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关于对齐鲁饭店有限公司保证人山东省旅游汽车公司债权项目处置公告

发布日期:2015-02-26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以下简称“我办”)对齐鲁饭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饭店)共享有债权本金合计人民币348,172,424.00元。其中2000年9月山东省旅游汽车公司为齐鲁饭店的554万美元贷款提供保证担保。齐鲁饭店于2013年10月28日破产终结,我办申报债权被确认的债权共计1018.55万元美元,齐鲁饭店破产受偿后尚有580.2万美元未能清偿。截止2014年12月31日,债权总额632.47万美元,折合人民币为3958.95万元。
处置方式:债务减免、拍卖、要约邀请竞价、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2月26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资料为准,我办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 吴春晓
联系电话:0531-82079835  传真:0531-82079760
通信地址:济南市经七路168号
邮编:250001
办事处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傅强
联系电话:0531-82079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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