子吴祝琴的个人担保,经查无可查封有效资产。
3、该借款人在他行无融资。
     四、法律现状分析
    工行于215年3月22日对借款人进行了诉讼,并查封保全了抵押资产。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第14户:泰安市金港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泰安市金港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泰安岱岳区下港乡农机厂,已有五十余年的历史,于1996年12月改制为民营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公司大股东兼总经理张帅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为张传海(张帅之父)。该企业现有职工人数400余人,位于岱岳区下港乡,所属行业为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铸造机械制造,主要经营范围为柴油机配件、机械配件的铸造、销售。该公司客户分类为小型企业,2015年度和即期信用等级均为B级。因受内外部各种不利因素影响,该企业自2014年10月份开始,在各家金融机构的融资出现违约,目前企业勉强维持生产经营。
     二、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工行取得的企业最后一期财务报表是2014年10月份财务报表,数据截至10月末公司资产总额25795万元,负债总额10459万元,固定资产4810万元。因财务报表时间较长,货币资金大部分为银承保证金,剩余资金已偿还欠款;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因账龄时间较长,已形成坏账;存货大部分已处置,剩余存货变现价值极小;固定资产均被抵押银行融资。
2、有效资产情况。
借款人经营场所的土地厂房分别对应工行和农信社贷,且被其他债权人多轮查封;设备也已被其他债权人多轮查封。工行仅能对借款人及第三人抵押的房地产处置受偿。抵押资产明细如下:
    (1)泰安市金港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出让性质、工业用途”的房地产,位于泰安岱岳区下港乡茅茨舍村。个土地证土地面积共计23110.97平方米;房产2宗房产总面积5962.98平方米。
(2)第三人泰安创时代金港机械有限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的位于满庄镇南留北村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29789.69平方米。
3、借款人负债情况。
目前工行掌握的企业融资总额7067.89万元,其中:贷款6070.83万元,银行承兑汇票997.06万元。全部融资中工行融资总额1200万元,全部为流动资金贷款。企业融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行名称 短期借款 担保 状态 银承 状态
泰安农信社 900  抵押 次级  
泰安农信社 1378.95  保证 次级  
交通银行 1491.88  保证 关注  
济南浦发 500 保证 次级  
建行市中支行 600 保证 次级  
济南民生    997.06 已垫款
工行 1196.8 抵押 次级  
合计: 6067.63   997.06 
三、贷款情况
   (一)工行贷款情况。
    借款人2009年10月与工行建立信贷关系。第一笔贷款发放时间2010年3月19日,发放额580万元。截至2015年4月20日,公司在工行贷款余额为11968252.48元。贷款五级分类为次级类,贷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贷款银行 金额 发放时间 品种 担保方式 到期时间
工行 596.8 20140127 流贷 抵押 20150115
工行 600 20140409 流贷 抵押 20150401
 合计 1196.8    
(二)工行担保情况。
借款人在工行融资采用房地产抵押担保方式,同时追加了实际控制人张传海及配偶孙秀爱、股东李华山及配偶孙霞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泰安市金港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出让性质、工业用途”的房地产,位于泰安岱岳区下港乡茅茨舍村。土地使用权证号:泰土国用(2006)第D-0191号,土地面积为8826平方米;泰土国用(2006)第D-0038号,土地面积为7144平方米;泰土国用(2006)第D-0036,土地面积为3491.97平方米;泰土国用(2006)第D-0037,土地面积为1734平方米;泰土国用(2006)第D-0193号,土地面积为1915平方米,以上五块土地面积共计23110.97平方米;房产证号:泰房权证泰字第150592号,房产面积2160.58平方米;泰房权证泰字第150593号,房产面积3802.40平方米,以上2宗房产总面积5962.98平方米。
泰安创时代金港机械有限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的位于满庄镇南留北村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为泰土国用(2011)第D-0198号,土地面积为29789.69平方米。
    (3)保证人张传海及妻子孙秀爱、股东李华山及妻子孙霞,目前工行正在多方调查担保人在泰安的房产等资产情况,预计工行可受偿为零。
   (三)他行融资情况。
                                  单位:万元
借款行名称 短期借款 担保 状态 银承 状态
泰安农信社 900  抵押 次级  
泰安农信社 1378.95  保证 次级  
交通银行 1491.88  保证 关注  
济南浦发 500 保证 次级  
建行市中支行 600 保证 次级  
济南民生    997.06 已垫款
合计: 4870.83   997.06 
目前借款人在他行金融机构融资均已欠息,融资分别划分为关注、次级。
四、法律现状分析
    工行拟对该企业提起诉讼进行追索,目前暂未起诉。

第15户:泰安东方外贸有限公司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泰安东方外贸有限公司2000年末,经省外经贸厅批准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吴志英,注册资金505万元,其中吴志英126万元、占比24.95%。经营地址为泰安货场路中段,为租赁经营。主要经营塑料尼龙绳索、草柳苇编制品、发制品出口。该企业在工行年初信用等级B级。目前,借款人已停产、已被多家债权人起诉。工行查封的房产、土地经测算预计能够全覆盖工行贷款本息。
   二、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工行取得的最后一期财务报表是2014年3月末,该公司资产总计16549万元,负债总额8568万元,所有者权益7981万元(实收资本50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176万元、固定资产1372万元;流动负债8568万元。距今时间较长,变化较大。
 该公司属于贸易行业,有效资产较少。主要是工行已查封的房地产。2014年6月12日工行查封泰安外贸有限公司在工行账户3个,账户总金额为15.9万元。该公司位于泰安市财源大街路北校场街东路口的房产工行为第一查封顺序、泰安农行为第二查封顺序。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工行为第二查封顺序、泰安农行为第一查封顺序。
目前,该企业实际已无其他资产。
三、贷款情况
(一)工行贷款情况
工行于2014年3月7日为泰安东方外贸有限公司办理融资性风险参贷融资500万,由青岛亿达矿业有限公司、德正资源控股有限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同时追加了自然人吴志英及配偶栾静保证。垫款发生后,又追加自然人周忠军作为保证人。参贷方式为境外参贷行融资但不参贷风险,工行承担第二性付款责任。该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为结构性出口订单融资,贸易背景基于该企业与美国METAL MEDICAL PACKAGING LLC签定出口合同,合同金额235万美元,向该单位出口PV(尼龙特种)绳索。工行发放融资500万元,融资期限180天,融资用于向境内供应商采购绳索,境外融资性风险参贷行为工银澳门分行,融资利率执行基准利率5.6%上浮10%,即6.16%。该笔融资于2014年9月3日到期后工行当日垫付人民币515.4万元(含税费)。目前,已欠息达34万元。
工行贷款保证情况
    工行融资保证人青岛亿达矿业有限公司。目前,已停止经营已无任何资产。泰安东方外贸代理青岛德诚矿业有限公司在泰安农行办理开证业务,开证余额为2.4亿元,由于“青岛港事件”爆出,青岛德诚矿业有限公司在各家银行对仓单等物权单据进行重复质押,仅青岛当地就至少有17家银行被卷入,涉及资金至少148余亿元。由此青岛德诚矿业有限公司对东方外贸在农行开立的2.4亿元信用证无力偿还,形成泰安东方外贸垫款。保证人(自然人)吴志英及配偶栾静也无任何资产。保证人德正资源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基隆,注册资本 37000万元人民币,成立于 2004年09月23日,住所地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87-2号3层,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自有资金对实业、高科技、农业、基础设施、能源等领域的投资(国家限制项目除外);投资管理及咨询服务;企业资产的经营与管理;企业并购管理咨询服务;批发:钢材、木材、有色金属、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货物、技术的进出口。(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股东为青岛佳欣置业有限公司和上海迈德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三)他行贷款情况
    该公司在泰安市农业银行代开信用证2.3亿元,担保方式为保证。目前,已经全部垫资,形成不良。
四、法律现状分析
1、工行于2014年6月12日申请查封泰安外贸有限公司在工行账户3个,目前账户总金额为15.9万元。
2、工行2014年6月11日向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并首轮查封泰安外贸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泰安市财源大街路北校场街东路口的房产一套(该房产无其他抵押),证号:泰房权证泰字第103267、103268号面积合计2748.36平方,轮后查封的土地面积。2014年7月11日工行正式起诉该公司,该案件本来预计于2014年11月开庭审理,但由于工行又申请追加自然人周忠军作为担保人,造成延后开庭。
3、轮候查封泰安外贸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泰安市财源大街路北校场街东路口的土地使用权,证号泰土国用(2007)第T-0052号,面积751.9㎡,至2016年6月11日。第一查封人为泰安农行,目前泰安农行对该公司已提起诉讼,涉及案件标的额约为6000万元。  
4、保证人周忠军购买的泰山区农信社对泰安万丰食品有限公司的债权,抵押权是泰安万丰食品有限公司名下45236.97平方米土地(土地证:泰土国用(2007)第D-0210号)。周忠军向工行承诺对泰安东方外贸有限公司在工行5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该土地处置资产归还工行融资。目前,泰安万丰食品公司土地三次拍卖已全部流拍。工行已向法院申请拍卖赔偿周忠军款项的代位权。
工行于2014年9月8日已将追加的周忠军作为被告人的申请向泰安中院提起,因无法与被告周忠军取得联系,法院采取了公告送达的方式,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第16户:山东郑佳食品有限公司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山东郑佳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2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规模为小型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股东为郑玉峰一人出资,出资比例100%,郑玉峰之妻李中荣,两人为合法夫妻关系,由李中荣任法人代表。公司经营范围:挂面加工和销售,零售预包装食品,零售散装食品,农副产品购销等。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处于半停产状态。该公司客户分类为小型企业,目前在工行信用等级为B。
    二、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工行掌握的最后一次财务报表2014年11月末,当时资产总额7715万元,流动资产2771万元。负债总额128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83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400万元(保证金200万元),合计融资1030万元。融资中工行800万元,农行230万元。
目前货币资金已不存在,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基本无法回收、存货变现能力差。固定资产账面净值3328万元,主要是企业厂房和机器设备。机器为二手专用设备,无法变现。实际有效资产主要是抵押给工行的房地产,抵押给农业行的工业地。工行抵押物被两个自然人查封在先,查封金额350万元。
    三、贷款情况
    1、工行贷款情况:该企业于2011年10月建立信贷关系,首笔于2011年12月2日发放600万元。目前融资余额799.85万元。其中,流动资金贷款6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垫款199.85万元。分别:(1)200万元起止日为2014年6月6日至2015年5月28日(2)200万元起止日为2014年11月19日至2015年10月16日;(3)200万元起止日为2014年11月19日至2015年11月18日。(4)4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起止日为2014年8月5日至2015年1月21日贷款到期后,银行承兑汇票垫款199.85万元。于2015年4月转入不良。贷款明细如下:
发放日 到期日 具体担保方式 贷款余额
20140606 20150528 房地产抵押 200
20141119 20151016 房地产抵押 200
20141119 20151118 房地产抵押 200
20140805 20150121 房地产抵押(保证金200万元) 199.85
公司贷款全部采用房地产抵押担保方式,抵押物位于东平县工业园区,办理最高额抵押合同2011年东平(抵)字0021号,金额1000万元,到期日为2014年11月21日。同时追加了公司法人代表郑玉峰及妻子李中荣个人保证,签订了1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工行抵押物情况。抵押资产为本公司拥有的工业用房地产,位于东平县工业园,国有土地使用权权证号:东国用(2011)字第36号;地类(用途):工业;使用权类型:出让 ;土地使用权面积:25183平方米,评估面积25183平方米,经泰安金桥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定价值为765.56万元。房产证号:东房权证城区第003466号,建筑面积7919.83平方米。
     3、他行贷款情况。该借款人在东平县农业银行贷款230万元,18亩工业用地抵押。
     四、法律现状分析
   工行目前未诉讼

