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对沈阳星光北方工业陶瓷有限公司的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日期:2014-08-13

债务企业名称:沈阳星光北方工业陶瓷有限公司
所在地:沈阳市大东区东望街20号
债权总额:4530.3万元(截至2014年7月20日)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拥有沈阳星光北方工业陶瓷有限公司债权,贷款本金为人民币1532.2万元,表外利息为人民币762.14万元,孳生利息为人民币2235.96万元(基准日为2014年7月20日),债权总额合计为人民币4530.3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保证人为沈阳星光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和沈阳星光创新陶瓷工业有限公司。
债务企业概况
沈阳星光北方工业陶瓷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3月1日;注册地址为沈阳市大东区东望街20号;法定代表人付晓;注册资金1500.0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经营范围为工业陶瓷、陶瓷产品制造。
保证人概况
沈阳星光建筑材料集团公司成立于1993年8月8日,2002年5月21日更名为沈阳星光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94号;法定代表人崔岩;注册资金52021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经营范围为玻璃、陶瓷、玻璃纤维制造加工;一般国内贸易;建材工业技术咨询。企业存续状态为开业。
沈阳星光创新陶瓷工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月8日;注册地址为沈阳市大东区东望街20号;法定代表人叶志华;注册资金3077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经营范围为建筑陶瓷及陶瓷制品制造。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其中本金419.2万元已经诉讼,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2002】沈民(3)初字第16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沈阳星光北方工业陶瓷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419.2万元及利息85.897935万元;被告沈阳星光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2014年 8月13日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有效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债务减免或其他处置方式。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本公告同步在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发布(www.tjfae.com)。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董女士 
联系电话:024-31880228
传真:024-31880303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81号
邮政编码:110004
办事处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4-31880289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
                                               201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