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公告

发布日期:2014-07-2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已于2014年6 月 25日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分别签署了1-1307号资产包《债权转让协议》,将其依据《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对部分民生银行信用卡持卡人(以下简称“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全部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中心现就上述债权转让相关事宜向债务人进行公告,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公告期三个月。
  具体债务人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附件:债权转让公告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