第17户:新泰市银海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新泰市银海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企业现规模为小型,注册资本50万元,其中自然人王光存出资46.6万元,王硕出资1.7万元,王炳瑞出资1.7万元。该公司主要以代理品牌家具为主,股权清晰,无关联企业,无对外投资、担保情况。由于下游客户回款不及时,导致企业无法按期全部归还工行贷款,现处于停业状态。截止2015年4月末,欠本金2999135.02元,利息380963.72元。
    二、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日期为2013年12月,未再向工行提供财务报表。该公司经营家具,场所为租赁,借款人基本已无有效资产。目前资产主要是应收账款,但是回收难度较大,形成坏账机率较高。工行可追索的有效资产是第三人王光富提供的房地产抵押物,经测算能够足额覆盖贷款本息。
三、贷款情况
(一)工行贷款情况。
2013年3月该客户与工行建立信贷关系,工行于2013年4月2日为企业发放一年期500万元(目前余额299.9万元)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到期日2014年4月1日,担保方式为第三方自然人王光富(配偶崔传云)商用房及对应的土地抵押。
土地使用权:新国用(2011)第0942号,地类(用途):商业,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880.57平方米。房权证号:新房权证新泰市字第GMS201102252号,登记用途为商业,建筑面积为1786.22平方米。2013年3月28办理房地产他项权登记,取得了:新他项(2013)第0096号土地他项权证及新房他证新泰市字第201300411号房屋他项权证。
该笔贷款追加山东泰安华泰担保有限公司担保,该担保公司代偿能力一般。
贷款同时追加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股东王光存为连带保证人,经调查咨询,其名下无有效资产。
(二)他行贷款情况。
该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无任何融资及对外担保。
     四、法律现状分析
通过多次催收,保证人山东泰安华泰担保有限公司分多次已累计还款200万元。为最大限度的保全工行资产,工行正准备诉讼。

第18户:泰安鸿基三农工贸有限公司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泰安鸿基三农工贸有限公司位于肥城市石横镇左丘明路,成立于2002年11月,公司经营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规模为小型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笃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0983228008379,注册资本500万元,其中张笃申出资4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8%;孟现忠出资10万元,占注册资本2%。公司经营范围为:煤炭、铆焊、锻造、冶金配件、钢材、钢模板、铁矿粉、销售,矿山机械配件加工,废旧金属收购。
    该公司客户分类为小型企业,目前在工行信用等级为B。因受内外部各种不利因素影响,已处于停产状态。
    二、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借款人最近一期提供的报表为2014年8月,该公司报表显示货币资金23406万元;应收账款5828万元;预付帐款3875万元;存货4610万元;固定资产2068万元,资产总计22667万元。短期借款4920万元;应付账款8万元,应付票据1500万元,负债总计6461万元。由于该公司近一年来未再提供报表,以上财务数据不能够真实的反应企业的现状。  
   借款人主营洗精煤业务及销售。经到企业调查,借款人经营厂区无存货,无在建工程。占地100多亩,其中15.4亩为出让(已抵押工行),其余为租赁市石横镇南高余土地。原先拥有铲车11部、150吨电子汽车衡3台、大小运输车辆及办公车辆5台、洗选煤加工设备四套、浮选设备三套,化验设备一套,目前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拆卸或顶账,不具备处置变现价值。该企业的有效资产主要是已抵押工行的房地产。
    目前工行掌握的企业融资总额4850万元,其中:贷款3850万元,国内保理融资1000万元。全部融资中工行融资全部为流动资金贷款,余额650万元。
三、贷款情况
   (一)工行贷款情况。借款人2011年8月与工行建立信贷关系。截至2015年3月31日,公司在工行贷款余额为650万元,积欠利息31.8万元,贷款五级分类为次级类。贷款期限为2013年11月7日--2014年10月10日。贷款方式为抵押,同时追加了借款人法人代表张笃申及配偶廉召华夫妇 保证。                                     
  (二)担保情况。借款人在工行借款抵押物位于肥城市石横镇左丘明路东,建筑面积为2993.93平方米,用途为办公,房产证号为:肥房权证石横镇字第D000563号,土地面积10311.00平方米,国有出让,用途为工业;土地证号为:肥城国用(2006)第060009号。工行抵押物已被其他债权人查封在先。第一查封为肥城农信,标的额为298万元;第二、第三查封均为肥城宽宏小额贷款公司标的额各55万元;第四查封为自然人梁勇,标的额为93.68万元。工行查封之前标的额合计501.68万元。
   (三)他行融资情况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融资银行 融资总额 融资品种 担保方式 融资形态
肥城农信 1300 流动资金 保证 关注
肥城建行 900 流动资金 保证 正常
商行迎胜支行 1000 流动资金 保证 正常
浦发银行 1000 保理 质押 关注
      四、法律现状分析
   工行已于2014年12月29日向泰安市中级人法院提起诉讼,并查封了抵押物(第五顺序)及借款人账户,目前尚未开庭。

第19户:新泰市华兴手套编织有限公司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新泰市华兴手套编织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1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80万元,其中巩华忠出资464万元,陈允花出资116万元,注册地新泰市岳家庄乡石棚村村北,经济性质私营,企业规模小型,法定代表人巩华忠。
该企业主要以手套编织及销售为主,由于投资过大及应收账款未及时收回,该企业出现了资金链断裂,2014年12月份,该客户在泰安兴业银行贷款300万元到期未按期归还,兴业银行通过法院对进行了起诉,查封了企业资产,冻结银行账户,新厂被迫停产,老厂在维持经营。工行贷款2015年1月开始欠息,3月份转入不良。
    二、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企业建有新厂及老厂,新厂于2014年7月份投入运营,土地厂房尚未办理产权证,老厂经营场地为租赁,可处置有效资产极少。经工行调查了解,其资产主要是企业用于生产手套的设备,2014年12月已被泰安兴业银行查封。
三、贷款情况
(一)工行贷款情况
该企业于2013年1月在工行建立信贷关系,工行于2014年6月3日为企业发放一年期3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此笔业务为到期续贷,融资方式为山东新泰润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还款方式为按月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于2015年5月28日到期。因资金紧张,自2015年1月起欠贷款利息,截止2015年3月,该客户共欠利息66546.20元,被纳入不良贷款客户管理。
    保证人山东新泰润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献广,经营场地为租赁,主要以制造及销售电梯导轨、矿用轻轨、起重机械及配件为主。该保证人经营困难,经测算,预计可代偿其保证的300万元贷款本金。
贷款同时追加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股东巩华忠及配偶陈允花为连带保证人,代偿能力较弱。
(二)他行贷款情况
经查询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截止2015年4月8日,企业他行融资共1000万元,明细为:
发放日 到期日 担保方式 贷款金额 五级分类 银行
2011-11-18 2015-11-16 保证 500 关注 邮储银行
2013-12-09 2014-12-08 保证 300 次级 泰安兴业银行
2014-10-24 2015-10-22 保证 200 关注 新泰信用联社
其中泰安兴业银行保证贷款300万元到期后逾期,已通过法院进行诉讼,查封了该企业资产,冻结银行账户。
     四、不良清收处置情况
通过追索保证人预计可收回不良贷款本金300万元。

