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对沈阳市苏家屯区苏白路综合市场服务中心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日期:2014-07-11

债务企业名称:沈阳市苏家屯区苏白路综合市场服务中心
所在地:沈阳市苏家屯区牡丹街14号
债权总额:755.94万元(利息截止日期:2014年6月30日)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拥有沈阳市苏家屯区苏白路综合市场服务中心债权总额755.94万元,本金为300万元,利息为455.94万元。2000年12月14日,债务人从建行苏家屯支行贷款3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担保贷款,担保人为沈阳燃料集团总公司,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002年,原债权人建行苏家支行依据 (2001)沈苏证经字第106号强制执行公证书,对债务人向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主债务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下达了(2002)执字第50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该案本次执行终结,并下发了债权证2003字第10号债权凭证。
企业概况
债务人沈阳市苏家屯区苏白路综合市场服务中心成立于1998年8月25日,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牡丹街14号,法人代表:贾凤鸣;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国有,企业最后一次年检为2000年,企业状态为被吊销,吊销时间为2003年11月28日,该企业的经营范围为市场物业管理。因为市场是服务管理型单位,政府将苏白路综合市场服务中心由成立之初的国有企业,转变为现有的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显示,2010年4月16日,该企业住所为沈阳市苏家屯区文竹街65号,法定代表人刘涛,开办资金824万元。
保证人沈阳燃料集团总公司成立于1992年10月22日,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川街46号,法人代表:李延文;注册资金3345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国有,企业最后一次年检为2009年,企业状态为开业,该企业的经营范围为煤炭、燃料油及原油加工产品、五金交电、机电产品、化工原料、黑色、有色金属、建筑材料、土特产品、纺织服装、木材、经济信息咨询服务。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债权已涉诉,2003年3月10日法院下达了(2002)执字第50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该案本次执行终结,并下发了债权证2003字第10号债权凭证。该债权有一定的升值空间及投资价值。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为2014年7月11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有效。

处置方式:协议转让或其他债权处置方式。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董女士
联系电话:024-31880228
传真:024-31880303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81号
邮政编码:110004
办事处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4-31880289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
                                    2014年7月11日