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关于长春市华大饲料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日期:2015-03-17


债务企业名称:长春市华大饲料有限公司
所在地:长春市宽城区兰家工业园区
债权总额:14,627,959.28元(截至2015年2月28日)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拥有债权总额14,627,959.28元。贷款债权本金12,000,000.00元,利息为人民币2,627,959.28元。贷款方式为抵押和保证,抵押物为债务人名下的位于长春市长江路开发区兰家工业园区(原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广宁村)5处房屋10136.15平方米、1处土地36904平方米,已办抵押登记。自然人冯祥、王少杰为债务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经律师认定,抵押担保和保证担保均合法有效。
企业概况:
长春市华大饲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9月28日,位于长春市宽城区兰家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冯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200,000.00 元,不存在抽逃资金现象。经营范围:配合饲料、浓缩饲料加工销售。在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到债务人最后一次年检时间为2013年7月3日,目前状态为登记成立。
抵押物情况:
债务人有位于长春市长江路开发区兰家工业园区5处房屋10136.15平方米、1处土地36904平方米,具体为:①办公楼一处,房权证长房权字第3120000593号,面积2034.35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结构,他项权证号:长房他证权证字第3025194号;②宿舍一处,房权证长房权字第3120000592号,面积2182.98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结构,他项权证号:长房他证权证字第3025195号;③饲料厂房一处,房权证长房权字第3120000595号,面积4989.62平方米,钢结构,他项权证号:长房他证权证字第3025191号;④饲料厂房一处,房权证长房权字第3120000596号,面积784.84平方米,钢结构,他项权证号:长房他证权证字第3025192号;⑤动力用房一处,房权证长房权字第3120000594号,面积144.36平方米,混合结构,他项权证号:长房他证权证字第3025193号;⑥1处土地36904平方米,证号为长国用(2009)字第031000073号,用途为工业,性质是出让,使用权终止日期是2057年12月11日,之后在产权部门换发长国用(2011)字第031000006号国有土地使有证,内容不变,他项权证号:长他项(2011)第030000003号。上述资产均为债务人所欠的贷款本息的抵押物已全部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法有效。
保证情况:
保证人冯祥、系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男,汉族,住址: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广宁村双庙屯;另一保证人王少杰,女,汉族,住址:长春市。二保证人系夫妻关系。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全部债权已进入法院执行程序,抵押物位置较好,价值较高,具有一定的投资价值。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3月1日,有效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处置方式:拍卖转让方式、协议转让方式、招投标转让方式、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方式、资产交易所转让方式或债务减免方式转让。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431-88402115    传真:0431-88402115
邮政编码:136000
联系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1455号
办事处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431- 88402113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