第20户:山东润东建材有限公司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山东润东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7月,公司地处肥城市南部汶阳镇,系由董斌、董杰自然人出资设立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董斌出资1370万元, 占注册资本68.5%;董杰出资630万元,占注册资本金的31.5%。董斌担任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公司主要从事粉刷石膏、石膏空心条板、外墙保温、干混砂浆及其他石膏装饰材料、石膏建筑材料等系列产品研发、生产与销售。该公司属小企业。公司现有职工100余人,初级技术职称30人以上,所属行业为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制造,目前在工行信用等级为B。因受内外部各种不利因素影响,企业未偿还工行现有融资,目前企业勉强维持生产经营。
     二、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工行取得的企业最后一期财务报表是2014年12月份财务报表,数据截至12月末公司资产总额30275万元,负债总额13756万元,固定资产8228万元。因财务报表时间较长,货币资金大部分为银承保证金,剩余资金已偿还欠款;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因账龄时间较长,已形成坏账;存货大部分已处置,剩余存货变现价值极小;该企业经营场所为集体用地,地上简易厂房无权证;设备为制造石膏产品的专用设备,估值为100万元,因借款人涉及民间借贷,由债权人贾庆华、王文燕先行查封,现值不足以支付上述债权人的230万元债权。可处置的有效资产是第三方抵押房地产。
借款人负债情况。
目前工行掌握的企业融资总额12450万元,其中:贷款885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3600万元。全部融资中工行融资总额360万元,全部为流动资金贷款。
三、贷款情况
   (一)工行贷款情况。
借款人2010年10月与财源支行建立信贷关系。首次于2010年11月11日分两笔发放1000万元。截至2015年4月30日,公司在工行贷款余额为360万元,贷款五级分类为次级类,贷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贷款银行 金额 发放时间 品种 担保方式 到期时间 备注
工行 360 20140128 流贷 抵押 20150126      次级
 合计 360     
(二)担保情况。
借款人在工行融资采用房地产抵押担保方式,同时追加了借款人法人代表董斌及配偶雷萃勤、润东公司股东董杰及配偶郭丰霞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抵押物为泰安润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出让性质、商业用途”的房地产,位于肥城市汶阳镇汶河路西汶滨大街006号圣泽苑1幢1层1-6号、2幢1层1-8号的14幢房地产。其中:土地证号:肥城国用(2012)第140007-1-01号至第140007-1-06号、肥城国用(2012)第140005-2-01号至第140005-2-08号,土地使用总面积1376.24平方米;房产证号:肥房权证汶阳镇字第0007506号至第0007519号,房屋建筑总面积1400.42平方米。
(2)保证人董斌及配偶雷萃勤、股东董杰及配偶郭丰霞,名下无资产,无代偿能力。
   (三)他行融资情况。
                                单位:万元
借款行名称 短期借款 担保 状态 银承 状态
肥城汶阳信用社 4800 保证+第三人抵押 关注  
建行肥城支行 1690 保证+第三人抵押 正常  
交行泰安分行 2000 保证 正常  
兴业银行泰安分行    3600 正常
合计: 8490   3600 
    四、法律现状分析
   工行尚未诉讼。

第21户:泰安市骏杰物资有限公司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泰安市骏杰物资有限公司是工行存量钢贸客户,公司位于山东泰安市泰山钢材大市场,成立于2008年7月11日,注册资本500万元,实收资本500万元,其中邵乃军以货币出资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公司不设股东会,设执行董事,邵乃军任该公司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有职工19人,以经营钢材批发零售为主,所属行业为批发和零售业->批发业->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金属及金属矿批发,主要经营范围为钢材、建材、金属材料批发销售。该公司客户分类为小型企业,2015年度和即期信用等级均为B级。因受内外部各种不利因素影响,该企业自2014年11月份开始,已处于停产状态。
二、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工行取得的企业最后一期财务报表是2014年9月份财务报表,数据截至9月末公司资产总额6650万元,负债总额1565万元,固定资产17万元。因财务报表时间较长,货币资金已偿还欠款,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因账龄时间较长,已形成坏账,固定资产是搬运叉车锈蚀现象严重,无变现利用价值。
2、借款人有效资产情况。
该企业经营场所的土地厂房均为租赁使用,可处置有效资产极少。可处置的有效资产是办理商品融资质押工行的螺旋钢管,原债权人工行已通过法院查封该质押物。
三、客户融资情况
1、客户融资总体情况。截至目前借款人融资共计637.77万元,融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银  行 融资种类 担保方式 贷款余额 贷款起止日期 贷款形态
泰安商行 流动资金 保证 197. 20140415-20141014 次级
工行财源支行 商品融资 质押 239.83 20140418-20141017 次级
工行财源支行 银承垫款   保证 200 20140619-20141219 次级
合计   637.77  
 2、工行贷款情况。
    (1)商品融资贷款240万元,贷款期限为2014年4月18日--2014年10月17日。该笔贷款原为2014年2月26日到期480万元商品融资续作业务,根据省行政策要求,工行对其商品融资金额压降50%进行续作业务,目前余额2,398,254.21 元。质押货物为企业存货螺旋钢管。该质押物分别为天津市亿水源钢管有限公司、天津博源中油钢管有限公司、天津市龙港钢管有限公司、元氏宏升管业有限公司、天津市达发钢管有限公司、山东庆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天津市军大钢铁有限公司、天津市同鑫泰钢管制造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螺旋管。系该公司正常库存钢材,所属质物重量共计1117.45吨,由元利瑞德资产监管有限公司监管。
    (2)银行承兑汇票200万元。2014年6月19日签发,2014年12月19日到期的400万元(50%保证金),到期后垫付200万元。担保方式为保证,保证人是泰安市海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泰安市海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泰山钢材大市场,成立于2007年4月,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实收资本200万元,其中罗文芹出资1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王学诗出资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罗文芹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公司主营彩钢板、U型板、复合板及镀锌板的加工与销售。受市场经济影响,该公司经营持续下滑,目前在建行东岳支行的贷款400万元已进入关注、在商行开发区支行的贷款200万元已进入关注。该公司情况与借款人相似,土地厂房均为租赁使用,没有可处置的有效资产。丧失代偿能力。     
上述两笔借款工行均追加邵乃军及配偶王红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查询个人保证人名下无资产,无代偿能力。
3、他行贷款情况。借款人在泰安商行新区支行办理的2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方式为保证方式,贷款到期日为2014年10月14日,目前该贷款已逾期并转入次级。
 四、法律现状分析
贷款到期违约后,为保全工行财产安全,针对240万元商品融资,工行于2014年10月15日向上级行提出诉讼请示,2014年10月28日向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法向泰安市骏杰物资有限公司追讨工行债权,泰安市泰山区法院于当日受理立案,2014年11月25日法院工作人员会同工行代理律师送达开庭传票,同时前往监管仓库对质押工行的钢材进行查封保全,法院并对其出具判决书,2015年2月3日诉讼执行立案,相关事宜正按诉讼程序逐步推进。针对200万元银行承兑垫款,工行于2014年11月20日向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法向泰安市骏杰物资有限公司追讨工行债权,并追偿保证单位泰安市海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代偿责任,法院于当日受理立案,目前该诉讼正在公告阶段,近期将开庭审判。

第22户:新泰市星华贸易有限公司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新泰市星华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7月,注册地址位于新泰市青龙路中段路南,法人代表马培荣,注册资本500万元,其中:马培荣出资350万元,占股本总额的70%;王建坡出资150万元,占股本总额的30%。公司原有职工168人,所属行业为批发和零售业->批发业->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其他食品批发,主要经营范围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通用零部件、钢材、建材、塑料制品(不含生活用塑料制品)、橡胶制品、电线电缆、消防器材、五金配件、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矿用电器、铸件的销售。该公司客户分类为小型企业,目前在工行信用等级为B。因受内外部各种不利因素影响,该企业自2014年7月份开始,已处于停产状态。
    二、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该企业向工行提供的财务报表最后一期是2014年3月,截至2014年3月末,账面情况: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1422万元,固定资产为1800万元,流动资产为9622万元。负债总额3736万元。以上数据时间较长,到目前情况变化较大。
借款人货币资金980万元,全部为银行承兑保证金,到期已支付;应收帐款2899万元,主要是未报表虚构成份较大,实际部分已收回或形成坏账;预付账款956万元,已结清;存货4718万元,为库存的商品,2014年7月批发经营仓库内货物全部被哄抢;固定资产净值1800万元,报表虚构成份较大,实际租赁他人冷藏库。该借款人已无有效资产可追索。
三、贷款情况
   (一)工行贷款情况。新泰市星华贸易有限公司2013年1月与新泰支行建立信贷关系。截至2015年3月31日,该公司在工行贷款余额为900万元,贷款十二级分类为次级类。分别为:500万元,2013年8月9日-2014年8月7日,保证人:山东金池工贸有限公司(现变更名称:山东金池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万元,2013年9月24日-2014年9月22日,保证人:新泰市韩庄经贸有限公司;200万元,2014年5月8日-2015年5月7日(2014年3月12日还款300万元后,存量调整,压缩100万元),保证人:新泰市银星机械有限公司。另外追加法定代表人马培荣及配偶王建柱夫妻双方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二)担保情况
1、保证人山东金池工贸有限公司(现变更名称:山东金池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夏丙雪,公司主要产品:与钢厂配套的双金属轧辊、壁板等,目前已停产。该保证人租赁经营他人厂房和设备经营,自己没有有效资产。经调查了解,该公司由于对外担保被追偿,丧失保证能力,预计工行受偿为零。
    2、保证人新泰市韩庄经贸有限公司,位于新泰市西张庄镇,经营场地为租赁,主要资产为机器设备,该公司经营困难。经测算,预计可代偿其保证的200万元贷款本金。
3、保证人新泰市银星机械有限公司,经调查了解,该公司办公场所及厂库均为租赁,其名下无房产、土地、车辆、设备等有效资产,法定代表人目前无法联系,目前已停止经营,已无代偿能力,预计工行受偿为零。
4、保证人马培荣及配偶王建柱已被十多个债权人起诉。马培荣及配偶王建柱名下住房150平方米,价值60万元;送货车辆11台价值约10万元。上述资产工行为第13顺序查封。经测算不足以支付前九位查封人的1304万元的债权。该保证人无代偿能力。
(三) 他行贷款情况。该企业在他行融资总额1193.7万元。其中:短期借款900万元,为兴业银行保证借款300万元,建行保证借款600万元。应付票据293.7万元,为兴业银行银行承兑汇票293.7万元。均已形成不良。
      四、法律现状分析
    工行已于2014年8月将借款人和保证人按贷款保证方式,分案起诉至泰安中级人民法院及新泰市人民法院法院。2014年8月6日新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4)新商初字第1218-1219号受理案件通知书立案审理。2014年12月15日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4)泰商初字第131号受理案件通知书立案审理。目前中级法院判决尚未生效,新泰法院已开庭,尚未判决。
    
