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对长春市汽车电子厂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日期:2014-09-01

 

债务企业名称:长春市汽车电子厂
所在地:    长春市朝阳区大兴路32号
债权总额:    296.41万元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拥有债权总额296.41万元,其中:本金133.69万元,利息162.72万元。贷款方式为抵押担保,抵押物为房产。
企业概况
长春市汽车电子厂位于长春市朝阳区大兴路32号,投资人韩文波,营业执照号:220104020015126,投资额人民币13万元,企业类型:个人独资企业,经营范围:汽车电压调节器、倒车开关、油压传感器、水温传感器、汽车电子配件加工。
抵押物情况
抵押房产位于长春市朝阳区大兴路付20号,建筑面积1462平方米,用途为综合楼,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的机器设备没有办理抵押登记。2004年4月28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①将被执行人所有的座落于长春市朝阳区大兴路副20号的楼房第三、四、五层中的755.20㎡抵偿所欠申请执行人全部款项370万元(其中:抵偿汽车电子厂贷款136万元,利息34万元,抵偿吉林省智能网络系统有限公司拖欠的贷款200万元);②本案终结执行。目前,该抵押房产正在出租。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债权在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终结法院执行程序。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2014年9月1日;有效期限2014年9月1日起至2014年9月9日止。

处置方式: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产权交易所转让或其它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431-88402115
通讯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1455号
邮政编码:130061
办事处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431-88402113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