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办事处对淄博天博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债权处置公告

发布日期:2014-12-11

债务企业名称:淄博天博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所在地:淄博市
债权总额:6,192,820.00元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以下简称我办)拥有淄博天博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债权总额6,192,820.00元,其中贷款本金3,060,000.00元,利息3,132,820.00 元(利息计算至2014年12月10日),分别由淄博市博山美术琉璃厂担保本金200万元、淄博橡胶厂担保本金106万元。
债务人情况
淄博天博铁路物资有限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由孙波,郑兆华灯五个自然人分别出资92万元、22.5万元、22.5万元、22.5万元、22.5万元成立,成立日期1998年8月24日,地址淄博市博山区人民路西首张家庄155号,法定代表人:乔英臣,注册资金1,820,000.00元,主营范围:钢叉、道镐、道丁锤、检车锤制造销售、五金工具、铁路用品批发零售、铸钢件机械加工。
担保人淄博橡胶厂系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成立于1993年6月14日,住所地:博山区人民西路西首295号,法定代表人:郝永康,注册资金7,970,000.00元,主管部门博山区经济委员会,经营范围:全胶鞋、胶管、布面胶鞋、等其他橡胶制品、自营进口原辅材料、设备仪器配件。2006年1月6日被吊销营业执照。2006年11月28日,博山区人民法院以(2006)博民破字第11-6号民事裁定书,宣告该企业破产,目前尚未破产终结。
担保人淄博博山美术琉璃厂系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地址博山区新坦前街53号,成立日期1986年10月1日,法定代表人:蒋坤,主管部门博山区经济贸易局,隶属博山区经委,主营范围:琉璃料器、药用玻璃、灯饰灯具、氧气、煤气、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业务,2008年2月2日被吊销营业执照。
诉讼情况:
2003年3月31日,工行向淄博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借款人及担保人偿还借款本金306万元及相应利息。2003年6月8日,淄博仲裁委员会以(2003)淄仲裁字74号裁决书裁决:淄博天博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偿还博山工行贷款本金3,060,000.00元及利息700,000.00元,淄博美术琉璃厂对贷款本金2,000,000.00元及利息458,000.00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淄博橡胶厂对贷款本金1,060,000.00元及利息242,000.00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03年6月25日,博山工行申请执行, 2003年8月22日,法院以(2003)博民执字第536-2号裁定书终结执行。
处置方式 债务减免、拍卖、要约邀请竞价、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或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公告发布日期:2014年12月11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有效。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企业资产情况仅供参考,以实际情况为准,我办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结束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王朝山 联系电话:0531-82079785
传真:0531-82079793
通讯地址:济南市经七路168号
邮政编码:250001
办事处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张满
联系电话:0531-82079755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
                         201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