第23户:肥城市益顺商贸有限公司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肥城市益顺商贸有限公司位于肥城市石横镇钢厂路,占地2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成立于2007年4月,公司经营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规模为小型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吉玉,注册资本500万元,其中刘吉玉出资4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陈淑霞出资50万元,占注册资本 10%。公司经营范围为:煤炭、洗精煤。客户分类为小型企业,目前在工行信用等级为B。经实地调查,因存在贷款违约等原因,银行账户被冻结。因受内外部各种不利因素影响,已处于停产状态。
    二、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借款人最近一期提供的报表为2014年2月,资产总计7707万元,货币资金232万元、应收账款2498万元、预付帐款1425万元、存货2983万元、固定资产569万元。负债总计1423万元,短期借款1330万元、应付账款36万元。由于该公司一年来未再提供报表,以上财务数据不能够真实的反应企业的现状。  
    借款人经营场所为租赁,简易厂房产为在租赁场地自建,未取得房产权证,无法确权。机器设备生产线已停用半年多,因未及时保养锈蚀,已无使用价值。报表不实,应收账款、存货已不存在。可处置的有效资产主要是第三人提供的抵押房地产。
     三、贷款情况
    目前工行掌握的企业融资总额930万元。其中工行流动资金贷款440万元,泰安商行流动资金贷款490万元。
(一)工行贷款情况。借款人2010年7月与工行建立信贷关系。目前贷款余额440万元,其中:210万元为第三人房地产抵押,期限为2013年11月29日--2014年10月10日;230万元为保证贷款,期限为2013年11月7日--2014年10月15日。贷款五级分类为次级类。                
   (二) 工行贷款担保情况
    1、借款人在工行借款440万元,其中210万元由为第三方房地产抵押,抵押人李明,抵押物是房地产(工行为第二查封,第一查封为自然人解月莲,查封标的额为183万元)。土地证号为:肥城国用(2012)第000045号,土地面积为336.8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用途为商业用地。房产证号为肥房权证新城字第0006026号,房产总面积735.29平方米。
   2、其余230万元由山东国立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同时追加了借款人法定代表人刘吉玉及配偶陈淑霞保证。山东国立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保证情况与借款人相同,自身在他行贷款已出现违约帐户被冻结,其经营场地被出租人强制收回,生产设备被其他债权人拆除变卖,目前停产无代偿能力。    刘吉玉及配偶陈淑霞名下无资产,无代偿能力。
    (三)他行融资情况。泰安商行流动资金贷款490万元,已逾期欠息,被起诉。
    四、法律现状分析
    工行于2014年6月贷款到期前向肥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查封了第三方抵押物及借款人、保证人账户。目前,抵押物已被工行查封(第二)。同时查封该借款人在民生银行济南英雄山支行账户12万元存款。

