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对福州网宝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日期:2014-09-26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对福州网宝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福州网宝商贸有限公司

所在地: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71号国贸广场2V商场A

债权总额:2286.65万元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拥有债权总额2286.65万元,其中贷款本金1869.20万元,利息402.71万元,其它债权14.74万元。贷款方式为抵押及保证,借款由福州市奔腾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追加位于宁德市闽东西路2A1104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及借款企业全体股东和自然人林润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企业概况

债务人福州网宝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宝商贸”)成立于200410月,法定住所为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71号国贸广场2V商场A室,法定代表人李健山,注册资本2050万元(20121012日增资1000万元),其中李健山出资840万元,占比41%,李铃锋出资1210万元,占比59%,经营范围: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装饰材料、机电设备及配件、矿产品(不含煤炭)、环保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纸浆、纸制品的批发、代购代销。受我国经济增长趋缓、市场不景气、及受宁德钢贸风波的影响, 福州网宝商贸有限公司行业市场竞争力下降,经营压力持续增大,公司销量下降,货款被拖欠,资金周转不畅,经营困难,且公司相关人员相继离职,导致公司自2013年以来已关停。

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吴廷光的房地产位于宁德市闽东西路2号信达豪庭A1104室,土地面积13.3平方米,出让地,建筑面积102.53平方米(含分摊面积19.8平方米);建筑结构为框架,建筑总层楼11层,标的物所处楼层为11层,房屋用途为住宅;产权证号:土地证为宁政国用(2006)第2982号,房产证为宁房权证N字第200622117号。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奔腾公司成立于20078月,法定住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树汤路66号凯旋花园4#701单元,注册资本金2016万元,该公司20135月股东由程新雄出资1411.2万元,占比70%,吴廷光出资604.8万元,占比30%,变更为林春强出资1411.2万元,占比70%,郭仙宝出资604.8万元,占比30%;法定代表人程新雄也变更为林春强。法定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化工产品(不含易制毒、剧毒、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建筑材料、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的批发、代购代销。公司受宁德钢贸风波的影响较大,自身经营困难,勉强维持。

保证人李健山,网宝商贸法人代表,男,户籍地址为福建省福安市阳头街道开泰巷8号。

李铃锋,网宝商贸股东,男,户籍地址为福建省福安市阳头街道开泰巷8号。

林润钦,网宝商贸实际控制人,男,户籍地址为福建省福安市穆阳镇石马街133号。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本债权项目合法有效,抵押合法有效,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该债权已诉,已转入执行阶段,查封、冻结了保证人的部分资产。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本公告自2014926发布,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 。

处置方式:产权交易所转让。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郑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62370787623702

传真:0591-87612933

通讯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3

邮政编码:350003

办事处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刘先生、卢小姐

联系电话:0591-8762368287623652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

                                二O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