第24户:中商风轮轮胎有限公司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中商风轮轮胎有限公司位于滕州市经济开发区恒源路东侧、善南西路北侧,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9500万元,注册资本结构为中商国泰(北京)资产管理中心出资4845万元,占比51%;贾世峰出资2327.5万元,占比24.5%;侯贺莉出资1675.8万元,占比17.64%,王文云出资325.85万元,占比3.43%,侯钦亮325.85万元,占比3.43%。公司法人代表为贾世峰。企业占地面积298033平方米,全部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该企业所属行业为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橡胶制品业->轮胎制造,主要经营范围为巨型子午线工程轮胎、子午线载重型轮胎、子午线轿车轮胎的生产。该企业客户分类为中型企业,目前在工行信用等级为B级。借款人2007年11月与工行建立信贷关系,因受内外部各种不利因素影响,该企业自2015年1月份开始,已处于停产状态。截至2015年4月末贷款全部分类为次级。
    二、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根据企业2014年9月财务报表显示(工行认为该报表未真实反映企业实际情况),该企业资产总额102539万元,其中应收账款7844万元、存货12525万元、其他应收款114万元、固定资产49781万元;负债总额43177万元;所有者权益59362万元。
     该企业因对外担保逾期代偿出现资金严重紧张,同时轮胎行业整体行情低迷导致企业经营效益下滑,多家银行对该企业抽贷压贷,上游供应商停止赊销原材料,以上因素综合影响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无法采购原材料组织生产,目前已经停止生产,企业应收账款难以收回。
     目前企业资产主要包括房地产、机器设备及少量存货,应收账款因财务数据存有虚假成份,部分账款账龄期限较长且存有纠纷,工行无法核实,预计通过回收账款偿债可能性不大。房产位于滕州市经济开发区善南西路北侧,房产证总计3个,分别对应单独的土地使用权证,其中在工行设定抵押的土地使用权一处,面积87076平方米,地上房产68485.85平方米,经现场调查并咨询专业评估公司,同地段土地市场交易价格约22万元/亩,同类厂房交易价格约658元/平方米,测算工行抵押物土地使用权价值约2876万元,房产价值约4506万元,抵押物房地产总价值约7382万元,目前工行抵押物被建设银行临沂分行第一顺序查封,查封房地产金额2200万元。另2处房地产土地面积210957平方米,地上房产约70000平方米,测算市场价值10500万元,被农行及农商行设置抵押担保,抵押贷款本金10400万元,如通过拍卖处置企业该项资产,农行及农商行优先受偿后,再剔除评估费、拍卖佣金、过户费等优先费用,工行将无剩余价值可受偿。报表中存货价值12525万元,实际市场现值约2000万元,全部已质押农行,涉及贷款2640万元,且被海关监管,任何人无权查封,即使处置拍卖,工行难以受偿。企业现有机器设备包括全钢子午线轮胎成型机6台、轮胎定型硫化机6台及其它各类专用设备不等,报表账面原值39074万元,现设备测算价值约13913万元,全部设定设备抵押,其中,他行抵押贷款6200万元,为第三方野马轮胎、富源橡胶提供设备抵押贷款6800万元,滕州市财政局查封保全1000万元资产,通过处置机器设备预计工行难以从中受偿。
     目前工行掌握的企业融资总额41807.53万元,其中贷款28799万元,国际贸易融资13008.53万元。全部融资中工行融资总额9900万元,包括流动资金贷款5900万元、出口订单融资4000万元。企业对外担保总计38116.66万元。
被担保单位 融资种类 币种 担保余额 融资机构
青岛贵侯福轮胎有限公司 贸易融资 人民币 3051.5(逾期关注) 青岛建行
青岛丰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贸易融资 美元 320.32(次级) 日照银行青岛分行
青岛贵侯福轮胎有限公司 贸易融资 人民币 2662.17 青岛农行
青岛贵侯福轮胎有限公司 贸易融资 人民币 1556 日照银行青岛分行
青岛贵侯福轮胎有限公司 贸易融资 人民币 560 青岛建行
山东日航贸易有限公司 长期贷款 人民币 8442.31(关注) 青岛中行
临沂阳光伟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贸易融资 人民币 2742.68 临沂建行
滕州市野马轮胎有限责任公司 流贷 人民币 1500(关注) 枣庄银行
愚公机械有限公司 流贷 人民币 1500 青岛银行
愚公机械有限公司 流贷 人民币 1500 济南浦发
滕州市富源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流贷 人民币 1200(逾期关注) 枣庄银行
愚公机械有限公司 流贷 人民币 1000 枣庄交通银行
愚公机械有限公司 银承 人民币 1000 枣庄银行
愚公机械有限公司 银承 人民币 1000 枣庄银行
滕州市野马轮胎有限责任公司 流贷 人民币 500(逾期关注) 枣庄银行
滕州市野马轮胎有限责任公司 流贷 人民币 1900(逾期关注) 滕州农商行
青岛中商国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流贷 人民币 1000 日照兴业行
山东绿色庄园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流贷 人民币 500 临沂兴业行
滕州市野马轮胎有限责任公司 流贷 人民币 1000 滕州农商行
滕州市野马轮胎有限责任公司 流贷 人民币 1800(逾期关注) 滕州农行
滕州市野马轮胎有限责任公司 流贷 人民币 850(关注) 滕州农行
滕州市野马轮胎有限责任公司 流贷 人民币 850(关注) 滕州农行
合计   38116.66 
三、贷款情况
   (一)工行贷款发放情况
     现逾期贷款情况:截至2015年4月末,该企业在工行不良贷款余额9900万元,欠息254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198万元,贷款五级分类为次级类,贷款明细如下:
借款行 借款日 还款日 贷款额 保证方式 担保单位
出口订单 2014年8月29日 2015年2月14日 1500(逾期) 保证担保 愚公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流贷
出口订单 2014年9月5日 2015年3月2日 1500(逾期) 保证担保 愚公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流贷
出口订单 2014年12月5日 2015年5月8日 1000 抵押 一期房地产
周转限额 2014年9月19日 2015年9月11日 2400 抵押 一期房地产
周转限额 2014年6月27日 2015年6月19日 1600 抵押 一期房地产
周转限额 2014年11月11日 2015年11月2日 1000 抵押 一期房地产
周转限额 2014年12月25日 2015年12月7日 900 抵押 一期房地产
合计   9900  
     (二)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融资情况。 该企业在他行融资31907.53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行 借款日 还款日 贷款额 保证方式 担保单位
开发区信用社 2014年7月10日 2015年7月7日 900 机器设备 山东风轮轮胎有限公司流贷
开发区信用社 2014年7月4日 2015年6月27日 1000 二期土地房产 山东风轮轮胎有限公司流贷
开发区信用社 2014年12月23日 2015年12月19日 2000 二期土地房产 山东风轮轮胎有限公司
开发区信用社 2013年9月13日 2016年9月8日 4000 二期土地房产 山东风轮轮胎有限公司
滕州农行 2014年11月25日 2015年11月18日 3400 抵押 三期房地产
滕州农行 2014年9月9日 2015年2月11日 2000 保证 愚公保证
滕州农行 2014年12月9日 2015年4月8日 1140 保证 愚公保证
滕州农行 2014年9月1日 2015年2月28日 1500 存货质押 存货质押
滕州农行 2014年9月18日 2015年8月18日 2700 抵押 机器设备抵押
滕州建行 2015年2月9日 2015年6月9日 6000 保证 愚公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济宁银行 2014年12月30日 2015年12月15日 1899 保证 愚公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枣庄胜利路商行 2014年5月26日 2015年5月22日 2000 机器抵押+担保 愚公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枣庄胜利路商行 2014年3月20日 2015年3月19日 1500 机器抵押+担保 临沂联众镍业有限公司
济南招行   1868.53  
合计   31907.53  
    (三)工行贷款担保情况  
    借款人在工行借款9900万元,其中抵押担保6900万元、保证担保3000万元。
    1、抵押物情况。工行融资6900万元由企业部分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产提供抵押,土地证号为滕国用(2014)第194号,土地使用权总面积87076平方米,对应的地上建筑物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滕房权证城区字第2014006762号,房产总建筑面积为68485.85平方米。
保证人情况。工行融资3000万元由愚公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担保,经调查了解,该担保企业位于山东省滕州市西环路西侧,主要经营小型轮式、履带式挖掘机、装载机、挖掘装载机、起重机、叉车、叉装车、桩工机械及特种机械等八大类30多个规格品种,经调查了解,该公司目前经营所在的房产、土地、车辆、设备等有效资产均为企业自有,房地产已抵押给农行,目前生产经营处于半停产维持状况。企业总负债约2.23亿元,主要为银行融资本息,对外担保总额31014万元(其中对中商风轮公司在各家银行担保16014万元),该企业与中商风轮轮胎有限公司为互保关系,被省行列入4类担保圈管理,2014年工行信用等级为AA(AA4)级,2015年度因该企业他行贷款涉诉,工行将其列为非正常还款客户,依据省行《信用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2015年第1期》,已申报信用等级A+级,目前企业在工行融资余额1900万元,全部为关注类,他行融资15900万元(其中他行房地产抵押类贷款5100万元,剔除缴存的保证金后他行融资风险敞口总额7750万元)。该企业目前勉强维持生产经营,且得到地方政府的大力扶持保护,政府对该企业能否维持经营、金融机构能否持续支持干预较大,根据2014年8月22日金融机构及市政府联席会议纪要精神,任何金融机构不得对其压贷抽贷,确保企业维持基本经营。预计在企业维持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无多余资金代偿中商风轮公司在各家银行的逾期贷款,若企业停产处置资产,因其有效资产已被他行抵押,工行也很难得到受偿。
    经对保证人企业实有资产调查及一般债权清偿能力测算:愚公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房产面积480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50亩,均已办理产权证,该宗房地产地处滕州市西环路外侧机械工业园内,属城乡结合部地段,房地产市值估算总计约5890万元(房产约每平方米500元,房产总值约2400万元,土地每亩约23.26万元,总值约3490万元)。机器设备全部为各类型加工机床,估算当前市值410万元;存货主要是企业当前产成品及在产品、原材料等以及在全国各代理点的各型成品车辆约200辆,全部市值估算约11550万元,有效资产总计17850万元。
     该企业负债包括在滕州农行房地产抵押贷款2000万元,滕州农商行房地产抵押贷款3100万元,抵押贷款合计5100万元,愚公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自身工行贷款1950万元,有效资产优先偿还的抵押及自身工行贷款合计7050万元,剔除企业资产优先受偿部分,该保证人剩余有效资产为10750万元。另他行保证类贷款敞口余额7750万元,为工行中商风轮公司提供保证的贷款3000万元,需要企业剩余资产按比例分配代偿。经测算愚公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对中商风轮保证贷款债权代偿额=企业剩余资产/企业需代偿的一般债务总额*保证的一般债权金额,即10750万元/10750万元*3000万元=3000万元,预计保证人愚公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对中商风轮保证贷款代偿3000万元。
法律现状分析
目前暂未起诉,尚未申请法院冻结保全。 
    
第25户:山东亿诺工程轮胎有限公司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山东亿诺工程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诺公司)成立于2008年6月,注册资本(实收资本)35000万元。位于滕州市龙泉南路任村,主要股东及出资情况,具体出资额度及股东占比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出资股东 投资金额 占比% 出资方式
1 山东宏宇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13000万元;37.14% 8000 22.86% 货币
  5000 14..28% 厂房
2 时钧清 4000 11.43% 货币
3 赵洪法 2000 5.71% 货币
4 王振美 4000 11.43% 货币
5 胡勤玉 4000 11.43% 货币
6 王营 4000 11.43% 货币
7 中元国信风险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4000 11.43% 货币
该企业主要经营范围为研发、制造、销售:轮胎、橡胶加工专用设备,是专为建设年产2.2万条巨型子午线工程轮胎项目而成立的项目公司。该企业客户分类为中型企业,目前在工行信用等级为B级。自投产以来,由于流动资金不足,产能基本维持在日产量800条左右,平均每条价格约1450元,月销售收入约3500万元,产能仅是设计能力的四分之一不到。该企业虽有签订的销售合同及销售意向,但由于流动资金紧张,造成生产不足,严重影响了预期项目设计目标的实现,自2014年1月份开始,已处于停产状态。截至2015年4月末贷款分类为次级。
     二、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因借款人已停产,工行可获得最近一期财务报表系2013年12月。该报表显示企业资产总额1602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389万元,主要包括货币资金1793万元、应收帐款4652万元、其他应收款2875万元、预付账款2816万元、存货3793万元;固定资产100970万元,主要包括房产28689万元,机器设备68841万元;无形资产42935万元。负债总额3266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1518万元,主要包括短期借款1190万元;应付账款5318万元;其他应付款4006万元;长期负债21150万元,其中长期应付款11000万元;长期借款10150万元,包括工行贷款2650万元,目前不良贷款余额2025万元,担保方式以其出让方式取得土地及房产作抵押,贷款形态次级;在薛城农行办理项目贷款7500万元,贷款方式以其出让方式取得土地及房产作抵押,贷款形态次级。未分配利润22027万元,为公司累计实现尚未进行分配的利润。截止2015年4月30日,借款人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合计10715万元,对外担保2319.9万元,具体如下表所示:

融资银行 金额 担保方式 到期还款情况
工商枣庄薛城支行 2025 土地、房产抵押 2014年2月20日到期未归还
农行枣庄薛城支行 7500 土地、房产抵押 2014年3月10日到期未归还
滕州商行 1190 保证 2014年3月28日到期未归还
   
合计 10715  

借款人对外担保情况
被担保单位 被担保单位融资机构 融资品种 担保金额 贷款状态 被担保单位是否在工行有融资,若有,请注明融资品种、余额、担保方式
山东宏宇集团有限公司 枣庄商行 流动资金 1000 可疑 在工行融资余额1500万元,以房地产抵押,已打包处置
滕州市宏宇矿山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枣庄商行 流动资金 600 可疑 
滕州市宏宇矿山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滕州农商行 流动资金 450 可疑 
山东晨晖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滕州农商行 流动资金 269.9 可疑 
     三、贷款情况
   (一)工行贷款发放情况
该公司于2009年11月与工行建立信贷关系,自2010年7月15日发放项目贷款2400万元,已于2011年8月25日提前全部归还。
    本笔不良贷款系工行于2011年7月6日为该公司发放项目贷款6400万元,已归还4375万元,目前剩余2025万元已逾期,贷款方式为房地产抵押,抵押物位于滕州市经济开发区腾飞路北260号南侧,分别为:土地使用权27715平方米(41.6亩),厂房建筑面积90733.04平方米,并分别在国土资源、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具体为国有土地使用权权证号:滕国用(2011)第022号,地类(用途)为工业,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8346平方米,本评估抵押面积8346平方米,终止日期2060年11月17日;滕国用(2011)第023号,地类(用途)为工业,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土地使用权面积19369平方米,评估抵押面积19369平方米,终止日期2060年11月17日。房产证号:滕房权证城区字第51200002号房产建筑面积35688.4平方米(层高1-1)、滕房权证城区字第51200003号房产建筑面积29718.8平方米(层高1-1)、滕房权证城区字第51200005号房产建筑面积19616.4平方米(层高1-2)、滕房权证城区字第51200007号房产建筑面积4448.56平方米(层高1-5)、滕房权证城区字第51200008号房产建筑面积1260.88平方米(层高1-3)。用途为车间、食堂、物流中心,结构为钢、钢筋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混合房屋总层数1-5层,建成于2010年。该押品产权明晰,证件合法有效,工行已办理有效抵押登记,土地他项权证号为滕州他项(2011)第110号、滕州他项(2011)第111号;房产他项权证号为滕房他证城区字第43561号、43562号、43563号、43564号、43565号。详见下表
序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权证号 使用权类型 地类(用途) 土地使用权面积 本评估抵押面积 终止日期 备注
1 滕国用(2011)第022号 出让 工业 8346平方米 8346平方米 2060年11月17日 
2 滕国用(2011)第023号 出让 工业 19369平方米 19369平方米 2060年11月17日 

序号 房产证号 房产
建筑面积 用途 结构 建成时间 备注
1 滕房权证城区字第51200002号 35688.4平方米(层高1-1) 车间、食堂、物流中心 钢、钢筋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混合房屋总层数1-5层 2010年 该押品产权明晰,证件合法有效,工行已办理有效抵押登记,土地他项权证号为:滕州他项(2011)第110号、滕州他项(2011)第111号;房产他项权证号为:滕房他证城区字第43561号、43562号、43563号、43564号、43565号。

2 滕房权证城区字第51200003号 29718.8平方米(层高1-1)    
3 滕房权证城区字第51200005号 19616.4平方米(层高1-2)    
4 滕房权证城区字第51200007号 4448.56平方米(层高1-5)    
5 滕房权证城区字第51200008号 1260.88平方米(层高1-3)    
该笔项目贷款自2012年5月18日按季等额还款,到2014年11月20日归还结束。2014年2月20日贷款到期后,企业因资金链断裂未能按时偿还,2014年4月该笔贷款转入不良。截止2015年4月末,不良贷款余额2025万元,欠息249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422.34万元。
工行贷款发放到期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借款 合同 余额 借款发放日 借款到期日 担保方式 担保合同 担保物基本 情况 到期情况
  本金 利息      
1 16050051-2011年(薛城)字0039号 2025 248.96 20110706 20140220/20140520/20140820/20141120 抵押 16050051-2011年薛城(抵)字0029号 土地他项权证号:滕州他项(2011)第110号、第111号;房产他项权证号为:滕房他证城区字第43561号至43565号。
 已逾期
   (二)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融资情况
    该企业他行融资8690万元,其中:在薛城农行办理项目贷款7500万元,贷款方式以其出让方式取得土地及房产作抵押,贷款形态次级;在滕州市商行办理融资3笔,金额1190万元,以保证方式办理,贷款形态为关注。
工行贷款担保情况  
工行2011年7月6日为山东亿诺工程轮胎有限公司项目贷款6400万元,已归还4375万元,剩余2025万元于2014年2月20日到期未归还,目前已逾期,贷款方式为房地产抵押,抵押物位于滕州市经济开发区腾飞路北260号南侧,土地使用权27715平方米(41.6亩),厂房建筑面积90733.04平方米。该押品产权明晰,证件合法有效,已办理有效抵押登记,土地他项权证号为:滕州他项(2011)第110号、滕州他项(2011)第111号;房产他项权证号为:滕房他证城区字第43561号、43562号、43563号、43564号、43565号。评估机构评估价值11114万元,工行内评价值9325万元。经工行实地调查,抵押物所在地及存在状态与产权证书的指向相符,且权属无争议。
     四、法律现状分析
目前暂未起诉。
    
第26户:枣庄康耐新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枣庄康耐新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13日注册成立,位于枣庄高新区神工路156号,经营期限至2030年7月13日。注册资本500万元,实收资本500万元,出资人分别为:自然人王广超出资450万元,占出资额90%;自然人王凯出资50万元,占出资额10%。该企业主要经营范围为建筑材料批发、工程准备,室内装饰、装修及设计,市政工程,告设计制作,机械设备租赁,该企业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该企业客户分类为小型企业,目前在工行信用等级为B级,现处于停产状态。截至2015年4月末贷款分类为次级。
二、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根据企业提供的2014年11月财务报表,总资产3557万元,负债1038万元。企业资产中,流动资产合计2347万元,其中:货币资金84万元,应收帐款671万元,企业存货134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210万元,主要是机器设备,车辆和办公设备等。资产类:货币资金84万元,其中建设银行世纪高科支行77万元,库存现金7万元。应收账款671万元,其中同济机电薛城公司17万元,威斯特车业有限公司388万元,枣庄市消防支队19万元,枣庄矿务局总医院247万元。其他应收款161万元,为股东王凯暂借款用于支付货款。存货1343万元,主要是该公司购进的建筑装修材料等。负债类:短期借款890万元,为在薛城工行办理的流动资金贷款700万元,薛城建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190万元。应付账款35万元,为欠枣庄鸿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钢材及水泥款。预收账款105万元,为预收威斯特车业厂房的装修款。经现场调查该企业经营场地的办公场所为租赁现已到期,该企业名下无房产;机器设备及运输车辆借款人已经变现用于后期的经营,现已全部损失;应收账款因货物质量达不到要求,被购货方扣款无法收回;其他应收账款因企业停产已无法核实,不具备处置条件。目前该企业无有效资产可供处置。
截至2015年4月30日,借款人在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合计889万元。借款人对外担保650万元(被担保人为枣庄艺工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该笔担保已于2015年1月25日结清,目前无对外担保)。具体融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融资银行 金额 担保方式
建行世纪高新支行 190 枣庄市舜人商贸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工行薛城  支行 699 枣庄仲亿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三、贷款情况
  (一)工行贷款发放情况
2013年12月9日枣庄康耐新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向工行申请流动资金融资人民币300万元,用于购买枣庄金圣祥商贸有限公司原材料,工行于2013年12月13日为其一次性发放,借款合同号为16050051-2013年(薛城)字0108号 ,分两笔借据发放,分别为:150万元一笔2014年11月5到期、150万元一笔2014年12月08日到期,合同期限12个月,执行年利率7.2%,以枣庄仲亿经贸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合同号为16050051-2013年薛城(保)字0065号。2014年8月26日枣庄康耐新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向工行申请流动资金融资人民币400万元,用于购买枣庄金圣祥商贸有限公司原材料,工行于2014年9月4日为其一次性发放,借款合同号为0160500051-2014年(薛城)字0059号号 ,分两笔借据发放,分别为:200万元一笔2015年7月20到期、200万元一笔2015年8月20日到期,合同期限12个月,执行年利率7.2%,以枣庄仲亿经贸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合同号为0160500051-2014年薛城(保)字0052号,按照省行审批书要求,追加企业法人代表王广超及配偶渐秀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为有效控制风险工行同时要求追加三托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线下担保。受整体经济形势影响及房地产行业不景气影响,该企业货款无法及时回收,企业于2014年11月份贷款到期后没有偿还本金。截至2015年4月末,不良贷款余额699万元,欠息25万元,贷款形态为次级,已计提减值准备142万元。工行已结清贷款发放收回情况详见明细表:

   (二)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融资情况
    截至2015年4月30日,该企业在建行世纪高新支行融资190万元。
工行贷款担保情况  
    借款人在工行借款由枣庄仲亿经贸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追加企业法人代表王广超及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为有效控制风险工行同时要求追加三托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线下担保。
保证人一、枣庄仲亿经贸有限公司(现名枣庄仲亿实业有限公司),经实地调查,企业经营场地的办公场所为租赁现已到期,同时该企业名下无房产,该企业已经停产,剩余资产仅为生产设备一套及部分存货,该部分资金尚未被查封,属于有效资产,现市场价值约230万左右,保证人拟变卖该企业生产设备及存货230万元用于偿还工行贷款。
保证人二:三托集团有限公司由于该企业是追加线下担保,并向工行提供财务报表,无法分析其财务数据,该企业系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开发失败,经核实,该企业办公场所为租赁,现已到期,同时该企业名下无其他有效资产,且企业已经停产,经核实企业自身负债较高,已资不抵债,无代偿能力,代偿意愿较差。
     保证人三:王广超及配偶渐秀梅,目前具有偿还意愿,但由于还款能力较差,经现场调查,其名下房产已变现用于企业的经营,现也已经全部损失,同时已无其他有效资产,已无代偿能力。
    四、法律现状分析
    目前暂未起诉。
    
第27户:枣庄市久源商贸有限公司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枣庄市久源商贸有限公司于2006年2月10日注册成立,位于台儿庄区涧头集镇驻地,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李学强入股900万元,占比90%;王传奇入股100万元,占比10%;法定代表人李学强。该企业主要经营煤炭批发。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李学强,现年50岁,1984年大专毕业,1987年至2001年在台儿庄区乡镇企业局工作,2002年经营煤炭业务,2006年至今成立开办枣庄市久源商贸有限公司,一直担任公司法人代表。该企业2006年12月与工行建立信贷关系,客户分类为小型企业,目前在工行信用等级为B级。2014年3月以来,企业受煤炭市场变化影响价格下降较快,客户减少,收入下降,加之枣庄商业银行到期800万元贷款偿还后未能回填,加重企业资金压力,企业资金链断裂,现已停止经营。截至2015年4月末贷款分类为次级。
   二、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根据企业2014年8月财务报表显示(工行认为该报表未真实反映企业实际情况),经核实实际该企业资产总额442万元,较上年减少6713万元,减少93.82%;实际负债总额800万元,较上年减少318万元,减少28.44%;实际所有者权益1000万元,较上年减少5037万元,减少83.44%;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0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50万元,较上年减少820万元。
借款人为从事煤炭购销人经营实体,目前处于停产关闭状态,主要资产为存货及预付煤款,固定资产占比较少,其中流动资产为部分应收帐款,固定资产仅为部分办公平房及运输车量、公司至码头道路及码头地面设施投入。由于2014年8月份后该企业停止经营无法提供财务情况,经实地调查,该企业占地2亩,年设计吞吐量100万吨,厂地及马头为租赁,存货及其他固定资产借款人已经变现用于经营,现仅存部分运输车辆;应收账款因货物质量达不到要求,或欠款时间过长超过时效无法追偿。该企业拟变卖20辆运输车约73万元用于偿还工行贷款。
截至2015年4月30日,借款人在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合计1274万元,工行474万元为承兑垫付的融资,报表当期反映为未到期应付票据950万元(含保证金476万元),该借款人对外担保2315万元,已关注。具体融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融资银行 金额(万元) 担保方式 到期还款情况
台庄工行 474 保证 现贷款已逾期未结清
枣庄商行 800 保证 现贷款未逾期未结清
合计 1274  
借款人对外担保情况
被担保单位 被担保单位融资机构 融资品种 担保金额(万元) 贷款状态 被担保单位是否在工行有融资,若有,请注明融资品种、余额、担保方式
山东立马新能源实业有限公司   台庄工行 流动资金 700 已展期 在工行办理融资流动资金700万元,保证人担保。
杭州金悦贸易有限公司   杭州商行 流动资金 1615 已逾期 无
三、贷款情况
(一)工行贷款发放情况
现逾期贷款情况:2014年1月27日工行根据企业提供的与上游企业徐州东方运输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原煤采购合同、增值税发票及税务系统查询记录,为其签发银行承兑汇票950万元,交存50%保证金,差额由枣庄市中天丝绸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半年,2014年7月26日到期。截至2015年4月末,不良贷款余额474万元(为扣收保证金后的余额),欠息69万元,贷款形态为次级,已计提减值准备99万元。借款人贷款发放收回情况如下:
借款人他行融资
截至2015年4月30日,该企业在他行融资余额为800万元,为在枣庄商行的担保类流动资金贷款。
工行贷款担保情况
保证人一:枣庄市中天丝绸有限公司,2014年4月因法定代表人从事非法集资涉案5000万元,经营已停止,资产及帐户全部被公安机关及债权人查封,涉及诉讼查封债权5000万元,而保证人有效资产仅为简易厂房1000平方米,已被法院全部查封,价值150万元左右,设备为缫丝专用设备,由于使用年限长,减值大,目前市场价值50万元,已被法院全部查封,保证人有效资产不足清偿自身涉及的诉讼债权,偿债能力不足,严重资不抵债,无任何担保能力。目前处在公安机关审理中。
     保证人二:山东立马新能源实业有限公司。在工行也有存量融资700万元,代偿能力较低。企业目前受煤贸市场变化影响明显,收入减少,还款能力下降,处停产经营转型状态,保证人有效资产为房产及设备及部分存货,经现场核实房产及设备价值80万元,存货价值60万元已抵押给中行,房产为简易厂房,设备为专用洗煤设备,减值过大,因欠工行贷款700万元,已线下抵押给工行。故保证人资产无法处置变现。
     保证人三:自然人李学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但是现在名下无资产,下落不明,无偿债能力。
法律现状分析
     贷款逾期后,为维护工行资产不受损失,经工行多次同企业协商于2014年10月22日由借款人、担保人出具了分期还款承诺,公司承诺于2015年上半年还清全部垫款,同时新追加保证人山东立马新能源实业有限公司。工行拟对借款人及保证人提起诉讼,对借款人的资产进行查封保全,暂未诉讼。

第28户:山东恒发管道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山东恒发管道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15日注册成立,位于台儿庄区经济开发区广进路西侧台北路南侧。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其中杨丽出资950万元,占比95%;贾继友出资20万元,占比2%;孔令允出资30万元,占比3%;法定代表人杨丽。该企业主要经营尼龙管材生产、销售;造纸机械设备及配件、印染机械设备、矿用机械设备、建筑工程机械设备、起重机械设备、冶金机械设备销售。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杨丽,1975年6月出生,大学学历,1998年3月至2005年6月在枣庄市华锦纸业有限公司工作,2006年7月至2010年10业任枣庄鼎力碳酸钙公司总经理,2010年11月至今任山东恒发管道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该企业2012年6月与工行建立信贷关系,客户分类为小型企业,目前在工行信用等级为B级,因受内外部各种不利因素影响,该企业自2014年4月份开始已处于关闭状态。截至2015年4月末贷款分类为次级。
二、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根据企业2014年2月财务报表显示(工行认为该报表未真实反映企业实际情况),该企业总资产3254万元,较上年增加101万元,增加3.20%;负债总额1371万元,较上年减少25万元,减少1.79%;短期借款800万元;应收账款756万元;应付账款387万元;未分配利润785万元;所有者权益1883万元,较上年增加126万元,增长7.17%;截止2014年2月末实现销售920万元,净利润98万元。
目前借款人处于关闭状态,由于2014年4月份后该企业停止经营无法提供财务情况,经实地调查,该企业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机器设备1台、原值428万元,经调查专用设备陈旧老化,成新率为50%,按目前市场估值计算40万元;钢结构厂房面积4007平方米、原值417万元,经调查现房产老化腐蚀严重,按目前市场价值估值计算80万元,上述资产先期在滕州商行以质押方式办理贷款400万元,现虽被工行第一查封,为第二顺序受益人,处置后不足归还滕州商行贷款本息,故工行本次受偿为零。另外有办公楼1栋,无证,属于无效资产,法院不予查封。该公司提供的近期财务报表与实际经营不符,其中应收账款756万元,实际数额较小,且企业关闭时间较长,无法核实,现无法收回。
截至2015年4月30日,借款人在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合计760万元,该借款人无对外担保。具体融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融资银行 金额(万元) 担保方式 到期还款情况
台庄工行 360 保证担保 现贷款已逾期未结清
滕州商行 400 质押 现贷款已逾期未结清
合计 760  
三、贷款情况
(一)工行贷款发放情况
现逾期贷款情况为:2013年5月31日借款人在工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400万元,分两笔借据发放:第一笔借据为2013年5月31日至2014年4月15日到期200万元;第二笔借据为2013年5月31日至2014年5月15日到期200万元,由枣庄市润源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担保,截至2015年4月末不良贷款余额360万元,欠息41万元,贷款形态为次级,已计提减值准备77万元。工行已结清贷款发放收回情况详见明细表:
(二)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融资情况
截至2015年4月30日,该企业在滕州商行融资余额为400万元。
工行贷款担保情况
保证人一:枣庄市润源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5月12日,注册资本200万元,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秦洪林。其中自然人秦洪林出资140万元,占比70%;提蒙出资60万元,占比30%。公司经营范围为粉末冶金制品、普遍机械制造加工销售。该企业在工行逾期贷款197万元,目前处半停产状态、代偿意愿较差、追索难度较大。
保证人枣庄市润源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固定资产1040万元,其中房产原值890万元,经调查房产使用时间较长,老化严重,折旧较大,按目前市场估值计算175万元,现已被中行查封;专业设备原值150万元,经调查专用设备使用年限较长,折旧较大,按目前市场估值计算100万元,现已被中行查封,中行查封金额200万元,且该保证人在工行贷款197万元已逾期,处置后不足归还台庄中行、台庄工行贷款本息,故在本次受偿为零。
保证人融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融资银行 金额 担保方式 到期还款情况
台庄工行 197 保证担保 现贷款已逾期
建行 300 保证担保 现贷款已逾期
农商行 200 保证担保 现贷款已逾期
中行 200 保证担保 现贷款已逾期
合计 897  
    保证人二:自然人杨丽及其配偶孔令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个人名下房产两套已被工行查封,面积300平方米,市值105万元,有一定的偿债能力,预计可代偿105万元。
     四、法律现状分析
    工行已对借款人提起诉讼,并对借款人资产进行查封保全,2014年4月24日枣庄中院下达民事裁定书做资产保全,2015年2月26日枣庄中院下达财产执行书,目前已查封钢结构厂房1处、面积4007平方米(第一顺序查封、第二顺序受益人),生产线机器设备1条(第一顺序查封、第二顺序受益人),个人资产房产2处、300平方米(第一顺序查封、第一顺序受益人)。
   
第29户:山东嘉琪管业有限公司
借款人基本情况
山东嘉琪管业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12日注册成立,位于台儿庄区马兰屯镇板桥村(台儿庄区经济开发区广进路西侧)。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3100万元,实收资本3100万元, 其中褚庆德出资1612万元,占比52%;梁传印出资1488万元,占比48%;法人代表褚庆德。该企业主要经营塑料管材、管件生产、销售及施工、设计、安装(不含特种设备)。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褚庆德,1962年12月出生,中专学历,1987年10月至1993年8月在台儿庄区煤炭局担任生产科技术员;1993年9月至1997年2任鲁南石膏集团公司副总经理;1997年3月至1999年5任市中区利民煤矿副矿长;1999年6月至2005年11月任山东一方膏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12月至2010年6月任贵州富兴煤矿副矿长;2010年7月至今任山东嘉琪管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该企业2013年11月与工行建立信贷关系,客户分类为小型企业,目前在工行信用等级为B级。因应收账款金额增加较少,银行融资逐步提高,固定资产投资较大,造成企业现金流紧张,影响短期偿债能力,最终导致资金断裂,该企业自2014年11月份开始已处于关闭状态。截至2015年4月末贷款分类为次级。
二、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根据企业2014年9月财务报表显示(工行认为该报表未真实反映企业实际情况),该企业总资产合计5453万元,较上年减少62万元,减少1.12%,其中流动资产合计2135万元;固定资产合计3318万元;负债总额1366万元,较上年减少401万元,减少22.68%,其中短期借款1100万元;未分配利润816万元;所有者权益4086万元,较上年增加339万元,增长9.04%。经核实公司提供财务报表与实际经营不符,虚增资产较多,公司原注册资金500万元,为承揽项目工程投标(投标要求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而增资,2013年9月23增资后注册资金3100万元。
目前借款人处于关闭状态,由于2014年11月份后该企业停止经营无法提供财务情况,经实地调查企业固定资产主要包括:企业钢结构厂房5000平方米,原值500万,该厂房设计结构简单,折旧较大,按目前市场估值200万元;生产线机器设备5条,原值400万,该设备空置时间较长,腐蚀严重,按目前市场估值100万元,均由第一顺序人枣庄中泰担保公司查封,查封金额100万元;个人借款台庄区法院查封150万元,为第二顺序人,工行为第三顺序人,预计资产处置后工行一般受偿为50万元。该企业销售过程形成的应收账款592万元,由于产品部分通过业务人员售出,且业务人员为自保已离开公司,无法收回。
截至2015年4月30日,借款人在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合计887万元(2014年9月,其他银行贷款800万元),对外担保500万元(2014年9月,对外担保700万元)。具体融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融资银行 融资总额 融资到期日 融资品种 担保方式 融资状态
台庄建行 400 20150421 流贷 保证(5户联保) 逾期
台儿庄农商行 100 20160110 流贷 保证 展期
中行台庄支行 100 20150715 流贷 保证 展期
台庄工行 287 20141120 流贷 保证 逾期
合计 887    
                         借款人对外担保情况
被担保单位 被担保单位融资机构 融资品种 担保金额(万元) 贷款状态 被担保单位是否在工行有融资,若有,请注明融资品种、余额、担保方式
枣庄市润源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台庄工行 流动资金 200 已逾期 在工行办理融资流动资金200万元,保证人担保。
枣庄市润源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台庄建行 流动资金 300 已逾期 保证人担保。
三、贷款情况
   (一)工行贷款发放情况
现逾期贷款情况为:2013年11月13日该企业与工行建立小企业信贷关系,由个人经营贷款户转入小企业信贷管理,2013年12月3日借款人在工行办理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300万元,由枣庄市琦源纸业有限公司担保,融资到期日为2014年11月20日,截至2015年4月末不良贷款余额287万元,欠息22万元,贷款形态为次级,已计提减值准备62万元。
   (二)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融资情况
    截至2015年4月30日,该公司在他行融资余额为600万元,均为担保类流动资金贷款。
   (三)工行贷款担保情况
保证人一:枣庄市琦源纸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3月6日,位于台儿庄区工业园区,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200万元,实收资本200万元, 其中主要股东为秦庆才出资180万元,占比80%;燕荣秀出资20万元,,占比20%,公司经营范围为涂布白板纸、复合纸加工生产销售等,企业占地46余亩,土地使用权以租赁方式取得。目前经营已停产,无收入来源,无代偿能力。
保证人枣庄市琦源纸业有限公司2014年8月报表反映固定资产1941万元,与实际调查不符,其中房产报表反映1170万元,按目前市场估值300万元;专业设备报表反映771万元,按目前市场估值200万元经,经调查厂房及设备设计简单,使用年限较长,折旧较大,减资较多,故估值合计500万元。因公司涉及个人借款500万元,已被债权人占用,公司厂房及设备抵债给他人,工行借款100万元已逾期,上述资产工行未能查封,无法处置,故无法取得保证人受偿,故受偿为零。
保证人融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融资银行 金额 担保方式 到期还款情况
台庄工行 100 保证担保 贷款已逾期
    保证人二:自然人褚庆德及其配偶张瑞侠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个人名下房产已被他人查封,再无资产,无偿债能力。
四、法律现状分析
工行已对借款人提起诉讼,枣庄市中院于2014年11月21日出具民事裁定书,对借款人的资产进行查封保全,已查封钢结构厂房5000平方米,生产线机器设备5条,工行为第三顺序人(第一顺序人为枣庄中泰担保公司诉讼标的额100万元)。
    
第30户:枣庄市润源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枣庄市润源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12日成立,位于台儿庄长安路南。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实收资本200万元,其中秦洪林出资140万元,占比70%;提蒙出资60万元,占比30%;法定代表人秦洪林。该企业主要经营粉末冶金制品、普遍机械制造加工销售。法定代表人秦洪林,1984年生,2005年8月至2007年就读济宁医学院,2007年枣庄市江源港务任采购部经理, 2008年10月至今一直从事生产厂长,2012年任枣庄市润源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任法定代表人。该企业2012年12月与工行建立信贷关系,客户分类为小型企业,目前在工行信用等级为B级,由于市行经营变化,订单减少,欠款增多,经营困难,还款压力增大,目前经营处半停产状态。截至2015年4月末贷款分类为次级。
二、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根据企业2014年9月财务报表显示(工行认为该报表未真实反映企业实际情况),经核实借款人实际资产总额482万元,较上年减少3506万元,减少87.91%;实际负债总额898万元,较上年减少312万元,减少25.84%;实际所有者权益200万元,较上年减少2577万元,减少92.8%;本期停业无实现主营业务收入,无实现利润总额。
     由于2014年11月份后该企业停止经营无法提供财务情况,经实地调查,该企业占地2亩,土地为租赁取得,主要资产包括:固定资产主要为办公楼、厂房及机械设备,目前厂房及办公楼2000平方米、价值175万元,机器设备5台、价值100万元,但已被中行申请法院查封债权200万元,有一定处置难度。其他资产现已全部为无效资产,其中存货被借款人已经变现用于经营,现已全部损失;应收账款因货物质量达不到要求,或欠款时间过长超过时效无法追偿。该企业有效资产按市场价值可变现275万元,扣除中行查封200万元优先资产,剩余75万元可用于偿还工行贷款。
截至2015年4月30日,借款人在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合计897万元,其中工行融资197万元,该借款人对外担保360万元。具体融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融资银行 金额(万元) 担保方式 到期还款情况
台庄工行 197 保证 现贷款已逾期未结清
枣庄商行 200 保证 现贷款未逾期未结清
台庄建行 300 保证 现贷款未逾期未结清
台庄中行 200 保证 现贷款已逾期未结清
合计 897  
借款人对外担保情况
被担保单位 被担保单位融资机构 融资品种 担保金额(万元) 贷款状态 被担保单位是否在工行有融资,若有,请注明融资品种、余额、担保方式
山东恒发管道有限公司  台庄    工行 流动   资金 360 已逾期 在工行办理融资流动资金360万元,保证人担保。
三、贷款情况
(一)工行贷款发放情况
    现逾期贷款情况:该企业于2013年12月17日在工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00万元,分别于2014年11月9日到期100万元,2014年12月9日到期100万元,由山东嘉琪管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2015年4月末,不良贷款余额197万元,欠息12万元,贷款形态为次级,已计提减值准备4万元,借款人贷款发放收回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人他行融资
截至2015年4月30日,该企业在他行融资余额为700万元,均为担保类流动资金贷款。
工行贷款担保情况
     保证人一:山东嘉琪管业有限公司,2014年8月因过度投资及他行贷款到期后未及时回填,造成资金链断裂,目前经营已停止,资产及帐户全部被债权人查封,目前公司因私人借款纠纷诉讼债权550万元,公司目前钢结构厂房5000平方米、市场估值200万元,生产线机器设备5条、市场估值100万元,企业可变现资产为300万元,资产不足以变现后不足偿还自身欠款,已无担保能力。该企业目前在工行不良贷款287万元,工行诉前查封了部分资产,目前处在法院审理中。
     保证人二:自然人秦洪林及配偶邓亚佩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但是现在名下无资产,无偿债能力。
     四、法律现状分析
     工行拟对借款人及保证人提起诉讼,对借款人的资产进行查封保全,暂未诉讼。

第三部分  相关事项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处置方式:债务减免、拍卖、要约邀请竞价、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7月2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有效。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公证书、执行证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办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杨明君  陈凤刚
联系电话:0531-82079826  82079775
传真:0531-82079799
通信地址:济南市经七路168号
邮编:250001
办事处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傅强
联系电话:0531-82079797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